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这个妹妹我不要了,归你了!(2/2)
丁硕进卧室找到钱包,出来后笑道,「这房子刚装修好,你还是第一个进来的女人,这里是卧室,这里是书房……」
这话说的暧昧,卓玥本能感觉到危机,她接过钱包喊了一声,「七七好了没有!」
「姐,我困了,我不想动了~」
丁硕等的就是这句!
「玥玥,你看现在都两点了,你要是再把她送回家,太耽误事了,这样,我反正下午没事,要不你把七七放在我这,我陪她玩,等你忙完了再接她,而且小孩子总是看电视对眼睛也不好,我可以跟她去户外拍照啊。」
卓玥推开洗手间的门,发现七七蹲在马桶上已经闭了眼睛。
她知道七七这是在秀演技,但却无计可施,两个人联合起来对付自己,她没有胜算的。
闹可能有用,但伤体面,她索性放手,对丁硕哼了一声,「这个妹妹我不要了,归你了!」
说完就出去了,头也不回一下,对丁硕照顾人的能力,她是放心的。
卓玥一走,七七顿时精神了,跳起来就要欢呼,丁硕提醒了一句,「先把裤子提上。」
接下来七七开始参观丁硕家,她第一句话就让丁硕有些眼睛酸涩。
七七走过这一百五十平的大房子,夸张道,「大哥,这几个房间都是你一个人住的吗?」
看来她跟着卓玥是一直在合租的,可能她认知里的家只有二十平甚至十几平,所以不清楚一个完整的住宅可以属于一个人。
「对啊~」丁硕背过身,以免被小孩子看到眼中的泪光。
七七立即「呀」的一声,「那你好孤单啊~」
这话中有怜悯,丁硕咦了一声,原来小孩子是这么想问题的啊。
他抱起七七,「那你和姐姐搬过来跟我一起住好不好。」
七七犹豫了,「那蓉蓉姐该多孤单啊,要是蓉蓉姐也能搬进来就太好了!」
丁硕一脸懵:那我走??
……
旦木社,毛蓉蓉正在认真工作,除了宣禾的助理,她也是公司的编剧。
公司的每一个员工都是编剧,写出一条精彩的段子就不少钱呢。
她有一系列比较成功的段子,是关于卓七七的,得到过卓玥授权,授权费是一系列的奥特曼卡片。
那是一个相信光的孩子啊!
不过她毕竟只有四岁,虽然平时妙语连珠,但也被毛蓉蓉榨的差不多了,所以毛蓉蓉也在开发新的段子素材。
刚刚薅掉了两根头发,老板宣禾把她叫进办公室。
「禾姐,啥事啊?」
宣禾让她坐下,「我们最近跟鹅厂的那个合作,他们的合同发过来了吗。」
「发过来了。」
「给我打印出来,签之前我找个高手过过目。」
旦木社是小作坊企业,能省则省,律师费挺贵的,而且不一定靠谱,所以她准备蹭,蹭舒老师的。
她上网查过,舒老师虽然年芳不到40,但履历丰富,当过国内著名律师事务所的金牌合伙人,跟法外狂徒张三是同事,在律界也算是桃李满天下了。
所以今晚宣禾准备拜访舒教授,顺便让她过目一下关于她那部分的段子,此前已经打过招呼了。
结果刚到舒教授家门口,蓝呆呆又联系她。
「宣老板,干啥呢,在家吗,我去找你玩啊。」
蓝呆呆性格挺好的,就是太黏自己了,宣禾回复,「我在舒教授家呢,有空再说吧。」
「先别挂!」蓝呆呆忙道,「你问问舒教授,欢不欢迎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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