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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吃起来,谁还客气。
菜一上来,孙荷花还想像平常一样去分,结果钱月梅筷子就下去了,两个儿子饿了许久都动手吃起来。
闻着菜香,孙荷花骂不出来,干脆拿起筷子,捞一把吃一把,活像饿死鬼投胎,她虽然气吴队长媳妇,但不能否定的是,她煮菜是真香。
每隔十分钟上一道菜,不到一小时,菜上完盘子也空了,请的都是一个村子的,除非关系特别近的,大家吃完就散了。
桌上的碗筷摆得到处都是,但经历过饥饿年代的人,至于掉桌上和地上的饭粒和菜,真瞅不见几个。
吴婶子匆匆忙忙扒拉完饭,手脚麻利地喊上几个妇女帮忙。
桌子凳子和碗筷都要还给村里人的,谁家的上面都有记号,很好认。
吴婶子找到角落的陆志城,「饭菜还有多,婶子待会给你送过来。」
「不用了,」陆志城揉眉,「你留一人份的给我就成,剩下的婶子你收着。」
「那哪成?」她虽然心动,但粮食是精贵东西,若还剩一碗,她可能偷摸摸留下,但置办的饭菜大概还有两三个半盆这么多。
陆志城朝着他房间方向看了眼,「婶子你留着吧,你现在方便吗?我去你那取一碗。」
「行,走吧,」既然他坚持,吴婶子不收就是个傻子了。
「你们收拾快点,待会分你们一点菜拿回去吃!」
「诶!」听到能拿菜,帮忙的妇女手下动作更快了。
吴婶子不藏私 ,示意他看一下剩下的饭菜,「真的不要?」
「不用,」
既然这样,吴婶子盛了一碗给他,陆志城从兜里掏出三块钱,放在桌上。
「嘿!」吴婶子一转身才发现桌上的钱,朝着他离开的背影喊一声。没得到回应,她干脆先收起来。
嘀咕了一句,「陆家人跟陆家人,还是不一样的。」
陆志城回到院子里,都收拾好了。
热闹散尽,是难得的宁静。
陆志城端着碗进房间,进去之前,踏敲了敲门,「我进来了,」说着便推门进去。
宋明珠刷地坐直身体,警惕地看着来人。
陆志城将饭菜放到梳妆台上,找出蜡烛点上,烛芯嗤地一声,微弱的光芒一晃一晃。
「吃吗?」
宋明宝视线从他脸上下移,慢慢落到他手上那碗快溢出来的饭菜上。
肉丝豆角、土豆炖猪肉、清炒白菜、两三块嫩豆腐……
她不自觉咽了下口水,嘴却不饶人,皱着眉头挑剔,「谁吃过的你就给我,有口水的,我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