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仙侠 > 公若不弃,愿拜为义父 > 第303章 被各类村姑夺舍的羽凤仙

第303章 被各类村姑夺舍的羽凤仙(1/2)

目录

对小羽这番话,赤鸠罗心里至少有八分认同。

妖蝉太过分了。

大家同为佛门弟子,他还是西蜀佛教总主持,负责整个西蜀国的佛教事务,妖蝉甚至不愿为他开个小小的后门,硬是要将他也镇杀在二层炼狱。

「羽仙子,贫僧不瞒你,几天前贫僧已向燃灯佛祖禀告了此事。」他说道。

小羽道:「这几天你不是躲咳咳,一直在清河别苑养伤吗,怎么向佛祖禀告?」

虽然她及时改口,可老和尚还是听出来她原本想说什么,心里和表情都十分尴尬。

「贫僧在心里观想燃灯古佛的法相,向法相诉说了妖蝉之事。效果类似玄门道士焚烧疏头。」

小羽好奇道:「若燃灯古佛有意回应你,会怎么做?佛教可有灵官、符使之类的神灵?」

「我佛教有五方揭谛和护教珈蓝,完全不输灵官和符使。不过贫僧不需要他们帮忙传讯,贫僧可以从观想中的佛祖法相中获得启迪与感悟。」赤鸠罗道。

——老和尚,还是让五方揭谛帮忙传口讯吧,伱自己感悟,太不靠谱了。

小羽心里嘀咕,又问道:「大师获得了什么感悟?」

大师淡然道:「专注自身,一切自有佛祖来安排。」

小羽很想用巧实剑抽他嘴巴子。

「大师,我想皈依燃灯佛祖,做他老人家的契仔,你能帮忙引荐吗?」

距离神锏太保将她的奏报送到大秦太尉府,已过去十多天,奏报如石沉大海,毫无反应.她还是得多拜义父。

要靠自己,就得多拜义父。

妖蝉在西沙域算是BOSS级的人物,可放在灵山,他身份地位一定不高。

《西游记》中佛陀菩萨即便要搞事,也从来不自己下场,都是让坐骑或门人「偷偷」下界成妖。

妖蝉八成是灵山某个「中佬」的仆从,燃灯却是大佬。

若能打开灭杀大佬之法,中佬的仆从还算个事儿吗?

「佛祖不收契仔。」赤鸠罗道。

「天门镇很多人烧契书给如来佛祖,要当如来的契仔。」小羽道。

赤鸠罗摇头道:「没用,如来也不会收凡人当契仔,我佛教不兴这一套。」

小羽笑道:「可我听说如来佛曾在菩提树下悟道,刚修成了丈六金身,便被一只孔雀吞下肚。

如来佛不欲伤害孔雀性命,又不愿从粪门钻出,污了自己的丈六金身,故而破开孔雀脊背跳出。

之后如来佛因从孔雀腹中而出,认其为母。」

赤鸠罗道:「如来胡来,不能代表灵山佛教的一贯作风。」

——你这家伙真没救了。

小羽断定这老和尚一定成不了佛。

「大师是了解我的,我之前压根不读佛经,不懂佛门教义。

是大师将我拉入你的心灵空间,让我直接感受到燃灯佛祖的伟大。

后来我又跟你学了一卷燃灯佛祖的度亡经。

现在我用度亡经度化了拐子山阴兵。」

小羽真诚地看着老和尚,「用燃灯佛祖的经书度化数万阴兵,我算不算燃灯佛祖的门人弟子?」

赤鸠罗轻轻颔首,「你领悟了燃灯佛祖的慈悲之道,还弘扬了佛祖的教义,这很好。」

——这个羽凤仙的确有点慧根,只凭一卷《燃灯度亡经》,就立下如此功德。若是引入佛祖门下.不,不用接引,她能凭燃灯佛祖的度亡经超度拐子山阴兵,佛祖必定认可了她。

想到这儿,老和尚又缓缓道:「羽仙子,贫僧先前曾说,灵山经常召开法会,佛度众生,不禁止灵山外的生灵旁听。

你若真有皈依燃灯佛祖的决心.「

老和尚低头从手腕褪下一串佛珠,「可以带着这串佛珠前往灵山之西的那烂陀寺。

见到这串手珠,那烂陀寺的僧侣必定明白并认可你的来历,会为你剃度,并引你登上灵山,与佛门弟子一起聆听佛祖和菩萨讲法。」

小羽伸手去接佛珠,老和尚却捏住不放手。

「你要想清楚了,接过这串佛珠,等于结下因果。」

他盯着她双眼.只看到蒙在眼上的布,语气倒是格外严肃。

小羽重重点头,道:「我此生接触到的第一本佛经,就属于燃灯佛祖,这是缘分,也是天意。」

她怀疑妖蝉是如来佛一派。

如来是灵山权斗的最终胜利者,这会儿差不多该赢了。

只有灵山之主才有权力、有意愿回应大秦的「西方远征计划」。

灵山都不是燃灯的了,燃灯还急啥?

但凡燃灯low逼点,说不得会勾结大秦,打击灵山之主的威望。

而且,妖蝉在对付蜀东奇侠时,的确没对赤鸠罗手下留情。

赤鸠罗有点贪生怕死,节操有瑕疵,但他绝对和三十六国之乱没任何关系。

如果是燃灯系在搞事,赤鸠罗不可能一点动静都不晓得。

如此以来,哪怕她知道如来佛是灵山权斗的最终胜利者,也只能选燃灯古佛。

至于说佛道之别.西游时,道门大天尊都和佛祖同流合污了,她一个月薪三百的旁门小散修,在意不了这么宏大的主题,只能有奶便是娘。

奶少「mmp」,奶多喊「义父」。

赤鸠罗松开了手,枯瘦老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你虽然还没剃度出家,但你的决心,贫僧已经看到,回头贫僧会向燃灯佛祖禀告此事。

或许佛祖会保佑你顺利度过妖蝉之劫。

将来真去了灵山,佛祖也会额外关照你。」

小羽将佛串戴在手上,感觉内心宁静安详了许多。

是一件佛宝!

老和尚的确拿出了真东西。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