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你是卖小女孩的吧?(1/2)
?水绫拨弄一下琴弦,摇摇头:「我只知道他姓肖,有财有势。¥℉,」
「肖宽?」
「好像是吧,老板,你认识他吗?」
「唔,认识。你是哪天从酒吧出来的?」
水绫想了想,说了个日子,又补充道:「那天,他好像刚和人打了架,心情不好,就拿我撒气了。酒吧经理也说,我倒了八辈子血霉,碰上那太岁爷。」
林枫掐指一算,吃了一惊。
水绫被开除的日子,真是林枫和肖宽在酒吧打架的那天!
没想到,这个水绫,正是因为他和肖宽之间闹矛盾,而殃及池鱼的!
在他的记忆里,水绫是在酒吧里唱歌,这才被星探看中,后来参加选秀节止,一炮而红的。
现在,她整个的命运,发生了变化。
她的人生,还有传奇吗?
因为林枫的重生,改变了水绫一生的际遇!
林枫哑然看着这个秀气美丽的姑娘,涌上一种深深的歉意。
「老板,你还听歌吗?」水绫没有多想,见林枫发怔,便问道。
「哦,水绫,你从酒吧出来后,为什么不去别的酒吧唱呢?」林枫问。
「那肖老板牛得很,市里所有的酒吧,都被他买通了,没有一家敢收我的。」
「呵呵,是吗?肖宽居然这么牛?」
「唉,算了吧,我不去酒吧也挺好的,每天在这地下信道里唱歌,赚的钱虽然少一点。但起码不要受人的气,也不要受到男人的欺负。」
「今天大过年的。这里又这么冷,你怎么还在这里唱歌呢?你不要陪家人吗?」
水绫俏脸一暗:「我一个人在江州。」
林枫问道:「那你父母亲人呢?」
「他们在山区老家。我爸病重,需要很多钱,我没有筹够钱,也没脸回家见他们。」水绫沮丧的道。
「缺多少钱?」林枫温声问道。
「二十万吧。」水绫随口答道,又问,「老板,你还听歌吗?你刚才给我了我一百块,我可以唱歌给你听。」
林枫掏出支票本和笔,在上面唰唰唰的写了几行字。然后递给水绫。
「这是给你的,你拿着回家过年吧!」
水绫没有接过去,而是就着林枫手里一瞧,讶道:「老板,你这是做什么?」
「这二十万,给你的。你拿回去给你爸治病。」
「我不要。」
「为什么不要?你不是急需用钱吗?」
「再急需用钱,我也不能要你的钱。我又不认识你。」
林枫摸摸头,心想这孩子怎么这么实心眼呢?
「这样吧,水绫。我请你帮我唱歌,这钱当是报酬。」
「二十万?我得唱多少歌啊?我还是不能要,这不是把我自己给卖了吗?」
林枫见她这可爱模样,不由得哑然失笑:「我们签个合同。好不好?」
「什么合同?」水绫问。
「我们签一个十年合同,明天就是大年初一,正好从明天开始算。第一年。我给你二十万。以后你唱歌赚的钱,除去运营费用和公司的相关开销之外。我和你平分。」
「这是什么意思?」水绫眨着美丽的双眼,一脸的懵懂。
林枫再次说了一遍。
「老板。你是演艺公司的吗?」
「唔,差不多吧!我觉得你是个很有天赋的人,我想签下你。你要是同意的话,我们今天晚上就把合同签了,这钱你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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