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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和郭逵合私募兵丁?!王小仙:法条的解释权在我这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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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浩荡暂徘徊,又踏层峰望眼开。风起绿洲吹浪去,雨从青野上山来,哈哈哈哈,这京东的景色,到底还是不错啊。

一晃眼出了正月,王小仙终于正式上任京东,春回大地,官道上现下也都是一片十分忙碌的景象,一踏上这京东的区域的土地,却是情不自禁地心生豪情,咏唱起诗来了。

「江宁公当真是好兴致,此诗也当真是好文采啊。」一旁,童贯骑在马上与王小仙并骑而行地,笑着对他说道。

「哈哈哈,我一个明经出身,哪里有什么文采,不过是随意胡乱作得罢了,童贯兄弟,这一路陪着我也算是风餐露宿,可还觉得习惯?」

「习惯,习惯,能有幸跟着江宁公您来一同办公,是小人莫大的福气。」

「呵呵,童贯兄弟可别这么说,若非是我,你也未必会丢了小黄门的这个差事,相比于跟着我,自然还是小黄门更有前途得多的。」

「江宁公您可千万别这么说,咱家现在能有这跟着您的机会,不知有多满足呢。」

这个童贯,乃是李宪派到他身边的,算是他这个宪司和三直之间的联系人,同时也可以做王小仙本人的幕僚之一,因为王小仙毕竟不是明法出身,因此这次还带着一个比较大的法学幕僚团的,而童贯就是其中之一。

说来,王小仙对童贯也是有一点愧疚的,他是从童贯的嘴里套话才确定了赵琐和王安石在谋算裁军,也正是因此,王小仙才能因势利导,上演了一场大年初一大逼宫的戏码。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这童贯的小黄门就没得干了,赵琐并没有什么证据和把握是童贯说漏了嘴,童贯也知道兹事体大万万不敢去承认的,但这依然不妨碍他被踢出小黄门的队伍。

若非是李宪还愿意捞他一把,这货这辈子就算是因为这点小事给毁了,这让王小仙也多多少少的,因此而感到有点愧疚。

不过李宪把他安排在王小仙身边的时候曾意味深长的跟他说过:跟在江宁公的身边,将来的成就未必就会比现在当小黄门来得差。

「哼,你们这些宦官,到底都是些马屁精,只会说这些阿讷奉承的话。」

一旁,曹诗诗打马而过,看向童贯的眼神之中满是鄙夷之色,见王小仙还笑着跟她打招呼,不由得更是怒哼一声,对他更没什么好脸色。

这曹诗诗居然会跟他们同路而行,倒也当真是让王小仙都觉得意外,连他都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本来么,她是皇亲,王小仙又是不予追究,再加上亲亲相隐和血亲复仇等乱七八糟的减刑规则,最终不过是落了个罚铜的结果。

本来么,作为宗室之女,惹了这么大的祸,按理来说,其实应该是赶紧草草嫁人就得了,日后让她老公来管她就是。

可偏偏这女人实在是不按套路出牌。

由于两次刺杀王小仙的缘故,这女人虽说是身份高贵且美若天仙,但其实是不太好嫁的,谁也不敢娶这么个定时炸弹回家。

况且王小仙原本跟她就是差点凑成一对的,两次刺杀又两次饶恕,谁知道这到底又是个什么情况呢?

以至于堂堂官家的表妹,仁宗皇帝的亲外孙女,打折了都没人肯要,不得不把择偶标准一降再降,最后却是居然敲定了要她嫁给一个已经三十多岁,却始终没有成家的新晋『军户代表」。

关键是还得让她陪嫁极其大量的嫁妆。

打折大促销么?

然后,并不出意外的这女人就逃婚了。

逃就逃么,居然还就这么堂而皇之的跟着王小仙,非要和王小仙一起上任京东,说是想看看王小仙到底要怎么做这个提刑,顺便再找个机会接着刺杀他。

弄得王小仙也是有点哭笑不得的。

毕竟,王小仙走的是官道,这官道又不是他们家的,人家愿意跟着,那就跟着呗,那还能咋整,林懂倒是想过要将人打一顿赶走,也被王小仙给制止了。

毕竟这女人确实是漂亮,至少只是在眼前晃悠的话看着并不让人觉得烦,而所谓的刺杀,毕竟也是暗杀才能起到效果,这都明牌了,这要是还能被她给杀到,那林憧,和赵专门给自己配的百直护卫全都抹脖子自杀得了。

因此便也由她了。

只是偶尔两人四目相对的时候,不管是王小仙还是曹诗诗,都不免会有一点尴尬。

毕竟那天刺杀的时候正好赶上王小仙的洞房花烛,王小仙也被她给看光,自认为是吃了大亏,颇有些不自然了,而曹诗诗也有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想起一堤一串的,更是不禁会浑身绯红。

童贯也不好和她顶嘴,甚至还笑呵呵地连连点头,表示郡主说得真对。

「喂,你真的打算救免那阿云无罪么?」曹诗诗突然问道。

「嗯?是啊,这还多亏了官家。」

「我听说,这是你不追究我的条件?」

「就算是吧。」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要救阿云。」

「你不觉得她很可怜么?」

跟赵,王小仙会把事情说得很明白,救阿云是为了冲宗法,但是跟曹诗诗,也没必要解释那么多。

「可怜,确实是可怜。」

说着,曹诗诗愈发紧紧地握住了跨下马匹的缰绳,又不知在想些什么了。

却又问王小仙道:「你是打算只救这阿云一个么?还是—」

「当然不会只救她一个,我大宋还有数十万个阿云,我现在虽然还没有本事救得了这么多,但是此去京东,既有幸能主理宪政,自然应该竭力的去拨乱反正,只要是遇到和阿云的情况差不多的女子,能救的自然应当要尽救,能帮的应该要尽量帮的。」

「你你当真会帮助此去京东路的所有女子?」

「我会尽力而为。」

想了想,王小仙又道:「听说你这次是逃婚逃出来的?」

「怎么,你莫非是想将我给送回去?」

「有没有兴趣帮我个忙?」

曹诗诗大为异:「你,让我帮忙?你就不怕我坏你的事么?」

「姑娘虽屡次三番害我,但这毕竟是为报杀父之仇,其人本性却是不坏,我确实信得过你,至于杀我之事,我朝律法,普通人为报血仇杀人都尚且罪减三等,更何况你还是皇亲,这还是我大宋律法相对严苛之故,老实说,我也没觉得你有什么错,这本来就是礼法。」

说真的,宋朝对这方面的刑罚,已经是迄今为止几个主要王朝里最重的了。

汉代以前不太有真正的刑罚概念,秦律这玩意到底是不是刑法还有待商榨,汉代时利大于法,官府压根就允许,甚至是鼓励百姓为父兄友报仇,你要是杀得多,杀得爽了,非但不会受到惩罚反而可以扬名天下,甚至是从此坐上名士的那一桌去。

当然,前提是你的父兄友不是「依礼而诛唐律则是有着专门的复仇法,也即是要求你在复仇之前必须向官府报备,报备之后就可以复仇。

至少在大宋以前,除了曹魏时期,曹操这个实打实的法家的货是严格规定不许私相复仇之外,文化上本来就允许,甚至是鼓励复仇。

曹操在大宋又不是什幺正面形象的人物。

至于后面的朝代,元代比汉代这方面管的还松,为父报仇无罪,明清两代差不多都是当场复仇无罪,事后复仇减刑,明代一般是打一顿,清代则没个逼准儿,每个皇帝都不一样,清朝本来就不太重视法律。

但这总之吧,为父报仇这种事几乎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上下五千年里唯一一个不考虑亲仇,报仇杀人居然还会判死刑的朝代就只有曹魏。

吧。

正因为这样的民族文化传统,因此,这曹诗诗两次刺杀自己,而自己两次放过她不予追究的这件事,现在在民间都已经传为美谈了,以至于现在这曹诗诗的知名度都变得很高。

即使王小仙现在在民间的威望已经越来越高,也依然不影响老百姓们还是将这曹诗诗也当做正面人物。

不用白不用么。

「你想让我做什么?」

「我打算在京东成立一个非官方的组织:妇女会,打算让你做妇女会的掌书记。」

「妇女会?做什么用的」

「就是要拯救京东路,可能有千千万万个可能像阿云一样苦命的女人啊,我可以让立之来帮你,进行一定的民间武装,你现在的知名度很高,我希望你来负责宣传,让京东路的老百姓,尽可能的都知道有妇女会这么个组织的存在。」

「只要名气出去了,真有需要的妇女会主动来找你们帮助的,妇女会的任务就是给这些可怜的女子做主,有少女不想嫁的,有少妇想离却离不掉的,有丈夫对妻子剥削太过,总之就是说什么也过不到一块去的,都可以来妇女会告状或是举报。」

「你们负责,一,救人脱离苦海,二,帮忙给她们安排个能糊口的工作,或者是值得信赖的人家。」

曹诗诗皱眉道:「你难道还打算让我带人下乡,下村子里去捉人么?这么做事,你不怕我被人打死?除非我有一支自己的军队。」

「你以为我为何要让立之兄来帮你?哦,你不认识立之兄」说着,王小仙又朝身后喊道:「立之兄,你来一下。

说话间,一个二十多岁,身穿一身儒袍,羽扇纶巾,一看就是学子的青年书生,屁颠屁颠地骑着马过来,十分有礼地给王小仙行礼:「见过江宁公,啊,见过郡主。」

「立之兄,你还是这么客气,你比我还大好几岁呢吧,一口一个江宁公,叫得我当真是不太习惯,不是说好了要以兄弟相称么?」

「学无先后,达者为先,江宁公如今名满天下,我这后学末进,如何当真敢跟先生同辈相论呢?不可,不可,万万不可啊。」

王小仙也懒得再去纠正他,笑着对曹诗诗介绍道:「这位是郭忠孝,字立之,你们可以熟悉一下,成立了妇女会之后,有任何需要动手,需要打架甚至杀人的地方,你直接找他。」

「立之兄,我打算让她成立妇女会,解救京东路的一些个妇女,不过总不可能真指望她们这些女流之辈成事,尤其是下了乡、村,还是要靠拳头说话的。」

郭忠孝闻言连忙微笑着朝曹诗诗标准地抱拳行礼,笑道:「孔日成仁,孟日取义,此乃仁义之道,后学自当要义不容辞啊。」

曹诗诗见状眉头皱得愈发的紧了:「就他?有官面身份么?」

王小仙:「你们妇女会是个非官方的组织,自然是没有朝廷背书的,自然,他也没有任何的官面上的身份,是以私人朋友的身份,帮你这个忙罢了。」

「私人身份」

曹诗诗不禁上上下下地打量起这个郭忠孝来。

只见他身穿一身青灰色的澜衫被穿得妥帖又挺括,领缘那圈半寸宽的素色澜边浆洗得发白,看上去甚至都不像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孩子,头上是一顶程子巾,腰间束着根暗褐色的丝绦,末端系着块半旧的羊脂玉,玉上只浅浅刻了个「敬」字。

这怎么看都像是个穷书生啊。

「曹姐姐,你可别被他这模样给骗了,他可能装了,整日里酸辣吧唧的装腐儒,一点也不亮,穿儒袍就穿儒袍,还非要穿着素旧的,也不知他是装给谁看,以他的身份,就算是在京东,随随便便的找百八十个打手给你用,那还不是轻轻松松?」

说话间却见王小蝶在身后笑呵呵地过来为曹诗诗解释道。

「小蝶姑娘此言差矣,正所谓『衣取蔽体,食取充腹,过则为欲」,在下非是为了装什么,而是在「行其所知」,克已复礼,始于衣冠,今人多以服饰夸人,此非礼也,冠者,礼之始也,衣者,身之章也,章不可过,过则逾礼。」

王小碟白了他一眼:「满嘴的掉书呆子,也不知你说得什么,我二哥都要考科举了,说话也不像你似的,那么难懂,还说不是在装。」

曹诗诗也是有点吃惊:「郭,郭逵郭仲通,这是郭大帅家的衙内?这也太———」

郭守孝:「非是在装,而是人之所以多欲,皆由外物诱之。美色、华服、厚味,皆诱也,诱之则心乱。故而在下衣粗布,则心不逐彩;履草,则步不趋浮。心不逐、步不浮,而后能敬也。」

曹诗诗:「...」

王小仙笑着为其解释道:「他是郭大帅的第三子,不过他的前两个哥哥,都跟着郭帅死在战场上了,这第三个么郭帅便对他寄予了厚望,送去了洛阳,跟着二程去学习理学,乃是二程座下的入室弟子,算是个理学的传人吧。」

「哦~,理学。」

心里却是忍不住腹诽:【郭大帅的儿子去学理学,这可真是—.有病】

王小仙却是笑了笑,不以为意,理学么,讲究的是「存天理,灭人欲」,这个时候的理学虽然还没发展到后世那么变态的地步,但是居敬、穷理、克己、力行这四大内核却是都已经有了。

装也好,不装也罢,郭逵既然会特意点了这个自己的亲儿子跟自己,其实这便已经算是替他选择了立场,而至少自前为止,这郭守孝也并未表现出对自己的排斥之意来。

说明这货的这一身儒皮十之八九还是表象,骨子里还是个将门子弟。

否则真要是个地道的程门子弟的话,又怎么会不烦自己呢?

说白了他堂堂大帅的儿子去学什么狗屁理学,这本来就是一件很讽刺的事情,也算是大宋特色了,尤其是仁宗皇帝中后期以后,所谓的崇文抑武,实在是已经到了一个过于变态的地步。

因为纯粹的武将在整个军队中的升职体系里已经没位置了,郭逵的两个儿子全都死战场上了,结果不还都是屁也不是,即便是西军将领,也越来越重视所谓的「出身」了。

章、王韶、沈括、张亢,哪个不是文转武,即便是所谓的种家将,往根儿上刨的话种世衡也是文官出身。

说白了即便是西军之中,朝廷也已经开始有意识的,故意去斩断纯武将的普升之路了,武将想要出头只有两条出路:其一是给文官当狗,不过大抵这种人永远也当不了师臣。

后来大家更是发现与其给文官当狗,都不如去给宦官当狗,宦官好列还尊重他们一点,导致了北宋后期西军的军权尽落宦官之手。

其二,也就是现在这郭忠孝正在做的:先去考个进士,然后再考虑文转武的事儿。

就这么离谱,种家将、姚家将、郭家将、甚至历史明明比大宋都要悠久的党项人折家将,后世子孙现在也都无一不是在奋战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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