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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轻轻地闷笑两声,一本正经地掰扯:「首先,要感谢我爸妈基因好,把我生得这么帅。要不然,可能我再好,你看到都要表面说『你是个好人』,内心嘀咕一句『但是真的好丑』,然后告诉我我们不适合。其次,还是要感谢我爸妈,感谢他们放养我,感谢他们以身作则,感谢他们没把我养歪,让我学会尊重别人,没把我养成大男子主义,否则我怀疑你要打我。再次,还得感谢我爸妈,把我生得这么聪明……」
陆之韵擡手在孟飞白肩上打了一下,忍俊不禁:「呸。」
她从孟飞白腿上下来,往外面走,背对着孟飞白,头也不回地说:「走了。」
孟飞白跟了上去。
「话说,我怎么又成了伯伯了?这辈分你怎么就拎不清呢?」
在本地的方言中,伯伯不念bobo,而念baibai,和白白正好谐音。
陆之韵回头:「那你想让我叫什么?」
孟飞白:「这就要看你的觉悟了。」
陆之韵:「狗蛋儿?」
孟飞白:「我拒绝。」
陆之韵:「铁柱?」
孟飞白:「噗,这是什么虎狼之词?」
陆之韵:「狗儿?」
孟飞白:「……我就不能做个人?」
走出咖啡屋,踏上人行道时,在树荫下,陆之韵忽地回头,踮起脚在孟飞白耳边喊:「老公。」
孟飞白面颊耳颈都红了,唇角却止不住上扬:「嗯。」
陆之韵轻轻打了下他的肩:「想的美。」
孟飞白的脸色便一灰,却听陆之韵叫:「孟孟。」
他的脸色又和缓了。
结果,陆之韵口音一变:「萌萌。」
孟飞白:「……你高兴就好。」还不如铁柱呢。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准备去书店待会儿——书店里有空调,还有很多书,对于爱看书的他们而言,简直是约会的最佳场地。各自找本书坐在一起看,就不用额外去想约会内容了,不必太费心思双方也都能获得愉快。
然后就近找个地方吃饭,下午正好能赶得上去看一场相声专场,晚上就去学校上课。
关于温女士和薛曼青的那次谈话,他们没再提起。
陆之韵刻意落后了两步,亦步亦趋地跟在孟飞白身后,离了几米远看他。
人行道上,炽烈的阳光通过巨大的树冠间的缝隙洒在他身上,显得他的肌肤莹白如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