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想挖我的人?(2/3)(2/2)
不能说想一块,至少方向是一致的。
进了包厢,映入眼帘的是一道熟悉的胖子身影…
刚才高谈阔论的那位就是他了!
妈蛋,又拿老子的话装逼,知道书友都很讨厌你吗?
「你咋在这?」
「我怎么不能在?宁昊的《赛车》,明溪投了一半呢!」
陈胖子看到沈梦溪,一点没有尴尬,反倒得意洋洋宣示主权…
「那是我让你投的!」
沈梦溪坐下:「有什么事,非得让我来?我才洗完澡,正准备休息。」
「宁昊准备签给小马奔腾,我们觉得没有这个必要…」
徐光头接话解释了一下。
沈梦溪看了看宁昊,后者微微点头:「大狗哥挺不错的…他是爱电影的,也愿意支持我!」
「这个不是爱不爱电影,也不是愿不愿意支持的问题。我也爱电影——我不爱电影,根本不会做电影!」
胖子忽然插了句话:「你怎么不签他?」
「我就觉得没有必要,签一个前途无量的导演不符合我的办事标准…」
沈梦溪表情严肃:「宁昊,你现在也算华语导演的一面招牌,没必要学冯晓刚,把自己签给小马,你就自己做个导演工作室…」
「包括徐争,都可以做自己的工作室,有项目了,就来找我,我投资…」
「我不够的话,再去找其它投资方!」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市场在快速扩张,但是电影人成长速度远远比不上市场扩张速度,懂得拍商业片,或者说懂得拍一部合格商业片的导演不多!」
「《疯狂的赛车》票房铁定破亿,《夜店》…不是,是《疯狂的彩票》铁定也会破亿…你俩就是亿元导演俱乐部新晋成员。」
「不要低估了你俩的能量…」
「你的意思不建议宁昊签给小马?」
「对!」
沈梦溪满脸写着真诚:「你缺投资方吗?」
「我只是想找个…」
「找个公司帮你打理自己的日常工作?那就跟乌而善一样,加盟我的工作室呗,我的工作室是合伙人制度,人人都是老板!」
徐光头赶紧问:「合伙人制度?」
「这东西解释起来有点复杂,没有两千字解释不清楚,反正你们来了,就能拿以个人身份拿到公司股份,而且每个都有资格参与到最终决策中来,每个人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且我们打通了韩国、日苯、美国发行事宜,在韩国、美国都设有分公司…」
宁昊心中一动:「乌而善有多少股份?」
「他现在只有一部《画皮》,而且《画皮》还是公司的项目,所以,持股只有1.5%,收益也很低,只能拿基本的导演内部分红…大概是8%的项目利润…」
「8%…那是多少?」
沈梦溪算了一下,然后回答:「差不多500万吧…」
「500万?」
「《画皮》的收益很高,光是票房分帐就接近一个亿了,海外版权、电视版权…加一块差不多2个亿,扣除成本、宣发,我们能结余至少八千万…」
「网易那边可能还会给一笔奖金…那就算九千万好了,乌而善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自然能拿到分成…」
「你们不用分帐给其它投资方吗?」
「当然要分,但导演得先拿走属于自己的分成。」
徐争看了眼宁昊,然后又问了:「那加入公司,需要承担什么义务吗?」
「…当然有义务,我们的工作室内核是编剧工作室就,每年都有一堆剧本,你们如果加盟了,不说每年要执导一部电影,至少要参与一部作品,可以是监制也可以是制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