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新郑新政(中)(1/2)
高务实认为北方商人的问题好解决,而南方商人的问题不好解决,并不只是因为他有把握说服北方商人的内核——晋商商帮,这里头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南北商人所从事的商业贸易在很多方面并不一致。
北方商人做得多的大抵是大宗粮食、食盐、棉布、皮毛、人参(女真产)等贸易,后期由于俺答封贡以及京华的介入引导,又将牛羊、马匹等贸易纳入了进来,而京华本身除了也参与以上贸易之外,还有大量的铁器(包括军工)、船舶、水泥、香皂、瓷器等。
而南方商人除了在粮食、食盐、棉布、瓷器、船舶等方面与北方商人有所重叠,其余如丝、绸、绢、帛(有区别)生产、织造(成衣鞋帽加工业)、印染、纸张制造与印刷(书籍)等行业都是北方商人较少涉足的项目。
可能有看官要问了,这些差别与双方是否愿意缴纳商税有什么关系?凭什么高务实认为北方商人好说服,南方商人不好说服?难道北方商人的觉悟就比南方商人要高一个层次吗?
当然不是觉悟问题,这里的问题在于缴纳多少。
此前已经说了,商税要不要缴纳、如何缴纳等问题,不是没有学者、高官讨论,事实上讨论非常多,只是搞来搞去没有形成定制。
以高务实这个穿越者来看,明代对于商税最具代表性的讨论,大抵逃不出邱濬与王夫之的两种不同意见。
支持「关市不征」的有邱濬等人,赞同征商观点的有王夫之等人。
邱濬这人之前介绍过,他是提倡擡高商人地位的,但在这个问题上他主张沿袭古人之礼,拥护「关市不征」。
他自相矛盾吗?那倒不是,因为他认为古代对「市肆」采取租税制度是「抑商之政」,认为古人立关市之本意是「其意恶人逐末而专利,故立法以抑之,非有所利也」。
意思是说,古代设关市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商贾,部分的征税也是以「抑商」为目的,并非为了获利。而「后世则专用之以利国,非古人意矣」。因此,他提议提高商人地位,却不同意全面征收商税——南方商人现在非常支持他的这种主张。
但其实高务实知道,邱濬的「关市不征」并非是彻底的、完全的不征。
高务实对邱濬的著作颇为了解,邱濬曾说「民种五谷,已纳租税,无可再赋之理。非他竹木牲畜比也。竹木牲畜之类,原无征算,故商贾货卖于关市也,官可税之。今民既纳租于官仓矣,而关市又征其税,岂非重哉?此不独非王政,亦非天理也」。
所以邱濬的意思其实并不是「不征」,而是不能「全征」,这里头要有区分。比如说粮食,农民本就交过租税田赋,他拿去市场上卖余粮,你还要再找他纳一笔税,那你这就是重复征税,不仅是不合理的,甚至是不道德的。
高务实同意这个观点,而且认为不仅是粮食不应该「重复征税」,包括棉布之类的民间生活必需品也应该做到低税,甚至最好能免税。
但他不能只考虑一个人的观点,王夫之虽然现在连人都还没出生,但他主张的观点并不是没有人提出过,而且高务实本人也知道那些观点。
王夫之持什么观点?与实学派的邱濬不同,更偏向于「道德实学」的王夫之(但不能认为他是心学派)有着更传统的抑商态度。他认为「商贾者,于小人之类为巧,而蔑人之性贼人之生为己极者……夷狄资商贾之利,商贾恃夷狄而骄,而人道几于永灭」;「生民者农而戕民者贾」。
正因为他主张抑商,所以他在其著作中崇尚刘邦「困辱商人」的观点,并认为「商贾者,王者之所必抑制」。
不过呢,他又承认商贾是经济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包括商人)都有缴纳赋税的义务,「不论客户、土着、佃耕、自耕、工商、游食,一令稍有输将,以供王民之职」。
在这里,王夫之抛弃了传统的农业单一税的思想,坚持商税是正当的财政收入,不仅应当纳税,而且一些「不劳而多获」的商品还应当缴纳更重的赋税。
他还强调国家军队的支出应由商税中来。比如他曾在《噩梦》中说:「且如周制,兵车之赋出于商贾,盖车乘、马牛,本商之所取利,而皮革、金钱、丝麻、竹木、翎毛、布絮之类,皆贾之所操,是军器皮作火器各局之费,应责之于商贾也无疑。」
除了王夫之外,还有马卿也从重农抑商的角度解释征商是符合上古先哲王法的,他称:「及照我国家钞关之设,非直征税出入,以足国用,实欲抑彼逐末,而归之农,正古先哲王念民之依,贵五谷而贱金玉之意,诚良法也,故市廛之征,王法不废」。
根据当时国库空虚的情况,又认为征收商税「可以济公用而宽民力」。他又说道:「今前银支费巳尽,高墙之供决不可缺,而民力巳竭,实为不堪,夫征商之余利,与浚民之脂膏,利害相去远矣。」为征商合理性提供了道德上的解释。
随后,又建议「且天下商贩往来南北者,皆经临清等处征税,何独循淮而西之商经正阳者,乃得不税,亦为不均」,以均商税为理由,开设正阳税关。
把他两位这样具备代表性的理念和观点这么一摆,就能看出高务实的态度在时人看来有多么「扭曲」了——高务实既主张提高商人地位,不能抑商,但偏偏他又坚持认为商人应该缴纳商税。
在常人看来,你既然要重商,那就应该给予商人良好的从商环境,而在世人眼中最好的从商环境,当然就是不必缴税。你一边提重商,一边要商人缴税,你是精神分裂吗?
高务实当然没有精神分裂,他只是「求实务实」——这种事情光从理论上分析没有用,你得能实际推行才成,而现在的实际是什么样的?
首先,商税不收是不行的,一个瘸子要跑赢双腿健全的人,那他受力的那条腿该有多发达?大明现在就是个瘸子,单靠那点农税支持,然而大明的农民虽然放眼全球来说的确是挺强,可再强也受不了这样的盘剥,久而久之这条腿迟早也得废掉。
其次,商税的征收是为了给国家缓解压力,而不是把国家搞垮。如果真的全面纳税、税率一致,那卖粮食的能和卖技术的(印染、织造、造纸等)比利润吗,卖棉布的能和卖丝绸的比利润吗,卖竹木的能和卖瓷器的比利润吗?显然不能比。
不能比,问题就来了。北方商人目前的主要生意,除了高务实自家的京华系之外,大部分都应该归纳为「原材料买卖」,顶多是「粗加工行业」。这种生意一般有两个特点:其一是大宗,其二是产品附加值低。
南方商人则不同,他们从事的要么是高附加值产业,如丝绸绢帛、瓷器、造纸;要么是「精加工产业」,如印染、织造、印刷乃至于制笔等。简单的说,就是「单位效益」都很高,产品的附加值很高,哪怕是小宗贸易,其涉及的金额也不小。
如此一来,倘若按照大明过去的征税方式搞一刀切,附加值低的一方商人那就干脆别做了,因为他的利润在扣除税金之后搞不好得变成负数。
因此原因,实学派方面在此前推行的商税中,把这些东西做出了一个还不算特别详细的划分。
简单的说,以目前所推行的商税,南方商人被征收的税率是要远高于北方商人的,「北方商人」中只有极少数被课以重税——比如京华就有不少,如水泥、香皂等都是重税,要不然高务实也不至于每年缴纳一百七十多万两税银了。
然而京华有其特殊性,一贯都被人用一种「例外论」来看待,所以不具备真正的代表性。在外界眼中,目前实学派所推行的商税,就是典型的「北轻南重」——北方商人缴税的税率很低,南方商人缴税的税率很重。
其实这东西要真看绝对值的话,北方属于「极轻」,但南方也并不重。
为什么?北方的平均商税(除掉京华)大概只有百一百二(1%、2%),而南方商人还是此前张四维趁机搞偷袭之后才收了个百五(5%),且并没有囊括整个南方,只有南直隶和浙江两地在收,临近省份如江西、湖广、福建等都没有推行,两广之类就更不必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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