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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章 老同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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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这只小黄狗是很合王存业的心意了,本来怕把它冻到,就放进背篓了,还用提前备的旧棉袄给它盖住保暖。

但是这小黄狗确实是好动的性子,有点活泼得过分,几次蹬着后腿站起来往外爬。

王存业见此只好把它拿出来,在怀里抱着,然而即便是抱着,它也不怎么老实,不是转着眼睛盯着周围走动的人群来回看,就是趴在王存业臂弯,对着黑娃和小金摇尾巴,小声的哼唧着叫,挣扎着想下来和两只狗玩。

「这养大了肯定也是个不安分的……」

王存业笑呵呵的道,反倒越看越满意。

随后还兴致勃勃的跑到两个熟人的摊子前,给小黄狗称了下重量,四斤出头。

「卖狗的应该没糊弄人,这大概就是只小虎头黄,要不刚出月的小狗崽子没这么沉的。」

他对陈凌说道。

「嗯,确实,一个月大的小狗能有四斤来重,就算大种了,是虎头黄应该没差。」

陈凌赞同道。

「凌子,卖铃铛的出摊了,走,咱们去看看啊。」

爷俩正说着话,二舅哥就拽起陈凌去前面的小摊上挑铃铛了。

他是给家里的驮马买的。

驮马身上挂铃铛能防狼。

本地的驮马是矮马,矮马体小精悍,耐渴耐劳,适应性强,擅长走山路,跋山涉水不在话下,是本地山区驮运的主力。

这种矮马纵然优点众多,但是非常怕狼,遇狼就腿软走不动路。

所以要给驮马搭配铃铛,狼远远地听见铃铛的声音后,就知道有人跟着了,多数情况下是不会过来的。

狼性谨慎,除非是隆冬找不到食物,饥饿难耐,否则是不会冒险攻击人和进犯村寨的。

这个时候差不多快上午十点了,镇上的人流越发稠密,一眼望去全是人,熙熙攘攘,热闹哄哄,连远处的大桥都看不到了。

等王庆忠已经挑好铃铛了,陈凌想了想,也选了两个,准备过年的时候,给小白牛挂上,添点喜庆。

买完铃铛,三人就赶回了药材铺子。

正巧王素素她们刚把药材卖掉,在距离药材铺子不远的布摊旁边挑布。

她们挑选好布料,摆布摊的婆娘就用木尺量好尺寸,在量好的位置剪出一个口子,用力一扯,「刺啦」一声,整块布就齐齐整整的扯了下来。

两种花布,两种蓝布、黑布,前后足足扯了五六块。

「娘,买布做棉衣么?」

陈凌他们走到跟前后,王庆忠就凑过去问道。

「嗯,药材卖钱了,给娃娃们做两件新棉衣。」

高秀兰笑道。

「哦,今年你给真真,给通通做就行,俺家东东不用了……」

王庆忠嘿嘿笑着:「前两天他外婆说在给他做了,你今年就轻松点吧。」

「那你不早说,布都买下了。」

高秀兰有些埋怨道。

小娃娃长得快,做棉衣的时候,往往都是尽量往大了做,能穿两三个冬天。

等个头长起来,实在不能穿了,才会拆掉,重新把棉衣接上一段,这样还能够继续再穿。

所以布料就扯得比较多,且给小娃娃做衣裳,布料的质量不会太差,再加上棉花,算是笔不小的花费。

「啊?新萍没跟伱说么?」

王庆忠愣了下,四处看了看,没找到媳妇。

不止郭新萍没在,还有王真真三个都没在,仔细看了看,陈凌家的牛也不在旁边。

「真真他们要去学校给牛喂水,二嫂怕他们乱跑,也跟着去了。」

王素素在旁解释道。

「啊?这样啊……」

王庆忠挠了挠头,笑道:「没事的娘,多出来的布料,来年再给东东做,俺家东东不嫌弃旧料子。」

「你留着新布料给通通做吧,前年给大嫂用的就是旧布料,可不能老让通通穿旧的。」

「好了,我能不知道?」

高秀兰没好气的瞪了二儿子一眼:「这话还用你说?」

陈凌在旁看着,禁不住笑道:「大哥和二哥感情真好。」

「呵呵,他们俩啊,好的时候能好成一个人儿,闹别扭的时候,大半年谁也不理谁。」

「多大的人了,跟个娃娃似的。」

这时,王存业在身后撇着嘴道。

「咦?爹,你挑到小狗啦?」

王素素眼睛一亮,快步走到跟前,把小黄狗抱到手里一阵逗弄。

她向来喜欢狗。

高秀兰见状也凑过来:「这不是跟咱们家以前的大黄狗差不多么?」

「啥差不多,这可是虎头黄。」

王存业不高兴道。

「虎头黄咋了,虎头黄不也还是狗么,一个狗,还非要赶场买,把你高级的……」

高秀兰回嘴道。

这两天,陈凌已经习惯了老丈人和丈母娘时不时的拌嘴。

等王素素终于抱着小黄狗玩够了,就拉着她去旁边的摊子挑头巾。

王素素现在剪成短发了,今天出门还戴了粉白色的发箍,瞧上去年轻俏丽,若是不知情,任谁看都是个没出嫁的大姑娘。

「你不适合这大红头巾,太艳。」

看到王素素走到摊子前,就直奔大红头巾去了,陈凌无奈的提醒道。

王素素人如其名,她适合一些素色的衣服来搭配。

加上肤色白皙,大红色会让她显得老气。

「你又这样说,除了咱们结婚那一年,我都还没戴过红头巾呢。」

王素素怨道,说着把红头巾摘下来,戴在头上,轻轻系好,转过来问:「怎么样?真的不好看吗?」

陈凌顿时笑了,伸手帮她理了理头发。

「好看,俺媳妇怎么都好看,你喜欢咱们就买。」

不得不说,长得好的人确实是怎么搭配都难看不了。

就像王素素,红色的头巾,虽然不如浅色的头巾衬她,但也并没有显得难看,漂亮的齐额刘海,白里透红的脸颊,水灵灵的大眼睛,又怎么会难看?

「就是整得跟新媳妇似的,哈哈……」

陈凌左瞧右瞧,打量了一阵后,突然冒出来一句。

「去你的。」

王素素羞瞪了他一眼,便转身问起价格。

陈凌也走到摊前看了看:「再买条红围巾和红帽子吧……」

其实大红色的针织棉帽和围巾王素素戴上会更好看,起码比围巾要好看的,不会显老气。

「我有头巾就够了,剩下的给你挑……」

小媳妇买块红头巾就已经很满足了,闻言就笑嘻嘻的对他道。

「还给我挑啥,围巾和帽子直接买一双不就行了,咱们两个一起戴。」

陈凌笑道。

「那也行。」

王素素擡头看他一眼,眉眼弯弯。

「你们两个先慢慢逛吧,我们去学校找真真了,这疯妮子不知道又干嘛哩,半天不回来,我们过去看看……」

高秀兰冲他们说了声,向前走了一段,随后又转过头来提醒道:「是镇东的小学,不是你哥那里,不想逛了就过来找我们,近得很。」

「知道了娘。」

高秀兰三人走后,陈凌又带着媳妇逛到两个苗族妇女的摊位跟前挑首饰。

买了条银项链,和一双银耳环。

「咦?前面还有照相的?」

王素素突然指着前面的拐角处。

那里支着个照相的摊子,紧挨着墙根,还搭了个紫黑色的小帐篷,帐篷的外表有些破旧,上面还打着许多补丁。

「走,咱们去看看。」

陈凌还是第一次在赶集上遇到照相的。

县城和长乐乡只有过庙会才有,普通逢大集是没有的,因为过庙会几乎都是节日前后,往往也是和亲戚见面的时候,比较高兴,才会照相。

平时赶集是没什么生意的,人们没那个闲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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