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判决结果!情绪崩溃的被告方(1/2)
各方法庭陈述完毕,现在只等着审判长一锤子敲响。
判定事实结果。
这个案子从苏白接手以来,用了两个月左右的时间。
在一般的庭审当中,算是时间比较长的。
当然也与中间延期庭审有着紧密的关系。
说实话…
原本是一场无罪辩护的庭审,辩诉到现在,变成了至少无期徒刑起步的庭审结果。
估计在开始的时候就连被告人委托律师都没有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
现在法庭陈述已经结束。
只需要看审判长的主观倾向于判定什么刑期了。
不过…
根据苏白的推测,这个案子需要看审判长对于朱芸目前的医疗情况的看法。
毕竟…
投毒致人死亡和投毒未致人死亡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
庭审台上。
对于各方的陈述,孙正平在心里做了简单的整理。
但是关于判罚的刑期。
说实话,根据目前的情况,他还没有做好准备。
根据现有的刑法来规定肯定是十年起步了。
但是具体的判决结果需要根据各方面进行讨论,这种事情不是孙正平一个人能决定的了的。
于是…
孙正平开口:「法庭陈述结束,关于各方的陈述,合议庭已经听取。」
「现针对相关问题,合议庭进行休庭商讨。」
「下午开庭,宣布判决结果。」
法槌敲响。
进入休庭阶段。
呼…
休庭进行商讨,那么看来对于这个案子的相关判定还是有一定的争议的。
苏白在心里默念。
在这场庭审和法庭陈述当中,他并没有直接在庭审上提及死刑。
主要还是因为虽然黄雪梅进行了投毒,可是并没有导致朱芸死亡。
这一点是重要的判定,但是由于情节恶劣,苏白也不知道最终的判定结果会是什么。
只能等待休庭结束后,审判长宣布判决结果。
与此同时另一边。
在休庭期间,黄涛一直在询问万向东最终的判决会是什么。
对于这个判决,万向东心里面真没底,只能摇头:
「黄总,这个判决结果需要根据合议庭来进行判定。」
「我真的说不好,不太确定到底怎么判。」
黄涛虽然心里面着急,但是表情很冷:
「万律师,你就跟我交个底,最低的刑期和最高的刑期是什么,让我做一个心理准备。」
「如果我心里没准备,到时候判决结果出来了,那更麻烦。」
万向东深吸口气:「那黄总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我就实话实说了。」
「按照这个案子的综合来看,雪梅判决的最低就是无期徒刑,最高死刑。」
「但是鉴于朱芸现在的情况是处在一个昏迷重伤的状态,并未死亡,可能会根据检方推荐的刑期来判定。」
死缓?
听到万向东的回答,黄涛心里一沉。
整个中午都心不在焉,心里一直在暗示自己肯定不会判那么重,雪梅肯定会轻判。
实际上,这种暗示只是给了一个心理作用,并没有其他的影响。
不过好在万向东看到黄涛的状态后开口:
「黄总,你也不要太担心了,就算是判定死缓。」
「那么咱们也可以继续上诉,或者是请求朱芸家属的谅解。」
「如果能够获得谅解,那么对于减刑有着很大的作用。」
「嗯…我知道了。」
黄涛微微点头,但心里却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
另外,在休庭期间。
网上关于这个案件的热度也被炒了起来。
因为这个案子的话题度本身就高。
媒体的关注度也比较高。
不过这个案件的情况已经非常的明确了,讨论的点只有一点——
作为投毒案的凶手,黄雪梅会被判多少年的有期徒刑。
这一点也有法评人给了相对比较理论的分析。
但由于没有最终的判决,还是激起了很大的讨论声。
…
合议庭商讨室内。
孙正平作为审判长和另外两名审判员,正在商议着这个案件的具体刑期判决。
刑期是依照所产生的危害性和行为手段来进行判定的。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依照着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对于本案相关犯罪事实的理解。
孙正平将本案的具体情况都进行了说明:
「这个案子发生在北都大学,涉及到的影响力巨大。」
「投毒者和被投毒者的是相对亲近关系。」
「考虑到黄雪梅拒不认罪,并且刻意干扰和引导司法,以及投毒所造成的恶劣影响。」
「伱们两个在刑期方面有没有什么看法…算了,咱们直接点,老张,你觉得应该判多少年?」
老张笑了笑:「就知道你这个急性子,会直接就上来问判多少年。」
「那我就直接说我的看法了。」
「这个案子根据刑法和一般的情况来讲,应该是无期徒刑。」
「可是这个案子影响太大了,甚至黄雪梅还有逃罪的想法。」
「再有一点是,朱芸现在陷入昏迷,虽然说未造成死亡,可是也远超一般的重伤。」
「我个人的观点是需要从重判决。」
听到老张的陈述,孙正平点了点头:「老李呢?」
「你觉得判多少年?」
老李喝了口水:「这个案子说实话,不好进行判定的。」
「我的看法不是判多少年。」
「我的建议是按照检方的推荐刑期来进行判决。」
按照检方的推荐刑期来判…死缓?
听到这些,孙正平微微点头。
这样进行判定那也没有什么太大问题。
三人经过不停的讨论相关的细节,最后做出了一致的决定。
…
下午,到了开庭时间。
在合议庭入场的时候,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孙正平的身上。
孙正平坐在审判长席位上,整理好判决材料后敲响法锤。
「再次开庭。」
「合议庭已经对本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认定。」
「现宣布判决结果。」
伴随着法锤落下,全体起立,所有人都集中了注意力。
只听孙正平缓缓开口:
「本案案由,由本院北都中院对于北都大学黄雪梅对其室友朱芸投毒一案进行开庭审理。」
「经检方调查,法院认证,对于本案判决结果如下。」
「一:黄雪梅对其室友朱芸进行投毒,犯罪事实清晰,犯罪人员认罪认罚,无其他异议。」
「从事实行为来看,黄雪梅在先前并没有认罪认罚的表现,且并无自首情节。」
「二:黄雪梅对朱芸的投毒,在客观事实上,有明显的主观故意情况,并且投毒剂量远大于致死量。」
「涉及到情节恶劣严重。」
「…」
孙正平一连念了数条有关于黄雪梅的罪名判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