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第163章 提问:在国外写日本动漫同人,(2/2)
大部分写手都是扑街,只能混口饭吃,有的甚至连饭都吃不起。
只有头部作家才能活得光鲜,并且让人以为这个行业收入都很高,给人产生一种能赚钱的错觉。
这边,小哀犹豫了一下。
「那个,其实我一直有个问题。」
「说。」
「我记得著作权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有规定,侵犯作者著作权、出版权或邻接权者,会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千万日元以下罚金。」
小哀动了动嘴,看她模样似乎有点不忍。
「你让木村故意等抄袭者多写了很多字数,又让抄袭者出动画、游戏、周边,把这个影响扩得很大。这样如果抄袭者在民事中败诉,必然又会受到刑事指控,不就相当于把对方送进牢里了吗?」
「啧,我的哆啦哀梦,有些同情你没必要滥发的。」
古美门竖起一根手指,轻轻摇了摇。
「欧美日这边,对于著作权法的实施本来就相当严格,抄袭者既然敢抄,那在之前就得想好坐牢的准备。按照日本这边对于著作权的管控力度,就算是写个动漫同人都会被抓的。这种事根本不用我安排,只要动笔,当事人一定会进监狱。而且抄袭的行为本来就可耻,不管怎么样他都是活该。」
「好吧,你说得有道理。」
小哀想了想,同意了古美门的观点。
她皱了皱小鼻子,似乎又想到了什么。
「你说在日本写动漫同人也会被抓,那如果是其他国家,比如说海洋对面的国家,有人写了日本这边的动漫同人,会不会被抓?」
古美门挑了挑眉:「你怎么突然对这个有疑问了?」
「心血来潮。」小哀说道,「最近我不是在学海洋对面国家的语言吗?这段期间,我上网翻墙登陆过那边的网站,找一些小说来看的,结果发现那边的写手铺天盖地在写日本的同人。我想问下,这些人算不算侵权的?」
「怎么不算,当然算侵权。」古美门直接回答。
小哀点头:「嗯,那他们全都要进去了,全部要判刑。」
「判什么刑?判不了的。」
古美门却不以为然。
「你可能还没有研究透日本的法律,你再把日本刑法第一条背给我听听。」
「呃……」
小哀眨了眨眼,随即便背道。
「日本刑法第一篇总则,第一章通则,第一条,本法律适用于日本国内犯罪的人员,另,在日本国外但是于日本登记的船舶和飞机上犯罪的人员同样适用……」
这段东西,小哀曾经在投靠古美门之时,就背给他听过。
(见第二十一章)
「知道这段话什么意思吗?」古美门问道。
小哀想了想,回道:「我懂了,日本的法律是『属地原则』,所以只有在本土犯罪的人,才会被抓进监狱。」
「看来你还不算太笨。」
古美门微笑着摸了摸小哀的小脑袋。
后者给了他一记白眼。
「懂了吧?海洋对面的国家,他们再怎么写同人,都是在他们的国土内进行的工作。日本这边,因为刑法用的是『属地原则』,所以是没办法抓他们判刑的。本质上这些人就是无罪,因为法律上就是这么规定的。除非他们有人去日本旅游,在日本境内更新小说,那下一刻就会有警察上门抓人。」
「呃,那这些作者随便侵权,就没人管吗?」
「也会管的,虽然刑事上无罪,但是民事依然构成侵权责任,只要告了就得赔钱。」
古美门这么说道。
随即,他话锋一转。
「但是,你知道在那边写同人的都是些什么人吗?都是一帮没钱的,穷苦的可怜的家伙,每天累死累活想剧情码字,就拿那么一点稿酬收入,吃饭都吃不饱,写的不好还会被读者骂,压力多大呀。特意跨个国家,去告这帮子什么都没有的家伙,能获得什么?拿到的赔偿,可能还不如请律师花的钱多……」
古美门说了一大堆,小哀听得一愣一愣。
片刻后,她上下打量着古美门:「你好像对这方面挺了解的嘛。」
「以前稍微了解过。」
古美门耸了耸肩。
「总之,你要知道,法律的概念,是只有形成『主张』,才能谈论违法犯罪的。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从来遵循的都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没有主张,那就相当于没有违法。」
顿了顿。
「你知道《银魂》吗?」古美门问道。
小哀点了点头:「听说过,就是那部到处玩其他作品梗的动漫。」
「对的。」古美门说道,「严格来说,银魂这部动漫绝对是有各种侵权行为的,只要有人告它,必然是败诉的结局。但是因为作者人缘好,没有人告,所以它不仅没事,还做成了动画,在电视上播出。那你能说银魂违法吗?」
小哀摇头道:「不违法。」
「所以,如果真有人写个同人被告了,那这个时候的他才算真正地违法了,也只能算他倒霉,毕竟打一次这种官司,原告只会亏钱,赚不到什么钱的。」
「原来如此。」
小哀点了点头。
此时的女孩,双手撑在下巴上,那双大眼睛闪闪发光,听的是津津有味。
古美门偶尔会给她科普一些法律知识。
小哀特别喜欢这种时候,总能学到很多有趣的知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