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我想要网站的股份(2/2)
杜采歌摇头微笑。
「请你不要把我是『林可』的消息告诉别人,因为一些原因,我不想让大家知道。」
「可是很多人已经猜到了,你的微博下面也有人谈论。」
「猜到的就猜到吧,总之我不能亲自承认这一点,你懂的,我在娱乐圈有很多仇人。」
「好吧,我不会和别人说的。」
「……这是一个玩笑么?」
杜采歌回复:「算是吧。」
关掉聊天窗口,杜采歌沉吟着。
那种都算做第三方渠道,能给杜采歌带来不菲的收益。不过第三方渠道的到帐会晚几个月,否则的话杜采歌4月份的税后收入能超过200万。
但200万,其实不算什么。
杜采歌在地球上,虽然没有详细去了解过网络小说的发展过程,但也清楚地知道,移动互联网的兴起、智能型手机的普及,让网络小说出现了爆发式的发展。
一些知名小说的收益,得到了数倍、乃至数十倍的提高。
而在蔚蓝星,现在正是智能型手机刚出现、移动互联网时代大幕打开的前夕。
以《诛仙》的热度,如果在移动互联网更发达的时代,这一本书就能给杜采歌带来上亿的收入。
《鬼吹灯》的价值更是无可估量。
这还仅仅是给他个人的收益。
在地球上,阅文集团就是抓住这个时机,迅速地拉开了与别的网站的差距,成为业内的南波湾,市值从几个亿飙升到近千亿。
所以,如果自己发动那些歌手帮忙宣传,无疑是很吃亏的。
但那似乎不太可能。
杜采歌要求不高,能拿到5%到10%的股份他就心满意足。
但这就意味着巨额的投入,100个亿的5%,那也有5亿。
拥有博客、微博、大型门户网站、在线支付、大型电商平台、百灵搜索引擎、百灵贴吧、校园网、动漫网站、在线视频网站,旗下有上百款游戏,另外还入股了两家中型电商、LL聊天软件、「流金」智能型手机品牌的远光集团,绝对有着互联网时代的霸主之姿。
远超地球同时期的BAT。
我只想安静地抄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