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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厌便侧过身,揽了林肆到怀里。
林肆比所有Omega都要黏人。
能统计的话,林肆可能算是世界上最黏人的Omega。
在泡泡里刚接触林肆时,陆厌只当他是为了有一个Alpha所以不停追着自己,他觉得林肆黏他,大概率是和所有Omega一样,喜欢Alpha提供的依赖感,陆厌虽然享受林肆的黏人,但前期一直将这部分归类到Omega的性别成因。
直到这一刻,林肆滚到他怀里,他心里的念想才完全反过来。
他是依赖林肆的。
林肆出现前,他的生活像一片干燥沙漠,连杂草都长不起一棵,不管白天黑夜,风吹过去全是老旧而无趣的尘土,沙漠上的太阳有规律地升起落下,日复一日,将本就不年轻的心烤成迟暮,从头到脚都失去活力。
而林肆是那个忍着烈日,一步一脚印走进来的花农,他辛苦地播种,笨拙地盘腿坐在种子边念奇怪的咒语,坚定地相信会从坚硬的土壤里开出锦簇花团。
他纯粹又热烈,嘴里说出的喜欢是爱意,唇角露出的微笑是爱意,眼睛流出的泪水是爱意,每一个望向你的灼灼目光也是爱意。
爱一个人,最好要肌肤相亲,才算捧着彼此的心。
第67章
林肆醒来, 陆厌已经走了,床头上翘着一张纸条, 只有留下笔迹的地方,才被压实着贴住桌面。
林肆摸起来笑了笑。
去年冬天,陆厌还是Y的那会儿,林肆就曾经幻想过Y的模样, 虽然Y说自己二十三岁,但林肆心里没太信, 像Y说话那样简短又严肃的人,不可能是二十三, 三十二倒说的过去。
结果没想到,Y竟然是陆厌, 不过再一联想,是陆厌也不怪了。
像永远整齐挺括的衬衫和西装,陆厌在外人面前从来都是一丝不苟, 连一个笑都欠奉, 处理公务时更是个油盐不进的冰块。
他按照自己的原则,约束别人, 也约束自己, 连生活上都有一些和年龄非常不符的老旧习惯。
他习惯用手写的纸条给亲近的人留言, 用凌厉笔锋嘱咐亲密的话。
纸条上说的是——
【桌上杯子里温了水, 醒来让楼下送东西吃,我出差三天,泡泡交代了李阿姨喂, 不用担心。】
林肆勾着嘴角,重新躺下来,举着纸条看,好一会儿才折起来,放到手机壳后面。
他咔咔按着手机,给陆厌发消息:【我起床了】,又说【泡泡交给阿姨了,那我归谁管?】
等他早餐并着午餐一起吃完,陆厌才回消息过来:【先寄养在廖纪那里,回来归我。】
「干嘛呢,笑的眼睛都找不到了。」陆难撞了撞他的肩。
林肆眨眨眼睛,捂住手机上的消息:「没什么。」
「笑的一幅猥琐,肯定是和我哥说话。聊啥呢,他那种人还懂在网上聊骚呢。」陆难抢他手机,「让我康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