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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九百三十二章 办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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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能够想到的是后世一个词汇「土地经营权流转」。

但是这个词汇的提出其实很早,就在今年。

今年国家出台了一份通知,叫做国发七号文档,全称是《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创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其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这就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通过法规文档的形式予以许可,明确了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不过步子太大的话,扯着蛋就是必然的,后世在这种转包实践当中也的确出现过不少的问题,不过周至认为在联和乡却完全可以试试。

「有些类似集体企业,但是又不完全一样。」周至说道:「至少在果园开始产生效益之前,与其说是一个企业,不如说是一个负责管理电站收益的委员会。」

「这个委员会会将电站的收益进行分配,需要兼顾到全乡的方方面面,诸如困难户的照顾,娃娃们的教育经费,乡里水利,交通,提征统筹。」

「除去这一部分,剩下的就是发展,我觉得可以将乡里现在用不上的柴山利用起来,成立一个集体企业进行管理,负责将荒山改造成果园。」

「果树的归属问题怎么办呢?」吴仁中想到了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果树是不可移动的资源,或者说移动起来十分困难,将来要是产生了关于产权的纠纷,比如人家不想要种果树了,怎么办?」

周至笑了:「所以我刚刚说,这个企业只是类似集体企业,却并非全是嘛。」

「因为它的成立不仅仅是为了经营盈利,更大的程度上,其实是为了有效的扶贫。」

「乡亲们柴山的那些果树,可以理解为租赁柴山的报酬。」

「肘子你等下……」吴仁中感觉自己被绕进去了:「我搞一个集体企业,把老乡们的柴山集中起来种上果树,然后将果树作为报酬还给老乡们,这样一圈下来,我,或者说集体,得到啥了?劳动模范称号吗?」

「哈哈哈哈……」周至一听都乐坏了:「利益其实有很多,比如每年果子的收益,又比如从树上分下来的树苗的收益等等,总之都是可以捆绑的。」

「这些大可以慢慢去想,我的意思就是要利用利益将大家绑到一起,齐心协力,而在一开始不能让老乡们增加负担,而且在还没有收益产生的前几年里,要通过其余的方法巧妙地让他们感受得到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收益,以形成良性的引导。」

「不从一开始将规矩立好,等到将来利益真正的起来了,那就是人人争竞没有下限的局面,到时候再要出手,人家都会说你是以权谋私谋利,不再如现在这般名正言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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