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极少爷的剑(1/2)
金黄色的瓦,在阳光下闪动着黄金般的光,白石长阶美如白玉,沿着大门而入,这地方就好像完全用金珠宝玉砌成。
园中的樱桃树下,有几只孔雀徜徉,水池中浮着鸳鸯。
几个穿着彩衣的少女,静悄悄地踏过柔软的草地,消失在花林深处,消失在这七彩缤纷的庭园里。
东方极一边走一边欣赏,而身后的白凤眼神空洞,如影随形地跟着。
他不仅自己一身白衣,也为白凤换上了白衣。
他喜欢白色,所以也让白凤穿上了他最喜欢的颜色。
「你觉得这里美吗?」
东方极面无表情,转身看向白凤。
他注定等不到白凤的回答,对此,他却很满意,他不是喜欢说话的人,很配只能倾听却不能说话的白凤。
所以,他才这么满意云欲的礼物。
东方极环顾四周,这是他来到飞鹰堡的第三日。
相比杀手楼的暗色调,飞鹰堡就显得明亮太多。
他走上了廊桥,园内有许多廊桥,他足下的不过是最寻常的一座,在这最寻常的一座里的最不显眼的支柱也都是尽善尽美,雕刻着许多诗词歌赋。
这园里园外,绝对是匠人们呕心沥血,精雕细琢出来的。
风中带着醉人的清香,远处仿佛有人吹笛,天地间充满了和平宁静。
这里是飞鹰堡?
不是,至少不全是。
东方极心里生出一种不耐的情绪,自从被楼主派来的这几日,日日都是如此的光景。
这种美景能挽留许多才子佳人,却很难令他满意。
东方极继续伫立了片刻,道:「走吧。」
白凤跟了上去。
他们往园外走去,可一走出门口,就被一行人拦了下来。
门口站着几人,其中一名侍卫脸上挂起了虚伪的笑,伸出手就截住了东方极。
东方极止步,白凤也同样止步。
「极少爷,少主还有几日才回,劳请您……」
死灰色的眼珠子扫过了侍卫,一股冰寒的剑意令他如遭电击,脑内只剩了一片空白。
没有说一句话,东方极就出了园。
他走后,压抑的气氛才变得和缓了一些,其余几人都有一种死里逃生的感觉。
几人里的络腮胡子拍了拍侍卫的肩膀,叹道:「新来的?」
侍卫的声音微微颤抖,他还没有从那种状态里慌过来。
「是。」
忽然,一道红印出现在了他的脸颊,清亮的耳光声响起,侍卫被拍落倒地,捂着脸,满脸写着难以置信,他没有想到原本和蔼可亲的络腮胡子竟然一巴掌呼到了他的脸上。
「记住,不管你是不是新来的,你找死,就不要拉上我们。」
络腮胡子啐了一口唾沫,冷声道:「他是何人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剑上的人命比你这一辈子见过的人还多,他要出去,你就让他出去,他要杀你,你就洗好脖子给他杀。」
侍卫有点难以接受,但却还是老老实实地低下了头。
「但少主走前吩咐下来,不能放他出园。」
「那我问你,是你的命重要还是少主的吩咐重要?」
见侍卫不吭声,络腮胡子恨铁不成钢道:「这里是飞鹰堡,每年死去的仆从你知晓有多少?一本千字文,按顺序挑字,剔除可能犯忌讳和太复杂的字,还剩七八百字,后面加一个奴字,就是一名奴仆的名字,历代奴仆轮番使用,而去年,我听说有七八十个名字重新被赐予了新进的仆从,我就问你,那原来的仆从都去哪了?」
被剥夺了名字的奴仆,自然不可能全是老死才把名字传给新人。
侍卫头顶冒起冷汗,他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我错了。」
见侍卫点头认错,络腮胡子点了点头,作为老人,给新人教上一课是分内之事。
祝山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人,而且对什么都看得很开,这两种原因加起来,就使得他身上的肉也一天天增加了日来。
胖的人看起来总是很有福气。
事实上,他也的确是个极有福气的人。
他的长相让人不敢恭维,却有个非常美的老婆,他这一生没有做过一件好事,所到之处却总能住着最舒服的房间,穿最讲究的衣服,喝最好的酒。
之所以如此,只有一个原因。
——他是大漠飞鹰。
大漠飞鹰的确有这样的权势。
每天有数不清的人来巴结他,也有数不清的人想要来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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