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认字很轻松(1/2)
玉米面的浓香飘散开来,三小只全吸着鼻子围在锅旁,刘氏都停了好几次针线活儿,忍不住问道:「你煮的是什么金贵米?怎么香成这样?」
金贵米?李华有点儿懵,武馆超市里各种来自世界各国的特色米粮,她都没敢往外拿,特意选的最普通最廉价的……
「您……你们……都没闻过这样的味道?」她谨慎的问。
最见多识广的豪门少爷小胖子竟然也摇头。
「没闻过香味儿,不见得没吃过。」李华叫李丽撤了火,三小只欢天喜地洗了手抢着端碗,新碗,木头的,一人一只,又滑又圆。
加了一碗玉米面的稠粥,是真的很香,香的能吞掉舌头。
李丽端给针线不辍的刘氏尝鲜,刘氏摇头严词拒绝:「这么金贵的东西,咱就买这一次哈,你们多吃点儿,以后可不能这么过日子。」
小胖子「秃噜秃噜」喝完一碗粥,竟然也善解人意的点头:「我们家也不能由着我吃金贵的米。上次我还想吃胭脂米,管家说就得了宫里赏下来的一小袋……这粥比胭脂米还香,肯定更金贵。」
最小的李强一听这个,碗里剩下的一口都不敢喝下去了。
李华追问:「小宝,你想起你家的事儿了?住哪儿?我给你送回去。」
「没……我没想起来!」小胖子立刻不嘚瑟了。
李强是个有孝心的孩子,颠颠儿的把碗沿儿往母亲嘴巴里塞,坚持要她喝掉最后那一口。
他的嘴皮子不如李丽利索,但是很善于行动。
李华略过小胖子,擡眼看着刘氏,描绘:「这东西,是长得一人多高,长长的绿叶子,从杆儿上长出几个果实,木芯儿,一排一排一粒一粒儿包在皮儿里,还有穗儿,像这样……」
都在地上勾画出来玉米样貌了。
结果,刘氏只是摇头,没见过,更没种过。
难不成,大齐朝此时还没引渡来玉米这种粮食作物?
「也说不定皇城这边有种的,要不然也买不到。」刘氏自知自己见识少,这样解释。
李华开始琢磨超市里出售的生玉米棒子,不知道把粒儿剥下来能当种子用不?玉米价格便宜,那肯定容易种收成多,
小胖子眨巴着星星眼摇晃她的袖子,一脸的求知欲:「姐,你告诉我这米叫啥名儿,在哪儿能买到,我以后叫管家买。」
李华:「……对了,你教教我『林木森』三个字怎么写吧,我今天认识了两个山上的猎户,就叫这个名儿。」
小胖子的注意力马上转移,胸脯都挺高了,深为自己又将增添一名新弟子而得意。
「……你先跟着我念十遍,林、林、林……」
「一边儿去!」李华毫不客气的占据了小胖子的位置,从正面打量那三个字。
一点儿尊师重道的觉悟都没有!
小老师委屈巴巴的都要哭了,怪不得自家聘请的先生授课时总是长吁短叹,当先生太难了!
可是还有更扎心的呢。
李华一脸嫌弃的伸脚尖儿指着那三个字,评论:「你这字儿也写的太丑了,啧啧……上下左右结构松散,尤其这个『森』字,不知道的以为你画了仨猴子呢!」
小宝,潸然泪下,辩解的话那么苍白无力:「呜呜……我从前……我从前都是用笔墨纸砚写字的!用柴禾棍儿谁能写好?」
「我能啊!」李华抢了小宝儿手里那根柴禾棍儿,在地面上工笔正楷写下三个字。
打小在方格米字格里写作业的功底,上下左右结构果然紧凑漂亮。
小宝儿都要哭抽了,他是个有见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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