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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3章 从头到尾都在捣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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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宗宪伸出手,「小林,今天的事,要谢谢你!」

林思成连忙握住:「张先生,你言重!」

「稍后我让远帆去办,最迟下午,代理费就能到帐!」

林思成有些不好意思:如果只说现在,双方才刚认识,这钱他赚的天经地义。

但如果论起上一世的关系,别说六千万,他敢要一毛,张远帆能咬死他。

但形势比人强,现在已被逼到了悬崖边上。也就老爹老娘和爷爷没什么钱,不然他早开口了————

张宗宪叹了口气:「如果我知道你的情况,就会把底价定高一点————可惜!

「」

底价高一点,周志林的成交价就能高一点,林思成和邦翰司打官司,就能多索赔一点。

同时,他也能名正言顺的给林思成多付一点代理费。

林思成笑了笑:「张先生,已经够多了!」

「我会在京城待几天,拜访几位朋友,你哪天有时间,给远帆打电话,让我看看你的藏品————」

「好的张先生!」

「行,那今天就到这里!」

一群人站了起来,把张宗宪送到了门口。

张汉涛和中年男子陪着张宗宪进了电梯,张远帆和张远桥回来收拾笔记本。

林思成和田如龙也过来帮忙。

收拾完,几个人往外走,张远桥一脸佩服:「林总,今天长见识了!」

「张总言重!」

「这是我名片,你以后来香港,一定打我电话。哦对,远帆,你电话给林总留了没有?」

早留了,拍卖会那天就留过了,只不过谁都没打过。

「哥,留过了!」

「以后,大陆这边的业务由远帆负责,林总如果要帮忙,你尽管给远帆打电话!」

「好的张总!」

三个年轻人落在最后面,一边走一边聊。

前面,盛国安和田如龙时不时的对个眼神。

林思成和张远帆第一次见面的那一幕,他们可没忘掉:那是他们第一次见林思成走神。

虽然一纵即逝,但那一刹那,林思成眼中的情绪浓得像是要溢出来一样。

至于张远帆,更不用说:第一天,她只是偶尔走神,也就走了个六七八次。

只要不和林思成对视,人基本还是清醒的。

但今天,两人的眼神没有任何接触,但张远帆却全程走神,眼睛就没从林思成的脸上离开过。

但反过来再说:换个人也一样。

遇到惊才绝艳,风华绝代的英才,谁都会惊叹,谁不会多看两眼?

这与年龄、性别无关,包括他俩也一样。

正因为优秀,林思成更有分寸————

到了电梯口,双方道别。

临分别时,张远桥说是晚上他做东,林思成没有拒绝。

只是动了动嘴,就赚了人家六千万,怎么也得郑重的感谢一下。

张远帆和张远桥上楼,林思成、盛国安和田如龙下楼。

兄妹俩刚出电梯,又碰到了张宗宪。

父子二人没有进房间,而是在电梯口等兄妹俩。

「人走了?」

「是的爷爷,我约了林思成,晚上一起吃饭!」

「对,年轻人多交流交流!」

说着话,几个人往房间走,进去后,张远桥迫不及待的打开电脑,调出朱子手稿的照片。

没了外人,说话也就没了顾忌,他指着有「元晦」两个字的那一张:「爷爷,二叔,邦翰司怎么也是国际大行,竟然不知道朱熹的表字是元晦」?」

确实挺不可思议,但并非没有发生过。

张宗宪想了想:「知不知道乾隆的丛云阁?」

张元桥想了好一会:「好像是乾隆设在养心殿的书斋?」

「对!」张宗宪点点头,「去年,林思成大学还没毕业,在西冷印社的奥运专场拍卖会上拍了一方乾隆的缠丝玛瑙丛云章,只花了几万块————」

西冷印社、京城奥运专场、乾隆印玺,而且是缠丝玛瑙?

几万块,还不如直接捡————

张远桥愣了好半天:「所有竞拍人的眼全瞎了?」

张宗宪瞪了他一眼:「当时,盛国安和田如龙也在场!」

张远桥张着嘴,见了鬼一样:这个过程得有多离谱,才让林思成捡了这么大的漏?

张宗宪笑了笑:「你以后见的多了,也就不稀奇了————」

存在即合理。

有些事情虽然离奇,但并不代表你没听过,它就没发生过——

对面是落地窗,风拂动着纱帘,发出「沙沙」的轻响。

宽大的茶几上堆满了数据:照片、图册、合同,以及录像。

林颐和一位男律师仔细的查阅,时而说一句,时而指一下。

四个助理笔下不停,详细记录。

旁边还有几位:邦翰司的负责人,手稿委托人,以及拍卖行的法务。

差不多快有半个小时,所有的数据整理完毕,助手递过文档夹。

——

林颐大略的看了一遍,露出一丝得体的笑容:「郎先生,金太太,冯总,三位可以放心,胜诉的概率很大!」

律师的神态很轻松,语气中充满自信,但不管是邦翰司的负责人,还是两位委托人,并不觉得意外。

因为所有的合同,所有的协议,以及约束条款都是由国际、国内专业律师团队制定,更经过专业的法律人士审核。

只要有漏洞的地方都打了补丁,都有相应的免责声明。说直白点:这是一桩必赢的官司。

拍卖行的目的很简单:把东西拍出去,把佣金赚到手。

委托人的目的更简单:把东西拍出去,把热度炒起来,为下一次的拍卖做准备。

那如果竞拍人悔拍怎么办?

那就起诉,除了本该赚到手的佣金,拍卖行还能多赚一点儿。

委托人也一样:中国是讲法律,讲契约的地方,不是你说不要了,就可以不要的。

你拍到多少落的槌,一分都不能少,还得额外赔偿我一部分损失。

但如果竞拍人只是受人委托,只是代拍,并不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没钱赔怎么办?

同样没关系:因为东西还在,竞拍人因为失信而造成拍卖行和委托人产生损失,继而由法律判决赔偿的钱不会凭空消失。

等于什么都没损失,白赚了一笔。能赔最好,赔不起也没太大的关系。

反而会带来无穷的好处:只要宣传及时,等官司打完,这份手稿的热度会翻着跟头的往上窜。等下次再上拍,会造成一加一大于二的宣传效果。

等于全是好处,没有坏处,所以不论是拍卖行还是委托人,都很满意。

律所更满意:毕竟上亿的拍品不是年年都有,而引起经济纠纷,导致诉讼的更是等于零。

关键的是,没有任何败诉的风险,等于既赚了代理费,又扩大了律师所的名气。

三全其美,皆大欢喜。

负责人和委托人站了起来,不约而同的伸出了手:「谢谢林律师!」

林颐矜持地笑了笑:「三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三方客气的握了握手,委托人订了餐厅,说是小小的庆祝一下。

一时欢声笑语,气氛说不出的轻松。

突然,「当当」的两声,「你好先生,酒店前台!」

随着一个女人的声音,「鸣」的一下,门锁被打开。

所有人都愣了一下:香格里拉好歹是五星级连锁酒店,这么不专业?

你就敲了一次,不等客人回应,更不知道里面有没有人,你就开门?

万一客人在洗澡,更或是在做比较隐私的事情怎么办?

正诧异着,「吧嗒」一声,门被推开。

开门的服务员往后一闪,门外站着两个警察。

一男一女,两人进了房间,同时取出证件:「你好,我们是HD区紫竹院派出所的民警,哪位是冯莱恩?」

负责人愣了一下:「我是?」

「这是传唤证!」民警亮出一份文档,「有些情况需要了解,麻烦跟我们去一趟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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