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绸缪(1/2)
70年代之前,全球人口最稠密的地区一直都是北角,目前则已被旺角取代。
北角是二战后沪省新移民的首选之地,沪省人带来了餐馆、理发店和美容所的同时,也带来了人口密集以及各种娱乐、饮食文化。
陆致远是坐着叮叮车从北角道右转驶入狭窄春秧街的,电车贴着行人的屁股径直朝前行驶,路人却依旧我行我素司空见惯。
春秧街是北角有名的一条杂乱且潮湿的长街,东自糖水道,西连北角道。
街道两旁一家家小店里,衣帽、南北水果、海产、肉类等应有尽有。来往人群乡音俚语同声同气,处处显出这里的喧闹和繁盛。
一排排的麻将桌边、一条条社区长椅上,都坐满了老者,他们呼朋引友或闲坐阅报,要不就在天桥上划分楚河汉界,捉将走车。
陆致远下了电车往前逛了逛,发现两边无论是肉类蔬菜还是海鲜水果都很新鲜而且便宜。
怪不得不但南亚不少国家的人,就连半山的富裕人家,都会经常到这里来买菜。
陆致远在一个做筷子的店子里找到了红柳,花200元港币定做了500支签子,老板答应两天后交货。
回到元朗,他又去了小巷子,还是没有看到那个女孩。
已经两天了,他一有空闲就来这里转悠,可一直没有再碰到那个女孩。
「远哥,远哥。」
陆致远看着三人帮远远跑了过来,没做声。
「哇,这是什么东西,这么香?」
见到陆致远捧着一个纸袋,外面露出几根小签子,三人好奇,不禁伸手去看。
「想挨揍是不是?」
三人一激灵,全部缩回了手。
陆致远看着三人可怜的模样,心一软,从纸袋里拿出三根羊肉串,说道:「行了行了,别做那可怜样。呐,我做的羊肉串,一人一根,多了没有。」
小胖子接过肉串,闻着香气,忍不住就如猪八戒吃人参一般囫囵吞了下去。
「哇,怎么这么好吃?远哥,这是你做的?准备拿去卖是吗?」
「是啊,这要用红柳签子串着,会更好吃。」
「这么好吃的东西你应该去旺角卖啊,你不会是想在元朗卖这个吧?」
陆致远紧皱眉头看着小巷子里面,叹了口气。
小胖子眼睛很贼,见状好奇地问道:「舍不得这里?女孩?谁?」
「小胖子,嗯,那个,我问你,这附近的人家你都熟吗?」
「不熟的应该没有几户吧。」
齐言民吃完了烤串,插嘴道:「你不熟那几户我熟。」
陆致远笑了笑,继续问道:「有个女孩,刚毕业就去当了空姐,她......」
话音未落,小胖子高声道:「不会吧,男人婆?你喜欢那个男人婆?」
陆致远怒道:「什么男人婆?再说我揍死你。」
小胖子伸了伸舌头,顶嘴道:「你说的不就是周家老四吗?真的实是男人婆啊。」
「对对,姓周,排行老四,可是怎么会叫男人婆?」
「那是他们同学叫的,说她小时候就喜欢跟男孩子玩,所以就叫男人婆喽。」
「那她住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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