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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辱母者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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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汉听王扬出言如此,吓得身子一抖。

杜三爷脸刷的一变,四个手下边骂边拥上前去:「干你娘!」「小奴!」「敢这么跟三爷说话!」

王扬见四人冲上来势若围殴,心里怕得要命!可脸上却全是轻蔑之色,眼神要多不屑有多不屑,权当这些人都如蝼蚁一般。

「手握日月摘星辰,世间无我这般人!」王扬心中疯狂默念道。

黑汉,你特么过来拦一下啊!

黑汉还在懵的状态中,但王扬没有挨揍,拦人的是杜三爷。

所谓「江湖越老,胆子越小」。

越是老江湖,行事便越谨慎。

不敢打我?

王扬乐了。

那就别怪哥们儿得寸进尺了!

王扬脸一沉:「黑汉,把刚才骂娘的那人杀了。」

杀人?!

众人俱惊!

黑汉瞪大眼睛,不敢相信王扬刚刚说的话。

「我母乃陈郡谢氏,辱母者死!杀这个人算我头上,你不用怕,就是闹到陛下那儿也不会有事。」

「陈郡谢氏?你母亲是陈郡谢氏?!那你是......」杜三爷的表情有些失态,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在这种鬼地方居然能碰到个大贵族!

谢氏和王氏俱为南朝第一等的高门,合称「王谢」。而当时婚姻又讲究「门当户对」,既然母亲是谢家人,那父亲也定然不会是寒门庶族。王扬通过这种方式为自己的身份预先打了一重铺垫。

王扬压根儿不接杜三爷的话,他看向黑汉,递了个眼色,不悦道:「还不动手!」

小阿五几乎在同一时间用小胳膊肘怼了一下父亲。

黑汉智商重新上线,刷的一声拔出刀来,大声道:「诺!」向刚才骂娘的那人逼去。

「我我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啊!」

那人万万没想到骂了句娘居然招来杀身之祸,已吓得六神无主,竟连逃跑也忘了,只是颤声道:「三爷,三爷救我!」

其他几人一来怕惹祸上身,二来没有杜三爷的命令,谁敢上前相救?

杜三爷明知这个少年在恫疑虚喝,因为就算他是大大的甲族豪门,正宗的膏粱华胄,也断没有凭这一句话就杀人的道理。

这种情况下杀了人,就算是贵族子弟,也未必能全身而退。

可他不敢赌。

万一这小子是个愣头青,平日里无法无天惯了,那怎么办?

万一见了血,惹起黑汉凶性,乱杀一通怎么办?

万一这小人真的权势通天,弄个自卫杀人或者灭口什么的怎么办?

出现以上这些情况的可能性不大,但不能说没有。其实死个手下倒没什么,但这里的事绝对不能引人注目,这可是上面特意交代过的!如果真和这个贵族发生流血冲突,那这里的事可能就盖不住了。

为了避免事态扩大,杜三爷回手就抽了手下一个巴掌:「还不马上向公子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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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王扬为了一句骂人话就吩咐黑汉杀人,这种行为以现代眼光看来纯属无理取闹,借题发挥。但中古时代尚存报仇之风,尤其涉及双亲之事。比如后汉时的阳球,「郡吏有辱其母者,球结少年数十人,杀吏,灭其家,由是知名」。(《后汉书·酷吏列传》)南北朝时北周律「禁天下报仇,犯者以杀人者论」;梁武帝诏:「不得挟以私仇而相报复。若有犯者,严加裁问。」一南一北皆明令禁报仇,针对的古代社会遗留下的复仇风俗。所以即便精明如杜三爷也不能完全拿准王扬的脉,因为在他的眼里,王扬真的可能因为这句话就杀人。

②网络上流传一种对于士族的误解,彷佛士族对庶民享有生杀大权,其实并非如此,当时即便是自己的奴仆也不能随意杀之。比如《南齐书·王敬则传》:「宋广州刺史王翼之子妾路氏酷暴,杀婢媵,翼之子法朗告之,敬则付山阴狱杀之。」这是高门妾氏杀人,所以以命偿命。再举一个士族本身的例子,吴兴沈氏沈文秀做建康令,「坐为寻阳王鞭杀私奴,免官,加杖一百」(《宋书·沈文秀传》),以官身为王杀人,不偿命,但也要受到惩处。北朝也是如此。比如《北齐书·外戚传》:「文略杀马及婢,以二银器盛婢头马肉而遗之。平秦王诉之于文宣,系于京畿狱。」

其实不仅杀人,就是打人就不能随便打。比如名士张融就因为打了僮仆五十下被免官(《南齐书·张融传》:「寻请假奔叔父丧,道中罚干钱敬道鞭杖五十,寄系延陵狱。大明五年制,二品清官行僮干杖,不得出十。为左丞孙缅所奏,免官。」)

可见杀人事一旦被纠,还是会受到惩处。不过那时纲纪废弛,也不乏杀人脱法之事,但事情如果真的被掀出来,未必能完全免除麻烦。这也是杜三爷认为王扬若真是在这种场合把他手下杀了,未必能全身而退的原因。

至于网上流传士族可随意杀人,大概是从《世说新语》中劝酒斩美人的故事来的。但一来《世说》主要是搜集轶事闲说,不可做正史观之。二来两晋时乃士族势力最鼎盛之时,所以田余庆先生主张「门阀政治」一词只能用于东晋,南朝皇权崛起,士族已经不能再复晋时荣光。三来贵族擅杀事确有,但或是「无举则无纠」,或是有特殊曲折背景,不可引为泛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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