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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闰土岂不是要牢底坐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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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濒危野生物种……

那就危险了。

按照这些网友们的科普,饲养濒危野生物种……

也属于违法。

运输、购买、出售,都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这个罪名,囊括了各种出售、购买的行为。

「我爷爷的鹦鹉……好像是从别人手中买来的?」

想到这里。

青岚也跟着紧张了起来。

从网友们的科普来看,所有濒危野生动物,都禁止出售。

没有交易,私自饲养,构成了无证非法饲养。

若是交易了,则交易双方都可能构成犯罪。

「不行,我得抽个时间给爷爷打个电话,问清楚鹦鹉的品种。」

青岚越想越怕,只感觉养鸟十分危险。

简直是暗雷遍地。

一不小心,就容易踩上,从而把自己给送进去。

随后。

她又在论坛里逛了逛。

越来越多的网友,在学法专区普及了相关动物保护条例的知识。

比如说,除了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之外,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也在保护之列。

这类动物,俗称为三有动物。

蜥蜴、青蛙、蟾蜍等……

非法狩猎二十只以上,就构成犯罪。

而在乡下,很多人都习惯于捕猎这些,当作野味。

时至今日。

这条法令依旧传播不怎么广泛,知道的人并不多。

实际上。

每年因此而获刑的人,并不在少数。

还有陆龟、鹰、猴子等动物,都属于野生保护动物,位列保护名录之中。

「太吓人了……」

看完论坛,青岚心有余悸。

还好她平时不喜欢捕猎和饲养这些动物。

不然指不定就犯法把自己送进去了。

「咦?这个人的帐号暱称,怎么这么眼熟?」

逛完了论坛。

青岚正准备退出的时候,突然注意到了那个热门帖子的发布者暱称。

也就是最先提出这个离谱案例的帐号。

暱称为「小秦」。

个人主页里,空空如也。

什么都没有。

她灵光一闪。

很快联想到了秦牧的微信暱称。

她是众多粉丝里,唯一一个加了秦牧私人帐号的人。

她记得很清楚……

秦牧的帐号,也叫做小秦。

「这个发帖的……不会是秦牧吧?」

她再次咽了咽口水,脸色有些古怪。

论坛里的这些人之所以这么肆无忌惮,是觉得论坛很安全。

大部分人都觉得在保密机制之下,秦牧不知道这个论坛。

谁知道……

秦牧早就偷偷打入了这个论坛。

还假装成路人网友,和其他人发帖交互。

甚至提出了一个这么离谱的「案子」,引起网友们的热议。

「难不成……这个案子是真实存在的?」

青岚反应了过来,呼吸有些急促。

被判十二年!

如果真的存在,那当事人得多绝望?

就养了几只鹦鹉而已。

却遭遇了如此重刑!

她越想越好奇,忍不住点开了微信,给秦牧发了个消息。

委婉的询问了一句:「up,最近忙不忙?是不是有新的官司要打了?」

……

干州。

某小区里。

「我都说了,我搞的这个论坛不接GG,不接GG!」

马明不耐烦的挂断了电话。

脸色有些难看。

随着学法联盟论坛的流量越来越大,他经常能接到一些乱七八糟的GG商电话。

开出的价钱一个比一个高。

让他在论坛里打GG。

可是……

那些人只看到了钱,完全忽略了打GG的风险。

他借助了秦牧的名气,聚集了这么一大批粉丝。

若是接了GG,被秦牧给发现了……

那后果简直是不堪设想。

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他坚决抵制用论坛来营利。

创立论坛之初……

他就坚定了整个想法。

只要不营利,自己创办的这个论坛只是聚集交流基地。

并没有太大的风险。

「该删帖了。」

放下了手机,马明点开了论坛后台。

跑了一遍进程,筛选论坛里那些有风险的评论。

虽然这些网友都是看秦牧视频进来的,都知道哪些话能说哪些不能说。

但随着论坛的壮大,人越来越多。

林子大了,难免有一些不知轻重的新人。

他们没有亲眼目睹秦牧的「恐怖」,因此发言也不会那么严谨。

「什么情况?怎么全是鹦鹉?」

点开后台。

马明看着统计出的各个帖子,突然愣了一下。

在学法联盟专区。

十个帖子里有七八个都在讨论鹦鹉的。

讨论的内容,也是稀奇古怪,五花八门。

「鹦鹉,典型的攀禽,对趾型足,两趾向前两趾向后,适合抓握,鸟喙强劲有力,可以食用硬壳果。」

「除了三种鹦鹉之外,其他的鹦鹉都属于濒危野生保护动物,千万不能乱养乱买乱卖。」

「大家还不知道吧?捕猎野生麻雀,二十只以上,也触犯了刑法,将构成非法狩猎罪,属于情节严重,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麻雀?闰土岂不是要牢底坐穿?我记得他没事就用谷子去抓麻雀,用钢叉去叉猹……」

「岂止是闰土,乡下老郎中抓蟾蜍做药,也涉嫌了非法狩猎罪,抓的越多判的越多!」

「别人拐卖个妇女,都没有判的这么严重,这些规定是不是有问题?」

「……」

看着这些内容。

马明只感觉大开眼界。

网友们科普的东西,他几乎没怎么听说过。

不只是鹦鹉,麻雀、青蛙、蟾蜍等,都属于野生保护动物。

猎捕数量一旦累计超过了二十只,将直接构成犯罪!

而这一类的普法……

在民间非常少。

几乎没有宣传。

这也导致,包括他在内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这些事违法,甚至是犯罪。

乡下捕猎青蛙蟾蜍的现象,比比皆是。

这样说的话……

岂不是一举报一个准?

这仅仅是三有保护动物,鹦鹉这类濒危野生动物的量刑……

更加离谱。

一个帖子里讲解的案例,出售三只,居然被依法起诉了十二年!

「还好我不喜欢养小动物……」

看完了这些帖子。

马明心有余悸,默默想道。

……

晋城。

养老院。

「这些网友们……还真提出了许多辩护思路。」

在上班之余。

秦牧也在为这个案子的开庭做准备。

为此。

他特地用小号在论坛里发了个帖子,请教辩护思路。

大部分网友表示吃瓜和震惊。

也有不少网友,是真正从事法学方面研究的。

提出了另外几个辩护方向。

比如说,从执法、司法、普法的角度辩护。

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条例,主要是因为林业等相关部门近几十年统计调查得知滥捕滥猎现象严重,而专门添加的刑法。

这类刑法……

在量刑上,有诸多不妥当之处。

虽然一直在改善,但不合理的地方依旧很多。

还有另一个很明显的问题,那就是普法力度太小。

以至于几十年来……

民间观念跟不上。

大部分人,对这些法条都处于模糊状态。

并不了解。

一不小心,就容易违法犯罪。

执法的同时,并未肩负起普法的重任。

很多人触犯刑法,并非是故意为之,只是在不小心之间触犯的。

这种案例比比皆是。

和刑法的立法本质,背道而驰,不值得倡导。

「还有三天时间。」

将论坛里网友们的建议整理之后,秦牧深吸了一口气。

说实话。

他对这个案子,还是没有太多的把握。

法条明确写明,宋云的行为触犯了相关司法解释。

而法庭审理案件,都是依照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

他的辩护,则需要和现行的规定背道而驰。

大部分初级法院,都习惯于墨守成规,不敢挑衅现行的法律。

怕惹起不必要的麻烦。

「希望能行吧,若是辩护失败……那就发起二审上诉!」

秦牧心中默默想着,已经做好了第一次辩护失败的心理准备。

初级法院没有魄力,那就打到中院去!

时间缓缓推移。

三日后。

终于到了开庭的日子。

宋云一大早就来到了养老院,和秦牧、王大锤等人回合。

前往法院。

……

晋城人民法院。

第二刑事审判庭。

九点五十分。

开庭前十分钟,宋云站在被告席,神情有些忐忑。

秦牧叮嘱道:「等会儿开庭,你记得按照之前的交代来应对,千万不要紧张,一切听大锤的。」

说着。

他指了指旁边身穿西装,穿戴十分正式的王大锤。

「我……我其实也紧张啊……」

王大锤看了眼空荡荡的原告席,咽了咽口水。

这场官司……

他要面对的对手,是检察院的检察官。

原告就是公诉人。

「没事,全程就围绕七个要点来,紧守阵地,主动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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