第162章 水太深,把握不住,只能以退为进了【二合一(2/2)
忠橙:「不用谢我,大家都是为了让顾哥变得更好!」
……
等程娇娇把此事上报给黎晓莉后,顾墨也在第一时期听说了。
顾墨第一反应就是那个『曹嘉怡』搞鬼,但这种精致利己者,不可能花自己的钱来对顾墨下黑手啊。
极大概率是鼎盛那边有高层主导,而她推波助澜。
「莉姐,你说我们要不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呢?」
「怎么说?」黎晓莉有点好奇。
「用咱们工作室官博发文,就说以后不再跟鼎盛传媒合作,让网友们把注意力放到鼎盛身上,从而把这件事情扒出来。」
黎晓莉闻言,立马阻止道:「顾总,你这种想法太危险,也太天真了。
这样做,只会让你在娱乐圈里寸步难行。
因为鼎盛传媒是一个大公司,内部斗争肯定很激烈。
而这样的公司,不可能闲着没事干,合起伙来针对你一个刚翻红的小明星。
否则你被针对的第一时间,演艺事业就得完蛋。
要么不动手,动手就不可能给你还手的机会。
此事就算是鼎盛传媒有参与,大概率是个人行为。你不能把个人行为上升到公司层面,否则你面对的就是完全体的鼎盛传媒!」
「啊?」顾墨有点傻眼。
自打他出道这些年来,基本上没遭遇过打压。
毕竟以前的他人气太低了,也没有事业上进心,自然入不了那些大公司的眼。
而近三年,他远离了娱乐圈,基本上告别了狗屁倒灶的事情。
他有点天真单纯了。
但小聪明还是有的,他立马就有了新的想法:「按莉姐你的意思,咱们完全可以借刀杀人吧?
只要我们把曹嘉怡一方势力拉下水,而跟她敌对关系的竞争者,大概率就会借机生事夺权吧?」
黎晓莉摇头:「这个不好说,得看鼎盛掌舵者的想法。他想要稳坐江山,就得让公司内部矛盾保持平衡,维持稳定。
而不是呈现一面倒的情况。」
顾墨:「…」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那怎么做才行啊?
只可惜这不是玄幻小说,否则那『曹嘉怡』已有取死之道了!
哪用得着自己瞻前顾后啊!
干就完事了。
「你也不用气馁,咱们干不了鼎盛,难道还不能拿捏狗腿子吗?
先把『沉默不是金』和『情感bot』造谣一事盖棺定论,让你名誉权恢复。
其次再去针对那个中间人狗腿子马琴。
想要整这种人最简单了,查她的税就行了。一般人都是手脚不干净的,经不起调查。
等这些人自乱阵脚后,咱们再考虑攻打BOSS曹嘉怡,以及有概率存在幕后的隐形大BOSS。」
黎晓莉又出了主意:「对了,你现在可不是毫无根基的新人。
对于芒果台、酷猫音乐以及奇妙口香糖代言的甲方来说,具有极高的利用价值。
特别是芒果台那边,可是养着大规模的矩阵营销号。
现阶段你对《我离》节目组来说,属于不可或缺的重要嘉宾。
因为章嘉康已经退出节目了,若是你声称黑料缠身,不忍节目组名誉权受到牵累,只能被迫退出本节目的话。
那任雅作为你前妻,也只能退。
到时候这节目,就没有扛收视率的嘉宾了。」
黎晓莉有些犹豫:「若是这样做的话,有可能会得罪节目组。
至于酷猫音乐方面,虽说不愿意强力推荐一个有负面舆论的歌手。但咱们刚跟酷猫签订合同,基本上不可能放弃的。
你跟林庭崖副总,相当于一条船上的人。
可奇妙口香糖这边,就不好说了。
因为我们并没有正式签约,对方随时能替换的。
但我们也可以趁机看看奇妙口香糖方面靠不靠谱。
若是今日作壁上观,以后就不合作了。」
「莉姐,我个人认为,跟节目组达成合作完全没问题。
这件事情,就交由我来处理,你帮我跟酷猫林总那边协商一下。
至于奇妙口香糖那边,咱们就静观其变。」
……
顾墨一个电话,给节目总导演拨了过去:「沙导,对不起。」
「嗯?什么情况,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啊?
顾墨原来你也会说对不起啊?」
「沙导,之前是我不懂事,一直在节目上跟您对着干,而现在我被人造谣了,但我能力有限,又没办法把造谣者绳之以法。
我现在心情很差,总觉得对不起节目组的栽培。
负面缠身的我,不仅给节目组丢了脸,也让节目组的名誉受损了。
为了不牵累节目组,我决定退出。
您另请高明吧。
至于天价违约金,我来世做牛马,也会赔偿节目组的。」
顾墨说完后,立马把电话挂了。
随后心里倒数默念:「3、2、1.9、1.8…」
顾墨还没有默数到『0』,沙导的电话打了回来:「哼,你之前对我一口一句『你』,还说我是个『大沙匕』。
而现在出问题了,一口一句『您』?
你好意思吗?」
「我就是因为不好意思牵累节目组,才选择退出啊!
这么跟您说吧,这件事我调查到跟鼎盛有点关系,而任雅工作室又挂靠在鼎盛传媒。
我不敢继续调查下去了。
娱乐圈的水太深了,我把握不住。
以后再也不来娱乐圈了。」
「你小子就算是死,也得死在我们节目!」沙导有点不高兴,他感觉自己被人将军了。
这家伙,『以退为进』的招数玩得好啊!
顾墨听懂了沙导的潜意思,这是要下场助自己一臂之力了。
「谢谢沙导,你可真是我亲哥啊!」随后又提了一嘴:「我好像听说节目组,收到了热心网友提供的数据。
是有关于『沉默不是金』和『情感bot』联手造谣一事的证据吧?」
「……」沙导无语至极!
他怎么不知道节目组收到了『热心网友』提供的证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