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6章 我妹妹想要一块(1/2)
「许正阳的人?」
「不确定。但Keller既然能同时替你和他做事——他知道的事情。许正阳全知道。包括你现在住在哪里。」
陈建民的后背绷了一下。然后松开。
「明白。」
他走了。
龙雨晴关上门。转过身。
「他的证词——如果进了法庭——许正阳的幽灵签名操作全部曝光。保护人条款修正案无效。许正阳失去单一知情人的代行权。回到多数决。」
「对。但前提是——何律师能在BVI的法律框架里。证明幽灵签名构成欺诈。而不只是'进程瑕疵'。」
「欺诈和进程瑕疵。差别在哪?」
「欺诈——修正案自始无效。所有基于修正案的后续操作——全部推翻。」
「进程瑕疵——修正案可以被修复。许正阳还有机会。」
陈凡拿起茶几上那杯没人喝的水。喝了一口。
「给何律师打电话。告诉他——这个案子的内核论点。不是受托人变更。是欺诈。」
龙雨晴拿起手机。拨号之前停了一秒。
「还有一件事。」
「说。」
「刘家辉。明天——你打算怎么处理?」
陈凡把水杯放下。
「他在香港。我在日内瓦。电话里谈不了这种事。」
「那——」
「让他来。」
「他凭什么来?」
陈凡的嘴角弯了一个很小的弧度。
「他儿子——在Chelsea的那套房。七百万英镑。一个年薪十万的初级律师。住着许正阳花钱买的房子。这个事——他儿子知道吗?」
龙雨晴愣了半秒。
「你要告诉他儿子?」
「不。我要让刘家辉知道——我随时可以告诉他儿子。」
第二天。
上午九点。龙雨晴接到何律师的回复。
BVI最高法院的紧急申请已提交。内核论点调整为——受托人任命欺诈。附带证据包括Keller文档清单中的十七份关键文档扫描件、许正阳签署的授权函原件照片、以及陈建民的初步书面证词。
加急信道。四十八小时内排期。
「排期时间——大概后天上午。BVI当地时间。」龙雨晴把手机放下。
「后天。」陈凡在洗手台前刮完胡子。毛巾擦了脸。「刘家辉——联系上了吗?」
「联系上了。」
「他怎么说?」
「他说他没空。月底有一个案子开庭。走不开。」
「给他发一份文档。」
「什么文档?」
「他儿子那套Chelsea房产的BVI公司注册信息。最终受益人那一页。许正阳的名字。高亮标注。」
「只发这个?」
「只发这个。不说别的话。不加任何文本。」
龙雨晴看了他一眼。然后打开电脑。
文档发出。加密邮件。收件人——刘家辉的私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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