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言情小说 > 我才五岁,怎么就成军区团宠了 > 第253章 丢掉的可能是走私药品

第253章 丢掉的可能是走私药品(1/2)

目录

老曹有些忐忑的跟着小公安回到国营饭店。

里面几个人叽叽喳喳的好像起了争执。

「这人肯定是老曹他们的同事。」

「我看着是有点像,但是谁知道是不是啊?」

「我说就是,谁输了下次请客吃饭!」

「请就请!」

两个人争的面红耳赤,正在这时,两人看着外面走进来的老曹。

「唉唉,老曹你过来一下,你看看,这个是不是你同事啊,我觉得半年前好像跟你一起来过厂子里。」

老曹被两人拉着就往桌子边上拽。

「你看你看,是不是?」

老曹翛然的脊背绷直,那张几乎九成像的面容好像变成一张讨命的恶鬼朝他扑了过来。

「老曹?老曹?你发什么呆啊?」

老曹被给推了下才回过神,「没,没,这不是你们扯得我有些疼。」

不是说人都烧焦了?

不是说认不出来了?

怎么会这样?

老曹心里慌得一塌糊涂,他和老王之所以认为没事那是因为时间过了这么久谁还能认出来一具腐烂的尸体,再加上烧焦了,他们两个私下讨论过,这个东西认出来的可能性很低的。

就是因为这样,他们两个人才会一直等着把货物交完再走。

可是现在公安拿过来的这张画,简直就是和刘安一模一样了,到底怎么回事?

这些公安怎么可能知道刘安长什么样子?

恐慌占据了老曹的脑子,他只能凭借着自己本能的求生的欲望,压着声音。

「这,这人看着是有点熟悉。」

「你认识?」姚征赶紧追问?

老曹看着姚征下意识的低头看着画像,「对,对,是有点像我的同事,但是刘安这个人好像是不干了。」

「刘安?」姚征皱了皱眉,随即开口说道,「不好意思,同志,还要麻烦你和我去一趟公安局,另外,请问你是哪个单位的?」

老曹一听姚征问的那么仔细,心里更慌了。

「去,去公安局?」

「对,还要麻烦你配合我们工作。」

老曹六神无主,下意识的开口,「那个公安同志啊,刘安和我不熟悉,他是我们队长介绍来的,干了没多久就不干了,不是我说,这个小伙子啊,不踏实,不信的话,你问钱组长。」

被点名到的钱组长立刻应和,「没错,我想起来,上回这个小伙子手脚不干不净的,在我们厂子里看到废弃的铁块还想偷偷的拿走,那哪里成,这些可都是我们厂子里东西,就是不要,那也是国家的财产。那个小伙子被我们发现后还狡辩,当时要不是看在老曹和老王我们合作这么多年的面子,我早就报公安了!」

姚征听着没说什么,「这样,老曹同志,你把你们的地址告诉我,我去你们单位一趟,放心就是了解一下情况。」

老曹看姚征的样子就知道自己非要去公安局,「行行,公安同志,我们是苏市国营供销社运输队的,现在在宁市这边的暂停点休息,我带你们去。」

姚征蹬上自行车拉着老曹去找人,另外一个搭档回局里通知大家。

大白艳阳高照,秋高气爽,偏偏坐在后座的老曹浑身的冷汗顺着他的额头往下流。

甚至一度他都想从自行车的后座跳下来逃跑。

很快就到了国营交通招待所。

一排小房子门口几个打着赤膊的男人正在往车上装东西,看起来好像是要准备离开。

「老曹?」

几个人看他和一个公安走了进来有些奇怪,「老曹,你怎么和公安跑到一起去了?出什么事情了?」

「没,没什么,王队长呢?」

老曹哪有心思跟他们寒暄解释,他现在迫不及待的想要找到王队长。

「王队长?」其中一人回头四处看了下,「唉,我刚才看到他还在这里。」

「不是,我刚看他去秋水妹子那屋喊人,两人好像出去了。」

老曹心里暗骂,什么时候了还想着女人呢。

娘的。

「那个公安同志,王队长出去了,要不你等会?」

姚征点了点头,随手拿出一张画像,朝着几个人展示,「不好意思,这个人你们认识吗?」

打着赤膊的几个男人一看就喊了出来,「这不是刘安吗?」

「对吧,是刘安吧?」

旁边几个人纷纷点头,姚征心里现在百分之百确定这个人就是刘安,「你们都认识他?」

「认识啊!大家都是兄弟一路跑运输的。」

姚征掏出本子开始记录,「那我有些问题想问问你们。」

几个人顿时愣住了,「公安同志,你这说的什么意思?刘安怎么了?」

「对啊,他人怎么了?出什么事情了?」

所有人放下手里的活,纷纷围了过来。

姚征敏锐的察觉到现场的几个人对于刘安还是挺关心的,至少都是那种正常的反应。

不像那个老曹。

他的视线飘到了后方的老曹,只见他正准备走。

「老曹同志,你去哪里啊?」

「啊?」老曹吓的心露跳了一拍,「我去个厕所。」

姚征刚想说什么,突然门口传来一声,「王队长!」

回头一看,穿着制服的男人身形健壮,黑铜色的皮肤一看就是常年被太阳晒出来的。

「怎么了?」

「王队长,你回来了。」老曹掉头朝着他走过去,「公安同志来找刘安的。」

王队长对上老曹那求助的眼神,手不自觉的攥成了拳头。

「刘安啊?他怎么了?」

姚征看着老王「同志,宁市公安局的,刘安出事了,请跟我们回去一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