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游戏竞技 > 灵异直播:求求你别讲了 > 331:错配,被吓了!

331:错配,被吓了!(2/2)

目录

林霄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随后,他深吸口气:「刚才只是跟大家伙开个玩笑而已,各位不用当真。给你们几分钟时间冷静冷静,待会咱们再接着讲。」

说完。

林霄站起身,朝着床边走去。

此时此刻,苏婉的身体虽然全部蒙在被子里,但依旧在剧烈颤抖着。

「婉儿,没事的,我刚才,就是开个玩笑而已……」林霄拍了拍她的身体,轻声安慰道。

说完。

林霄就伸出手,掀开被子。

就在被子掀开的瞬间。

一张鬼脸,毫无征兆的出现在林霄面前。

「卧槽!!!」

即便是林霄,也被吓了一跳,咻的一下就从床上蹦了起来。

「嘻嘻嘻!!」

看到林霄被自己吓到之后,苏婉脸上的表情这才恢复正常,看上去很是得意。

林霄:?????

尼玛。

自己一世英名,被毁于一旦了啊。

竟然被苏婉这小娘们给吓唬住了。

这以后要是传出去的话,不得丢人丢死吗?

想到这……

林霄板着脸,看着苏婉:「你给我等着,待会……有你好受的!!」

「略略略!」

苏婉吐了吐红色的舌头,看上去很是俏皮。

重新回到位置上。

林霄深吸口气:「接下来,咱们开始讲述今天的第二个故事。」

他的声音,再度变得认真,严肃,低沉。

「如果,某一家死过人,而且不是正常死亡的,那么……当你经过它家房门的时候,即便那扇门是关着的,你应该也会觉得颇不自在,是这样吧?!」

「要是我说中了,那么……你也就能够理解我每天出门时的感受了。」

「我哐当打开防盗门,通常都会埋着脑袋,匆匆走下楼梯,尽量不去看对面那道墨绿色的铁门,因为我感觉,它不吉利。」

「那道门的里面,住着我的邻居。」

「他家曾经死过一个人,我不光知道他死,我还看到过他的脑浆子,光是想想,就知道有多渗人了。」

「猩红的鲜血,夹杂著白花花的脑浆,就这样闯入你的视线里……」

「这样的画面,势必会让你们永生难忘。」

「即便已经过去五年了。」

「但那个男人死后的模样,时不时就会在我的梦里出现一下。」

「他……」

「缓慢的扭过头,鲜红的是血,洁白的是脑浆。」

「在他的头脸上,模糊成一团,而且,他的嘴里,还呜呜咽咽不知道在嘟囔着些什么……」

「每当我汗津津地从梦里醒来,都觉得自己应该是没有理由恐惧的,因为……他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直到现在,我都还清楚的记得,五年前他死去的那天,夕阳把平坦或凹凸的一切,都镀上了金红色。」

「他光着脚,坐在自家阳台的边沿上,就像把脚晃荡在河水里那样游荡在七楼的虚空里,冲着楼下越聚越多的人群胡言乱语着。」

「而我当时……」

「就在人群里,把脖子仰到很大的角度看着他的表演,我想,他一定是喝高了。」

「因为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醉鬼。」

「所以……」

「没有人相信他会跳下来,倒是有好心人担忧他会因为粗心大意,跌落下来。」

「果不其然……」

「他坐在那里悠来晃去,忽然一仰身,失去了平衡,直接就倒栽到阳台里面去了。」

「围观的人群里,爆发出一阵欢快的哄笑声。」

「可是,他们的笑声还没有停止,就在半途转变成了一阵短促的、风暴似的惊呼。」

「原来,那个男人在我们的视线中消失了几秒钟后,又手脚并用的爬上了阳台,然后就像是用力过猛似的,当着所有人的面,径直翻落下来。」

「嘭!!!」

「男子的身体,重重的砸在水泥地面上。」

「人群尖叫着向后退去,瞬间安静下来。」

「我们吃惊地看着一片鲜亮的红色,从他的身体下面,散逸而出,扩张开去。」

「那个家伙……」

「就这样死掉了。」

「只留下一个沉默寡言的女人,就是他的妻子。」

「她的年龄,顶多就是三十一二岁的样子。」

「平心而论,长得还挺漂亮,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总喜欢穿黑色的衣裳。」

「不论什么季节,我在小区里或者楼道中碰到她的时候,她都是一身黑,就像是一块浓缩后的影子。」

「在她丈夫死后不到半年的时间,有一个男人开始出现在她家里。」

「他总穿件黑色的皮夹克,也是黑糊糊的。」

「看样子,他们是在同居。」

「有时候,他俩也会一前一后走在小区的水泥路面上,手里拎着塑料袋或者别的东西,就像每一对不苟言笑的夫妻所做的那样。」

「可是……」

「每当我看到那个男人,都会感觉到一阵莫名的心悸。」

「我总感觉他的身上,环绕着一股阴冷的煞气。」

「说实话,我是真的怕了他,就像一个人本能的会害怕尸体或者杀人犯。」

「有那么一次,我在傍晚昏暗的楼道里,我跟在他的身后爬着楼梯,忽然产生了一种错觉。」

「我感觉,走在我面前的就是那个死去的男人。」

「他正在一格格地上着楼梯,朝着曾经的家中走去。」

「不知不觉间,我的掌心里,全是汗水。」

「我怕了。」

「不敢再跟着他走下去了,干脆停住脚,让他先走。」

「可是忽然……」

「他也停住了。」

「不声不响地站在台阶上,慢慢的朝着我……扭过了头……」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