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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怕被人认出来(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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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生活在凌州,江滢自然是早就想来看看了。

奈何家里约束甚严,想要离开那森严的江家大院都成困难,又如何能来得了几十里外的镜源县?

所以此刻听哥哥提起,江滢心里是充满向往的。

但,她还是摇了摇头:「我就不去了吧,我想留在客栈,多挣点钱。」

「你挣那么多钱做什么?」

江滢神秘一笑:「不告诉你!」

得,不说就不说。

江云帆也没有多问,毕竟小姑娘也长大了,自己的想法和打算不肯告诉别人,也很正常。而且有目标,且愿意为目标而奋斗,这一点难能可贵。

但眼神是骗不了人的,江滢目光里明显有向往。

所以作为哥哥,江云帆觉得自己有义务带妹妹去看看更精彩的世界。

他也打算好了,等到晚上再来,把小丫头直接拉着去灯会,不给商量的余地。

将池中的碗筷全部清洗完毕,江云帆便嘱咐了江滢两句,让她待在客栈好好听话。随即便转身出了门,骑上自己的小电驴,直奔桃花山上的小院而去。

他花了半个时辰的时间,将酿好的茅台酿分坛、检测、密封装好,并让人运回客栈。

接着便溜溜达达,到了桃林东侧的小山谷。

在开垦出的两亩沙地中,他找到了正在忙碌的季云苍。

「季伯,手脚挺快嘛!」

短短一天时间,原本大片的空地,此刻几乎已经被绿色的西瓜苗给铺满了。

「哼……也不看看我是谁。」

说起来还真不简单,从模样上来看,季云苍这老头子少说也已经七旬过半了,身材消瘦,头发雪白,却偏偏有股干劲,在田里劳作一天也不知道累。

桃花山下那一大片的农田,几乎都是他一个人种下的。

也正因如此,江云帆才敢让他帮忙种瓜。

相比之下,今天在湖畔见到的归雁先生沈远修,头发乌黑、面色红润,长一身大膘,看起来反而很虚。

果然,能维持健康的一定是劳作,而不是酒肉。

「唉……」

就在这时,季云苍忽然放下锄头,一脸疲惫地叹了口气,「这天气还真是暑热,人在这烈阳下啊,一动就口渴,也不知道为什么。唉,要是有酒就好咯……」

江云帆一阵无语。

季伯喜欢喝酒,这一点他是知道的。

当场他的九粮液尚且是个半成品,找对方稍微品鉴了一下,结果自那以后,这老头子天天缠着他要酒喝。

「别看我了,谁随时把酒带身上啊?你要想喝,今晚就去秋思客栈,有免费的好酒!」

「去客栈?那还是算了。」

一听要去客栈,季云苍便同以往一样,连连摇头。他似乎对人多的地方十分抵触,宁愿远远躲着,也不靠近半步。

江云帆不禁有些好奇:「怎么,怕被轰出来?」

「笑话,我那是怕被认出来!」季云苍脸上的骄傲依旧不减。

「认出来?难不成我们季伯,还是个名人?」

「当然,想我当年……」

季云苍一脸慷慨,却又欲言又止,「算了,说了你也不懂。话说,秋思客栈那酒,真是好酒吗?」

江云帆点了点头:「比以往任何酒都好。」

「嘶……」

季云苍皱紧眉头,重重吸了口气。

如果真的有好酒,也许冒险去试上一试,也未尝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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