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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冰花煎饺×梦幻龙 第四章 女、女神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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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大早出了城镇后,就一路朝帕斯卡山奔驰。

在奔驰的当然是绯尔,而我则是坐在它的背上。

史伊在包包里熟睡中。它起床后就和绯尔一起,一大早就在大啖半兽人将军的猪排,大概是吃饱后又想睡了吧,再说包包里头看来也让它待得满舒服的。

『有小蜥蜴的山就是那一座吗?』

望见看似是帕斯卡山的山了。

「根据分会长提供的消息来看,应该就是了。绯尔你知道金属蜥蜴大概在哪边吗?」

『等一下…………找到了。』

绯尔说完后,就朝着似乎是金属蜥蜴所在的方向加速奔跑。

问过绯尔后,才晓得它能够大致掌握魔物所在的场所。说不定到了绯尔这样的级数,就能够自然办识出魔物的气息,而与技能无关了。

『差不多快到了。』

绯尔说完就放慢了脚程。

『就在那里。』

我从树木后方朝绯尔所看的方向望去,发现了一个洞窟。

「金属蜥蜴就栖息在那里吗?」

『八成是吧。』

「那么,该怎么办?」

『这还用说吗?』

有种讨厌的预感……绯尔话一说完,就载着我冲进了洞窟里。

「果、果、果、果然要来这套啊——」

至少先把我放下来,你再自己单独冲进去啊————

在黑暗的洞窟中前进后,立刻发现了金属蜥蜴。洞窟深处有广大的空间,金属蜥蜴就在这空间的岩壁边咀嚼着某种东西。

「那、那是怎么回事?它的身体好像散发着蓝白色的光芒……」

『那都无所谓,快点打倒那只小蜥蜴后来吃饭。』

还、还无所谓咧,你唷……

我先试着鉴定,结果显示出「秘银蜥蜴」。

…………秘银?是奇幻小说里的那种贵重金属?

「绯尔,我鉴定那只金属蜥蜴后,显示出秘银蜥蜴耶。」

『那就是这里有秘银矿脉吧。它可能是吃了秘银矿石才突变的。』

有秘银矿脉……这不是大发现吗?

哎、哎呀,但这不是我能置喙其中的事情就是了。

不、不过,既然有秘银矿石,那就捡一点回去好了。毕竟秘银剑听起来就很帅气嘛。哎,就算我不会用剑,至少可以做成小刀……秘银剑、秘银小刀,嗯嗯,不错哦。

老实说,我满想要用稀有金属做成的小刀与剑,因为秘银很浪漫耶,是奇幻作品里的稀有金属呢,当然会想要啰。

『既然是秘银,那魔法就对它不太有效了。』

秘银似乎是种又轻又硬,易于使魔力流通其中的金属。

魔力易于流通,也就表示对其施展魔法就会像被卸掉似地扩散开来,以绯尔的经验而言,威力会降至平时的一半以下。

『不过呢,只要施展威力大到那只小蜥蜴无法承受的魔法就好了。』

绯尔才一说完,就响起了雷鸣声。

轰隆,啪哩啪哩啪哩啪哩———

一道雷电直接劈中了秘银蜥蜴。

我嘴巴张得大大的,史伊也被雷声吓到,从包包里探出头窥视。

「喂、喂、喂,绯尔,你做了什么?」

『吾用了稍微强一点的雷魔法朝小蜥蜴攻击。』

稍、稍微强一点的?不不不,无论怎么想,那感觉都不像是只有稍微强一点吧,直接命中秘银蜥蜴的雷击发出了好大的声响耶。

『这样就没问题了,快点回收完毕后来吃饭吧。』

「啥?没问题?它已经死了吗?」

『没错,那只小蜥蜴已经死在刚才的魔法之下了。』

完全没有发觉到我们,正在吃秘银矿石的时候就被一道雷劈死了……这死法实在可怜到惹人垂泪。真是抱歉啊,秘银蜥蜴。

我一面如此想着,一面将秘银蜥蜴回收进道具箱。秘银蜥蜴本来所在之处的周遭,地上有好几块发出蓝白色光芒的矿石,这就是秘银矿石吧。

「绯尔,我想带一些秘银矿石回去,你等我一下。」

『呶,快一点。』

『主人——你想要这种会发光的石头吗?史伊也来帮忙。』

「谢谢你啦,史伊。那你可以帮我把会发光的石头收集起来后拿过来吗?」

『知道了——』

史伊从包包里跳了出来,开始收集起秘银矿石。我也迅速地将秘银矿石一个个收进道具箱里。好,这样就够了吧。

『主人——史伊收集好了——』

「唔哦,你捡了好多呀——」

史伊收只的秘银矿石数量至少有一台卡车的车斗那么多。

虽然觉得有点太多了,但既然史伊都帮忙收集了过来,就算多也不会造成不便,我就一个个收进道具箱里了。若是制作完秘银剑与秘银小刀还有剩下,做个铠甲说不定也不错。

不过金属铠甲会不会妨碍身体的动作呀?啊,若是秘银蜥蜴的皮,会有和秘银相等的强度吗?

「呐,绯尔,秘银蜥蜴的皮和秘银的强度差不多吗?」

『那只小蜥蜴的皮会具有所吃下矿石的特征,所以应该是吧。」

「这样子啊,那比起使用秘银矿石,不如用更柔软的秘银蜥蜴皮来制作铠甲会来得更好吗?」

『嗯?你想要制作铠甲吗?』

「哎呀,我觉得有件铠甲应该会比较好嘛。」

『用不到铠甲吧,你可是有吾的结界哦。不管是用秘银还是那只小蜥蜴的皮来做铠甲,和吾的结界比起来都是望尘莫及,做出来也派不上用场。』

它说得确实有道理呢。不管怎么说,就是因为有绯尔的结界在,我至今为止才得以毫发无伤。嗯——这样一来,这些大量的秘银矿石该怎么办才好呢?

就先保留着,要是有什么状况再卖掉就行了吧。

『喂,秘银已经捡完了吧?快点出去吃饭了。』

◇◇◇◇◇

出了洞窟后,我便开始准备做饭。

因为昨天炸了炸猪排,就让我想要吃那个了。

说到炸猪排,那便非它莫属。既然如此,由于会花上一些时间,我就先把炸猪排与炸鸡块端给绯尔与史伊。

「我现在想做某道菜,你们先吃这个吧。」

『想做某道菜?那个好吃吗?』

「好吃到不行,味道我可以挂保证。」

『哦,居然能让你说成这样,真是令人期待。』

『可以吃到好吃的东西吗——?』

「是啊,不过还要花上一点时间,你先吃这个等我吧。」

『嗯,史伊会等——』

好,这样就没问题了吧。我先把炸猪排与炸鸡块给两个家伙,让它们边吃边等。

我要在这段时间里做的,是炸猪排丼。沾满滑软浓稠的蛋汁与甜咸佐料汁的炸猪排丼,就是会让人毫无理由地想吃呢。

先从材料着手。洋葱有了,要用在佐料汁的调味料也有了,米和蛋就从网络超市购入。得先煮饭才行。洗完米后再用土锅炊煮。

接着将洋葱切成薄片后,来制作佐料汁。佐料汁的作法和之前的做过的亲子丼几乎一样。之前也曾试过加进面味露等各种做法,不过我最喜欢的调味还是这一种。再来打个蛋,在另外的容器里轻轻搅拌一下,得注意只是轻轻的,不能拌得太用力。

趁着饭煮好后还在闷的期间,将水、高汤酱油、醂、砂糖与洋葱倒入平底锅里再开火。佐料汁沸腾了再继续煮到洋葱变成半透明色后,将炸猪排倒下去。稍微煮到佐料汁渗透进面衣里的程度后,再绕着平底锅放入一半的蛋液。在其中一半蛋液凝固之前,先去盛饭。把剩下的蛋液淋下去后就把火关掉,利用余热把蛋煮熟就OK了。

再来就是把沾满滑软浓稠的蛋汁与甜咸佐料汁的炸猪排放在白饭上,炸猪排丼就完成了。

「炸猪排丼做好啰——」

『吾尝尝……唔,这个真是美味,沾上蛋汁的半兽人将军肉实在美味。』

嗯嗯,很好吃吧。

『肉和这个浓浓稠稠的东西好好吃哦——』

这样啊这样啊,史伊也觉得好吃呀。丼饭果然绝无冷场。

好啦,我也来吃吧。哦,既然要吃丼饭,特别是炸猪排丼,就需要一杯茶来清洗掉口中的油腻感。我用网络超市买了宝特瓶装的茶。

来吃吃久违的炸猪排丼吧。

哦哦,沾上蛋汁和甜咸佐料汁的炸猪排真是太棒啦。

再加上白饭,就天下无敌了。丼饭果然好吃。

我咬我吃我吞。

接着咕噜咕噜地喝一口茶。哦——嘴巴里清爽多了。

然后再扒上一口炸猪排丼,会一直吃个不停呢。

『再来一份。』

『史伊也要——』

好快啊。我迅速地做好两个家伙追加的份。

「来,请吃。」

两个家伙又开始狼吞虎咽起来了。

它们已经先吃了炸鸡块,第二碗炸猪排丼的份量我又做得比较多,这样应该就没问题了吧。

虽然有点冷掉了,但我也开始吃起没吃完的炸猪排丼。即使冷掉了还是很好吃呢。

我咬我吃我吞。

呼~~吃饱了吃饱了。我喝了一口茶,把口中的油脂冲掉。

『主人——』

「怎么了?史伊,你还要再来一碗吗?」

『不,史伊已经吃饱了。问一下哦,主人在喝的那个绿色东西好喝吗?』

「嗯,这个吗?这叫做茶,你要喝一点看看吗?」

『嗯,史伊要喝——』

我在空盘子里倒了一点茶,端给史伊。

『唔——这个好苦,不好喝。史伊讨厌这个,呸呸。』

史伊纵使什么都吃(连异世界的垃圾也吃),但似乎讨厌有苦味的东西。

既然不喜欢有苦味的东西……那这个如何?我用网络超市买了可乐。

「史伊,喝喝这个看看。」

我把可乐倒在盘子里。

『这个不会苦吗?』

「不会苦哦,这个很甜。」

史伊戒慎恐惧地以触手前端沾了一点可乐。

『唔!!!』

看来它觉得很好喝,盘子里的可乐一瞬间就没了。

『主人——这个再多来一点!』

我把可乐倒满了盘子。

『这个会冒泡泡又甜甜的水好好喝哦——』

咕噜咕噜咕噜。

『呶,很好喝吗?也让吾喝。』

由于绯尔说它也想喝,我就把可乐倒在它的盘子里。

『咕噜……啲,这、这是什么?会、会在舌头上弹跳。』

连绯尔也吃了一惊呢。

『咕噜、咕噜。嗯,还不难喝。不过这种口感倒是头一次领教到,异世界也有这种不可思议的饮料啊。』

看来绯尔与史伊都很中意可乐,它们各自把1.5公升的宝特瓶全都喝完了。

「好啦,差不多该回到城镇了。」

『嗯,说得也是。』

「史伊,要回去啰。」

『好——』

史伊矫捷地溜进了包包里。

我坐上绯尔的背,一行人一同踏上回到城镇的归途。

◇◇◇◇◇

回到城镇后,来到了冒险者公会。

我在柜台一出示冒险者公会卡后,就立刻被带到了分会长室。

「辛苦啦,把讨伐金属蜥蜴的委托推给你们,真是不好意思。」

哪里哪里,我几乎什么也没做。讨伐它的是绯尔,还只用了一发魔法。

啊,它不是金属蜥蜴呢,得向分会长说明才行。

「呃,我们是已经成功讨伐了,但那只魔物并非金属蜥蜴。」

「嗯?不是金属蜥蜴?」

「是的,它是秘银蜥蜴。」

「……你刚才说什么?」

「咦?我说它是秘银蜥蜴。」

「秘、秘、秘银蜥蜴!?」

分会长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大叫道。

咦?呃,分会长你冷静点。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就代表那里有秘银矿,这下可不得了。总之先让我确认那只秘银蜥蜴吧。」

由于它的体积还满大的,所以决定再度于仓库展示。

我们与分会长一同前往仓库。

「哦,约翰,我来打扰你啦。」

「啊,分会长,还有小哥啊。」

「约翰,把门关起来。」

约翰大叔被这么吩咐后,就以熟稔的动作关起了门。

「小哥,这次你拿了什么过来?」

哎呀,纵使你这么问,我也只是去讨伐委托指定的魔物而已。

「呃,我可以拿出来了吗?」

分会长同意过后,我就从道具箱里拿出了秘银蜥蜴。

「「…………」」

分会长和约翰大叔都说不出话来了。

「请、请问……」

「是真货吧……」

「是、是啊,应该就是秘银蜥蜴吧。从这样的皮肤来看,不作他想。」

咦?秘银蜥蜴那么稀有吗?

「老夫还以为是金属蜥蜴,结果居然是秘银蜥蜴……」

「一开始被目击到时,可能还是金属蜥蜴吧。这件事传到分会长你这里时,已经过了很久对不对?那一带本来就没什么人会靠近,自从金属蜥蜴的事情传开后,即使是冒险者,阶级不高的想必也不会走近那里。就因为没有高端冒险者前去探查,这件委托才拖了很久嘛。」

「而这段期间它就发现了秘银矿,变种为秘银蜥蜴是吧。」

「八成就是这样。」

分会长与约翰大叔都叹了一口气。

接着他们都盯着我看。咦,怎、怎么了?

「你拿过来的魔物,全都是惊死人不偿命的货色呢。」

咦、咦、咦?意思是不可以拿过来吗?

「小哥,秘银蜥蜴啊,本身就是极为稀有的魔物,稀有到在400年前的文献上,才记载了一点实际出没过的记录呢。」

4、400年前……真、真的假的啊,约翰大叔。

「它是吃了秘银矿石才变种为秘银蜥蜴,不过能够采到秘银矿石的矿山则是极端地少。目前在这国家有一座矿山,马尔贝格王国与盖斯勒帝国则各有一座。由于秘银只有在这三处矿山采集得到,秘银制品自然非常罕见,交易价格也是水涨船高,何况还听说盖斯勒帝国的秘银矿已经被采掘殆尽了呢。言归正传,A级的金属蜥蜴会栖息在这少得屈指可数的秘银矿山里,还变种成了秘银蜥蜴,想像这其中的过程,应该就可以明白这矿山有多么珍贵了吧。而且会有秘银蜥蜴在,就表示该处必定蕴藏着秘银,再说这次还是新发掘到过去从未发现过的秘银矿山

好、好像变成了件不得了的大事耶,有没有问题呀?

「对这里的领主兰古利奇伯爵来说可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礼物啊,毕竟谁都没有想到那座山会是秘银矿山。老夫待会就必须到兰古利奇伯爵那儿,去报告秘银矿山的事与其他诸多事项……不好意思,这只秘银蜥蜴必须要请你卖给公会。」

既然如此稀有的话,秘银蜥蜴的皮应该会在伯爵向上报告发现秘银矿山的同时,进献给国王吧。

虽然想过要把那张皮做成铠甲,但既然有绯尔的结界就没有必要了,放在我这里也没什么用,所以卖给公会其实一点都没关系。

「相对地,老夫也会去向兰古利奇伯爵商讨提高报酬金额。不用担心,只要考虑到往后的利益,伯爵也不会说不的。讨伐秘银蜥蜴、发现秘银矿山、收购秘银蜥蜴,这些全部加起来,要支付给你的报酬应该会不下金币5000枚。」

金币、5000枚…………

5000枚……

……

陆、陆陆续续有大把大把的金钱跑到自己的口袋里,很、很恐怖耶。

「小哥,你发财了呢。只要不奢侈,之前的收购金额就够你一生过着安泰的生活了,若再加上这次的报酬,根本足够你吃喝玩乐一辈子了,实在是羡煞人啊。」

虽然约翰大叔这么说,但对于我这个小老百姓而言,这么大笔金额会让我吓得浑身发抖啊,更不用说我自己什么也没做。

「反正老夫得先去与兰古利奇伯爵商量,而且支付金额是笔巨款,纵使是伯爵也无法立刻准备好,大概得花上一周的时间吧。等到我们把款项准备好时,你再把秘银蜥蜴拿过来吧。」

分会长把秘银蜥蜴还给了我,这不能交给公会保管吗?

虽说只是再丢回道具箱而已,但听到这样的金额后,放在自己身上感觉很提心吊胆啊。

「哦,另外这件事还务必请你保密,约翰也是。」

我与约翰大叔都用力地点了点头。

「啊,话说回来,我们该何时去讨伐血角公牛群呢?」

这是另一桩委托。

「你们若能尽早达成委托自然是最好,不过也不用太急。你们才刚讨伐完秘银蜥蜴,稍微休养一下后再去就好了。」

『哼,只猎了一只小蜥蜴

怎么可能会累,吾等明天就去猎那些牛群。』

……绯尔还是一样精力充沛。

「着手讨伐的本人都这么说了,那我们明天就去。」

「没、没问题吗?你们才刚讨伐完秘银蜥蜴耶。」

分会长的操心自有他的道理。

不过,那只秘银蜥蜴也是用一发魔法就搞定的。

「啊——我想是没问题的。老实说,绯尔只用一发雷魔法就收拾了秘银蜥蜴。」

我一说完,分会长与约翰大叔都哑口无言。

「雷魔法、一发…………」

「真不愧是传说的魔兽……」

真是抱歉,绯尔实在强过头了。

◇◇◇◇◇

我们前来讨伐血角公牛。

地点是在城镇西边的宽广西方草原。因为位于西边就取名为西方草原,还真是随便。

哎,先不管这个了。据说血角公牛群就定居在这西方草原上,根据分会长所说过的话,这种牛的大小和犀牛差不多大,而且脾性粗暴,再加上会群体行动,感觉满难对付的。

虽然实际要去讨伐牛群的是绯尔,但我也得注意不扯它后腿才行。

「绯尔,你能知道血角公牛在哪里吗?」

『嗯,吾知道,就在那一带,离这里有点距离。走过去把它们收拾掉吧。我朝绯尔所看的方向望过去,发现了好几个小黑点散布在草原上。

「要是被发现就不好了吧?我和史伊在这里等你。」

『说得也是,这样是比较快。全都解决掉后,吾会以念话通知你。』

「我知道了。」

绯尔压低身子让草屏蔽住自己,在草原中前进。

至于我,则是趴在草原里躲藏起来。

史伊从我放在头部旁边的包包里爬了出来。

『绯尔叔叔去哪了?』

「它去打大牛啰。」

『好狡猾,史伊也想去打牛。』

「咦?可是呢,大牛有很多只,很恐怖的唷,史伊你待在这里吧。」

『不要不要不要,史伊也要去打牛。』

史伊说完后,就迅速地爬走了。

「啊,喂。」

唔哇,已经跑到那里去了,史伊速度好快。

「啊——真是的。」

我跟在史伊之后,于草原中匍匐前进。拼命地爬啊爬的,总算能够看到绯尔与蹦蹦跳跳的史伊了。

「呼、呼,终于跟上了…………」

我喘了一口气后,绯尔以缓慢的步伐向我走了过来。

『你在做什么?』

咦,问我在做什么?为了不被血角公牛发现,我才以匍匐前进的方式到这里来啊……

『血角公牛已经全都收拾光啰。』

……啥?咦,已经结束了?也太快了吧。

我嘴里喊着「唷咻」,站起身来。

由于一直在匍匐爬行,背部很酸痛……我做出后仰动作,以松缓背部肌肉。

「呼」的一声吐了一口气后,收进眼底的是血迹斑斑的草原。

…………这是怎样?巨大的黑牛倒卧在血池里,而且还好多头。

这杀气腾腾的景象是怎么回事?明明是吹拂着微风的大草原,却一点都不清爽宜人。

『啊,是主人——史伊打倒大牛了唷——』

史伊发觉到我后,就朝着我跳了过来。

『主人主人,跟你说哦,大牛们都被史伊与绯尔叔叔打倒了唷——一开始呢,绯尔叔叔挥了一下手臂就有风吹过去,打倒了好多大牛。不过还有其他大牛没有被打倒,史伊就咻咻地干掉它们了——很厉害吧——』

史伊兴奋地在我和绯尔周围跳来跳去,并如此说道。

意思就是说,一开始绯尔大概是放出了风魔法,而史伊以酸弹收拾了漏网之鱼吧。

『嗯,史伊的动作也很灵巧哦。』

哦、哦~~是这样呀。

血角公牛被绯尔与史伊这对最强搭档盯上,实在是太悲惨了。它们一定是什么都来不及做,就到天国去报到了吧。嗯,就请你们成为我们的粮食吧。

好啦,来把血角公牛收进道具箱里吧。

呃,靠近一看,才发现这种牛真的很大只耶。

1头、2头、3头、4头、5头、6头、7头,还多得很呢。

分会长说过一半给我们,一半卖给公会,但也许还可以再多卖一点给公会呢。毕竟一头就有犀牛那么大了。

纵使绯尔与史伊再怎么会吃,吃完一头牛也要花好几天吧。

这些牛群一半的肉,份量可不是普通地多呢。再说光吃牛肉也会腻,若再穿插其他的肉料理,短期之内就不用再去找牛肉了。

希望绯尔与史伊可别吃牛肉吃到烦,为此我也得加把劲才行,就端出各种牛肉料理,免得让它们吃腻。好,总算全部都放进去了,一共有58头血角公牛,一半就是29头牛的肉……这、这牛肉的份量也太惊人了。

反、反正只要放进道具箱里就不会腐败掉,倒是还好啦。

◇◇◇◇◇

「既然工作告一段落,就先来吃饭吧。」

『嗯,好主意,吾刚好也饿了。』

我是这么打算啦,不过……虽然已经将血角公牛全清掉了,但那堆血池依旧在啊。周遭充斥着铁臭味。

「啊——若要在这里吃,会让人提不太起食欲呢。」

『血腥味太浓了是吗?气味如此浓厚,有可能会引来其他魔物。』

「咦?那就不妙了,我们快逃吧。」

『没关系,你等等。史伊,你能够把这里的血清干净吗?』

『嗯——只要弄掉这个红红的就好了吗?』

『没错。』

『做得到唷——等史伊一下。』

史伊听了绯尔的话后,就开始抖动起身体。是增殖技能。

史伊变得巨大,化成大史莱姆后,立刻分裂出小史莱姆。

『各位——去把那些红红的全部吸光——』

小史莱姆遵从史伊的指示,一个个向血池移动。

接着它们开始吸起血角公牛的血,血池一瞬之间就消失无踪,只留下到处被践踏过的草地与许多只染成红色的小史莱姆。

『史伊,干得好。』

『唔呵呵,被绯尔叔叔夸奖了——』

『史莱姆是杂食性,吾就觉得应该可以。』

……总觉得史伊根本万能了嘛。

「史伊,那些小史莱姆放着不管没关系吗?」

『嗯,大概天黑之后就会消失了。』

分裂体似乎有寿命,所以在晚上就会消失了呀。

『主人——史伊肚子饿了。』

啊——好好好,那就来吃饭吧。

「来,这是炸猪排三明治与炸鸡排三明治。」

我把盛了许多炸猪排三明治与炸鸡排三明治的盘子,端给绯尔与史伊。

这些三明治是我趁着昨天晚上,用已经炸好的炸猪排与炸鸡排做成的。

我想史伊可能不吃辣,就没有放辣椒酱了。在吐司上涂奶油,再放上甘蓝菜丝,然后加多一点美乃滋。接着放上炸猪排,淋下满满的炸猪排酱,再以另一片涂了奶油的吐司夹起来切成两半,就完成了。

炸鸡排三明治的作法一样如法炮制。

『『再来一份。』』

「来啰。」

我再度将盛了大量炸猪排三明治与炸鸡排三明治的盘子,端到绯尔与史伊面前。

呵呵呵,我早就做好放着了,所以马上就能端出来。至今为止在旅程途中都没有什么空闲,要是能趁着停留在这城镇的期间,事先做出各种配菜就好了。正好得到了许多肉,之后就找机会来做吧。

我咬下一口炸猪排三明治。有够好吃的啦。

这样的情境也很不错呢,要是没有刚刚血角公牛血流成河的光景,心情就像是在享受野餐一样。不行不行,要是回想起来,就吃不下饭了。

我将脑袋清空,咬下炸猪排三明治。啊——炸猪排三明治实在美味,甘蓝菜、美乃滋与炸猪排酱浑然一体的滋味……咕~~美味无穷。其实我的份有涂辣椒酱,这种会让舌头稍微发麻的辣味,有画龙点睛的妙用呢。在蓝天之下吃饭也让人觉得棒透了。

炸鸡排三明治一样也很赞。

啊——真想喝啤酒。

『主人——史伊想喝冒泡泡的水。』

『吾也要喝。』

「哦,可乐是吧。想喝碳酸饮料的话……你们等等哦。」

我用网络超市购入汽水与自己要喝的罐装咖啡。

因为是吃炸猪排三明治,本来是想配啤酒的,但现在还是白天,我就克制住了。

我在两个家伙的盘子里倒满了汽水。

「来,请喝。」

『咦?和之前的不一样——』

「这叫做汽水,和之前的饮料有所不同,不过也一样会冒泡泡,很好喝哦。」

『史伊喝喝看——』

史伊开始咕噜咕噜地喝了起来。

『嗯,就像主人说的一样,这个也很好喝——』

这样啊,那就好。

『嗯,这也会在舌头上弹跳,很好喝。嗝噗……』

「噗呼。」

绯尔这家伙,打了一个大嗝。

「啊哈哈,因为喝碳酸饮料才会这样的。碳酸饮料虽然很好喝,但就是会让人打嗝。」

我们于蓝天之下,在微风吹拂的草原里享用着餐点。

「好啦——差不多该回去啰。」

吃完饭,过了一段稍长的休息时间后,我向绯尔如此说道。

史伊则在包包里午睡中。

『嗯,说得也是。不过呢,不管是昨天的秘银蜥蜴还是今天的血角公牛,都没有让吾热到身。』

我想面对秘银蜥蜴和血角公牛还说得出这种话的,也只有绯尔了。

『没有更有骨气的对手了吗?』

「那是怎样的对手呀?」

『这个嘛,若是龙,多少就能让吾活动到筋骨吧。如果遇不上龙,至少能碰上一群双足飞龙就好了。』

…………别、别再说了,不要立起那种莫名其妙的旗标啦。

话说回来,总该、不会有龙吧?也求你别乌鸦嘴说想碰上一群双足飞龙好吗?

「什么龙啊、双足飞龙的,你别讲一些奇怪的话啦。」

『一点都不奇怪哦,无论是龙还是双足飞龙,都会偶尔现身于人类居住的城镇里。』

「别说了,你一这样讲,就感觉那些魔物真的会来攻击我们,很恐怖耶。」

『哼,若是真的来了,吾就让它们狩猎不成,反成猎物。』

哎呀,不该说这种话吧,龙可不是闹着玩的。

『你可能有所不知,但双足飞龙和龙的肉都很美味哦,尤其是龙的肉更是可口。』

谁会知道啊,我怎么可能吃过双足飞龙和龙。

『到过海边后,去猎个龙也不错。嗯,就这么办。』

不不不,别那么办啦,可以请你别擅自决定目的地吗?

『好了,上来吧,回去啰。』

唉~~绯尔真的是很我行我素耶。

去海边是无所谓,但我绝对不会陪你去猎龙————

◇◇◇◇◇

到达冒险者公会后,我们就直接去找约翰大叔。

分会长之前说过要去与贵族商量事情,所以今天不在。他先前交代过若是成功讨伐血角公牛群,就去找了解内情的约翰大叔。

「不好意思。」

「哦,是小哥呀。分会长已经向我交代过了,走这边。」

我们前往已经来过好几次的仓库。

「今天是血角公牛吗?」

「是的,因为是一大群,头数还满多的……」

我说明过后,就陆续将血角公牛拿出来。

1头、2头、3头、4头、5头、6头、7头……………………25头、26头、27头、28头、29头、30头……

「稍、稍、稍、稍等一下。」

约翰大叔慌张地向我喊停。

「难道还有吗?」

「是的,还有哦。全部共有58头。」

「5、58头!?这牛群的数量还真多耶,一般来说顶多也就40头左右……」

咦,是这样吗?

我是觉得满多的,但想说牛群大概就是这样的数量,所以当时也没有觉得特别稀奇。

「哎,毕竟是小哥拿来的货色嘛。」

咦,什么东西?是我的缘故?那些牛可是绯尔猎来的耶。

「不过居然有58头啊,这下可是件大工程了。」

真是不好意思。

「一半的肉要卖给公会,还有劳你了。」

「我明白,分会长也说过要最优先处理你的份。」

啊,对了。我有个主意,得先交代一头牛的皮要留给我才行。

「可以留一头血角公牛的皮给我吗?」

「哦,我知道了。一半的肉和1头牛的皮保留给你,剩下的就由公会收购,这样对吗?」「是的,那就麻烦你了。」

「由于头数很多,我想想……大后天再交货吧。」

「我明白了,那我大后天再来。」

我说完后正准备离开仓库,但从刚刚到现在都躺在地上,对我们所说的事毫不关心的绯尔,却慢慢地站了起来,说了声『慢着』。

「嗯?怎么啦,绯尔?」

『唔,那些肉呢?』

「人家说头数很多,要大后天再来拿。」

『那今天就吃不到那些肉了吗?』

绯尔说完后,隐约有些沮丧。现在手上有一大堆肉导致我没发觉,但绯尔想尽早吃到血角公牛的肉是吧,真拿他没办法。

「不好意思,我可以先拿一头份的肉吗?」

「哈哈,行啊。」

于是约翰大叔便帮我肢解了一头血角公牛。

「这一份的皮要怎么办?你要一起拿走吗?」

说得也是,就顺便带走吧。

收下了一头份的皮与肉后,我们就离开了冒险者公会。

◇◇◇◇◇

回到旅店后,绯尔与史伊都开始喊肚子饿了。

也差不多到了吃饭的时刻,我就知道它们会叫饿。

「绯尔当然是要吃血角公牛吧?」

『嗯。』

既然如此,还是来做牛排好了,好久没吃到牛肉了呢。而且血角公牛的肉是很漂亮的红肉,做成牛排应该会很好吃。

那就来煎牛排吧。

先将油均匀倒入平底锅,以大火加热,这可是重点哦。个人认为牛排吃三分熟是最好吃的,就煎到这样的程度。在煎之前要先把胡椒盐撒在肉上,否则肉的精华会流失,这点可要注意。

一开始以大火煎一分钟,将火调小后再煎一分钟,另一面也用同样的方法煎。煎好了就盛到盘子上,包上保鲜膜或铝箔纸静置五分钟。之前得知这个诀窍后就实地试作过,发现余热能将肉的内外熟度变得均匀,同时肉质也变得柔嫩而美味多了。在煎比较厚的红肉肉排时,我都会这么做。

「煎好啰〜〜先吃只撒胡椒盐的。」

绯尔迫不及待,大口大口地啃了起来。

『嗯,很美味。』

『嗯,这个肉好好吃哦。』

看来史伊也很中意。那我也来吃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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