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4章 务实回府(上)(2/2)
大明税赋结构向来繁复,徽州又是纳税大户,帐册涉及到大量科目之间的折兑均平,正是绝佳的应用题例,很符合帅师爷的胃口。
不平凡的成绩很快就真的做出来一点眉目了:他在盘点了各项税目后注意到,徽州府每年向南京承运库交纳的税粮中,除正税之外,还有一笔科目叫做「人丁丝绢」,须以实物缴纳,且数额甚大,每年要缴八千七百八十匹生绢。
帅嘉谟觉得不太对劲,于是再往下去查徽州府下属诸县的分帐,果然发现一个惊人的现象:徽州府下辖六县,其他五县都没有「人丁丝绢」这么一笔赋税,只有歙县的帐簿上有一笔支出,数字也是八千七百八十匹生绢,然而科目却又对不上,因为这里叫做「夏税生丝」。
换句话说,徽州府这笔每年八千七百八十匹生绢的税支,全部是由歙县在负担,其他五县一文不出。
帅嘉谟顿时大为骇异,因为这可不是小数目了,是一笔巨款。为了确保自己没算错或者误会,他还特意去查了一下《大明会典》。
《大明会典》里面收录了大明自开国以来的典章沿革以及各级政府税赋数据、行政法规,且从弘治朝开始,每代都会进行修订,基本上可当做年鉴来用。
帅嘉谟在《大明会典》里的徽州府条目下,找到了同样的纳税记录。更重要的是,《会典》里只提及是由徽州府承担「人丁丝绢」,并无任何字样表明是歙县独自承担。这说明徽州府的这一笔「人丁丝绢」的税目,应该是六县均摊,怎么可以只压在歙县一处呢?
不行,这件事关乎一县之民生,可不能这么糊涂下去!必须得挖个水落石出!
就像所有的力争在平凡岗位上取得不平凡成就的人一样,帅嘉谟面对眼前出现了难题,不惊反喜,兴致勃勃地继续深入挖掘。最终,他在《徽州府志》里找到一条古早的线索。
徽州这个地方,归附于太祖的时间很早。朱元璋在元至正二十四年称吴王之后,在徽州实施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元税,称为「甲辰法制」。结果年底核查,中书省发现数字有问题,于是在至正二十五年搞了一次「乙巳改制」,很多科目的税额要重新调整。
结果帅嘉谟一查之下,发现歙县跟此前缴纳的夏麦相比,同比差了九千七百石。于是朝廷针对歙县的三千六百四十六顷轻租田,每亩各加征「夏税生丝」四钱,以弥补缺额——这就是歙县「夏税生丝」的由来。
只是这个「补欠夏粮」年代太过久远,看起来和「人丁丝绢」并没关系。帅嘉谟凭着天才般的直觉,觉得这两者之间一定有什么联系,于是拿起笔来,粗粗算了一下。
歙县补的九千七百石夏麦,按照眼下的官方折率,每石折银三钱,九千七百石粮食折算成银子,是梁倩九百零十两。而每年「人丁丝绢」补交的生绢折成银子,每匹七钱,所以折银六千一百四十六两——呃,这么看的话,两个数字似乎没什么关联。
可帅嘉谟到底是个数学人才,脑子转得很快。他很快想到,徽州六县彼此相邻,一个县夏麦歉收,其他五个县不可能幸免。于是他再一追查,发现在同一时间,黟、休宁、婺源、祁门、绩溪五县也亏欠夏粮,一共是一万零七百八十石,可折银三千两百三十四两。
两千九百零十两加三千两百三十四两,共计六千一百四十四两!
这个数字,和「人丁丝绢」只差二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