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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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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的小朱记,生意比早上好了许多。

桃夭坐在靠外头的地方,不慌不忙地吃面。

头天来他家买走一罐汤汁是绝对正确的,有这锅浓汤打底,哪怕煮个野菜都是美味。这么好吃的地方,怎么也要在回帝都前再光顾一回。

忙着给客人们上菜的小朱老板,一张圆脸比平日里更红润,方才有个媒婆样的人来找他,不知跟他叽叽喳喳说了些什么,他就红了脸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媒婆临走时他还送了一块排骨给她。

「姑娘是要回去了?」他瞧着桃夭的面碗快见底,忙过来给她添了一勺热汤,「天寒,再喝点。」

「该回去了,平白被些闲事耽搁了。」桃夭喝一口汤,依然竖大拇指,「好喝!不枉我大老远找你买汤。」

「姑娘若住在洛阳就好了,来我这儿也方便。今天的面不收钱,当是为你饯行了。」他认真道,又朝放调料的地方努努嘴,「你给的法子果然不错,换了盐罐后一粒盐巴都没少过。」

桃夭忍住笑:「那这碗面你是该请客的。」

「不够你再说,今天管饱。」他笑着指了指热气腾腾的灶台,「我先忙去了。」

「刚刚那婆子是来给你说媒的?」桃夭好奇问了一句,「我看你的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一样。」

「嘘!」他顿时窘迫起来,十分害羞地搓着手,「还没定的事……不好说,不好说。」

桃夭「扑哧」一下笑出来:「这有什么好害臊的,你看你那没出息的样子。」

「怕自己不够好,配不上人家姑娘。」他憨笑,「听说她倒是愿意的……啊,不说了水开了!」

桃夭摇头一笑,低头哧溜哧溜地把最后一根面条吸进嘴里。

这时,外头一阵喧闹,不知哪里的大户人家路过,轿辇车马浩浩荡荡,连跟随的家丁侍从都衣帽光鲜,队伍扬起的尘土里,多是艳羡敬畏的目光。

短暂的热闹过去后,街头又恢复了老样子,行路散步的,高声叫卖的,讨价还价的,填满市井日常的始终还是寻常男女。

这人世,有珠冠锦衣,更有柴米油盐,无论光彩平庸,这天地四季,过往未来,总该是人人有份的。

城门前,桃夭突然停下,头也不回道:「你还要跟着我多久?不是说了不用送我吗!」

一直飘在她身边的咸鼠停在她身后:「跟着老曲那么久,诗书礼仪我也是自小学起的。你救了我性命,无论如何都要送一送的。」

桃夭回过身:「你倒是提醒了我,虽然我并没有给老曲治病,但如果你非要说我救了你的命,我也不推辞了。我对病人的规矩你也该知道的?」

「做你的药,我知道。」它忙说,「我愿意啊!你不嫌弃我就好。」

「都说了嘛,跳蚤再小也是肉。」桃夭伸出手去,却突然想起咸鼠并没有爪子,只好勉强拿食指拍了拍它的脑袋,也算是盖章了,「行了,回去吧,你家老曲这种一无是处的倒霉鬼,只有你会愿意留在他身边。」

「我……我只能跟着他啊,不然我吃什么!」它分辩道,旋即又好奇地问,「你们桃都也跟人界一样吗?桃都里的妖怪也有如我这般艰难的?」

桃都……不知不觉离开那儿已经好久了。

桃夭想了想,说:「桃都里的妖怪有没有像你这么艰难的,不好说,但绝对没有像你这么无赖以及大胆,明明是个废物,还敢在我面前放肆的。」

咸鼠眨眨眼:「我觉得你可能是在夸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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