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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白玛却仿佛蜕皮的蛇,褪去率性,不再像以前那么张牙舞爪。
在选择艺考前,白玛喜欢写作这件事早有渊源。
她和乔奇祯的兴趣爱好曾经达到过惊人的一致。他们都喜欢画画,小学到初中都去同一个课外班上课。除此之外就是读书。
乔奇祯一度坚信自己和圣埃克苏佩里笔下的小王子有共通之处,而白玛则对《小王子》无感,相比之下,她更喜欢宫泽贤治的《银河铁道之夜》。
白玛她爸爸是小有名气的作家,年轻时得过几个具备含金量的奖项。年纪大了难免创作力减退,但他始终自认为是瓶颈期。
即便如此,泽仁普措仍然以才华在这个汉族地区占据了一席之地,结婚生子,成家立业。
在白玛很小的时候,爸爸就送给她一只笔记本。
「送给你写东西的,」泽仁普措说,「可别拿去画画。」
那是她的启蒙。
乔奇祯是被他妈妈明丽强迫去学唱歌的。
一开始是因为他妈妈在打艺校的主意。
乔奇祯就这幺半推半就,继续懒散地过了大半年。直到有一天和白玛央金聊起初中,得知她要考到重点初中去,这才垂死病中惊坐起。
赶鸭子上架,他临时做了准备,轻轻松松,最后如愿以偿和白玛上了同一间初中。但没想到声乐课老师将他视作奇才,加之自己也不讨厌,于是学了下去。
不过艺考时,他报的是表演专业。
明明还是同学,明明回家的路也相同,长大以后,乔奇祯和白玛却不再像以前那样无时不刻的亲密无间。
升入初中,离开教室去操场参加升旗仪式时,白玛随波逐流出了门,在人群中左顾右盼寻找乔奇祯。她看向他时,他也看着她。
白玛张了张口,刚要喊他名字,却眼睁睁看到乔奇祯回过头。
他继续朝前走,和身边的男同学们有说有笑,留给她一个熟悉到近乎陌生的后脑勺。
白玛是多么识趣的人啊。
他们终于在性别差异而导致的隔阂上达成共识。乔奇祯有了他的哥们,白玛也有了她的闺蜜。
白玛不和乔奇祯说话。
在教室里不参与有关他的话题。
走廊遇到也远远避开。
不记得是第几次月假,白玛放学回家。她去过超市,手里拎着购物袋,从书包里翻找钥匙时,只听背后传来脚步声,乔奇祯慢条斯理从楼上下来。也不知道他等了多久。
他一言不发等她开门。
白玛没急着进去,站在门前等他开口。她知道他会求饶。
「你为什么不理我?」乔奇祯手插在校服口袋里,散漫到令人厌烦,却敌不过个子高长得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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