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徐德的自我辩护(2/2)
审判长赵德颔首点头,这件事他有印象。
「继续。」
徐德继续开口道:「于是,我方承接这起『讨薪;案』,均是合理理由。」
「接着,便是所谓银行一事。」
「首先,讨薪案件的重点,基本就三点,一,公司有钱不给,二,公司内资金周转不开,三,公司内部有人贪腐!」
「而无论想查哪一个,都要看公司帐本。」
「但......」
「我不觉得我们能看到『弘阳公司的帐本』,所以,便将目光转移到了所谓的『银行』上。」
「请问诸位,这是否合理?」
闻言。
众人颔首点头。
有理!
确实是这样的,公司哪怕是帐目没问题,一般也不会给别人看,毕竟极有可能会触及内核。
所以,查银行完全符合流程,甚至调查银行这条路存在,也就是因为司法知晓帐目查不到,故意给司法从业人员留的道路。
所以,讨薪调查银行完全没有问题!
「继续。」
审判长赵德点头,开口示意。
「好。」
「我们去了银行,调查了近五年内的资金流水,最终,查到一辆被标注为公司福利的车......」
「请问,一家公司。」
「福利的方式既不是寻常家用车,也不是纯粹的金钱,甚至也不是市面上能见到的各种礼物。」
「反倒是一辆二手的出租车!」
徐德指了指手上,严密近距离所拍摄的出租车照片。
这是对方提前复印的,由书记员交给他。
「甚至,这个工人拿到福利后短时间就辞职不干!」
徐德看向周围,再次真情流露。
「请问,这是否是一个『贪腐』现象!?」
众人闻言,微微一噎。
是贪腐吗?
说实话,如果不看合并的案件的话...这事件确实是疑点拉满。
不说别的。
公司给员工福利,如奖金一类,是为了刺激员工更有劲地工作。
哪有给出租车的?
给了出租车,自己不当便车开,那么就得开出去跑出租,基本给完员工就辞职,你是老板,你希望给完钱『销冠』就直接跑路?又或是让员工看到销冠跑路?
所以。
多数公司的福利都是给加工资,放假之类的,而不是给对方介绍个更好的工作。
加上买车的钱又是走的公帐,这些钱原本可以用来发工资,那么......
调查这件事,完全合理!
「于是,我们就找到了吴涛。」
「查到了吴涛,结果却告知吴涛已死,迫于无奈,我方只能转而调查那辆仅剩的出租车。」
「但现有车主不卖,加上,公司那边已经花钱补了工资的窟窿。」
「于是,我们便没再纠缠。」
「综上所述......」
徐德好似变戏法一般,提前从公文包里,将一系列的文档摆在桌面。
书记员凑近一看。
赫然是他刚才所说的这番话,很明显,他提前预料到严密会拿这件事说事。
「请问,我方是否合法合规!?」
「还是说,如果我们查到出租车有问题,不为委托人负责,选择不去调查才算合规?」
徐德大义凛然的开口回应。
话落,余音绕梁。
声音在整个第一法庭内来回回荡。
公诉席,三个检察官闻言,忍不住多看了徐德一眼。
这番话说的...属实是逻辑拉满,完全没有问题。
『难道...匿名举报人真不是对方?』
三人内心有些动摇,此时逐渐剥夺了对方举报人的身份。
无他。
对方的行为,如果以一个正常恪守职业道德的律师来看......
确实没有丝毫问题,完全就是正经查案。
这还没完。
只见。
「砰砰!」
两道响亮的声音落下。
擡头看去,便见徐德此时满脸怒容,仿佛是收到了什么天大的委屈,双手大力的拍打着桌面,怒声道:
「审判长,就被告方严密所说这番话...我方既不认同,也表示强烈的愤怒!」
「他难道不是在讽刺每一个尽心尽力,恪守职业道德的法学人?」
「难道不是在侮辱每一个,为司法领域搬砖加瓦的匿名举报人!?」
「国家为保护匿名举报人的身份不受泄露,立下诸多法例,严格禁止无事不得反向调查匿名举报人的身份!」
说着。
他猛地伸手,指着严密的鼻子,声音充满愤怒。
「但被告方,却无视法律,针对本案的热心群众进行身份调查!」
「还好,调查的也就是我。」
「如果是其余人呢?」
「如果说,查到的真就是证人呢!?」
徐德再次拍打着桌子,『砰砰』的声音不绝于耳。
「那么......」
「这起涉及三条人命的恶劣刑事凶杀案件,前后时间跨越共三年,被唯一一个举报人所揪出的事件......」
「其举报人身份,将会瞬间暴露在整个社会的视线内!」
「请问......」
「被告方辩护律师这番行为,是否会对举报人做出不可挽回的伤害!!?」
......
ps:第二章稍微晚点,有点卡文,有段剧情写了几版还是觉得不对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