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二章 取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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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喜欢啊?」
「呵呵~」
「给我爸养的你也抢?」
「那……还给你吧。」
几天后韩绍发现,金毛抢不回来了。小狗这个时期还是比较认主的,虽然长大后的金毛也是经常认主毫无压力。
白露让闺蜜助理去买小狗用的东西,这几天基本上就没让韩绍碰过。包括说私下喂养,只要休息空暇时间就抱着狗不放。
韩绍还以为没养过狗的过几天也就腻了。尤其金毛可不像长大后那么安静温顺,小时候那简直就是小恶魔一般的存在。
乱跑乱跳乱叫然后拆家一样不落的,所以拉布拉多才是最受欢迎的狗之一,金毛排不上最前面。
结果白露真喜欢,不管小狗怎么闹,哪怕乱拉屎撒尿她也都惯着。韩绍说过好多次你得教训,不然长大成习惯就不好管了,人家也不理会,都特别有耐心。
终于韩绍发现这不是说几天新鲜感,可能是真的喜欢。之前说一直想养但没机会,韩绍都没往心里去。如今看来是真的。韩绍调侃她和自己爸抢狗,看得出白露一脸舍不得但她比较懂事大气,也不说任性,直接表示把狗还回去。
但眼圈发红都要哭了的感觉。
「你再背过身抹把眼泪。」
韩绍调侃:「都能获得视后了臭不要脸的。」
「你讨厌~」
白露拍他一下:「我真的舍不得,但我也知道是你家养给你父亲解闷的,我换一只呗。」
然而可能就是原因,一直对韩绍不太亲近的金毛小狗,估计才一个月大,此刻却摇着尾巴呜呜靠在白露怀里,仰头就看着她。那眼神那个纯净,尤其还好像带着以前祈求似的。好像知道她要离开自己。
「没事没事~」
白露脸颊贴着金毛:「以后我看你去~」
「呜呜~」小狗肯定还是不信,或者知道走是走定了。
伸舌头舔她,还瑟瑟发抖呜呜叫。白露都被萌化了,眼泪带眼圈。
「我去~」
韩绍笑了:「我是啥?封建大家庭,拆散你们苦命人和狗?」
白露低头笑着,韩绍轻叹:「送你了。」
白露擡头:「真的?」
随即皱眉:「闹归闹,我和你熟无所谓。但是事不能这么办,这是给你父亲养的狗……」
「他还不知道。」
韩绍开口:「再说纯种金毛有的是,再买就是了。而且说不定他不太喜欢这种狗,有机会再给他挑。」
白露犹豫:「这……」
韩绍没多说,直接拿起手机拨打给张秘书,大致情况说一下。倒也无所谓的事,养狗嘛,韩海潮不到六十呢,法定退休年龄都没够。而且张秘书如果真的以后做ceo的话,现在开始就要培养。不是说能力问题,身份地位也要换。
这么大一个公司一个集团的话,只是能力够不行。你也得从其他部门开始历练,攒资历,最起码做个部门主管,慢慢往上升。升到差不多够得着ceo的位置再说其他。
目前韩海潮还是ceo,也没有副手。倒也不会存在到时候被竞争或者是被副手嫉妒空降的程度。而且这么多年张秘书虽然一直是秘书,但大家早就接受他是韩总身边不可或缺的人,而且两家过年都一起,几乎就一家人。
对他能力还有份量平时也都有认知,不过这些不多说。
张秘书也表示自己知道了,再找呗。韩绍示意你多找几只狗让他挑一挑,看喜欢什么样的。不用非得从自己这里过一手,就是不退休养只狗有什么问题?
没谁说非得给他退休养着玩的。多少人三四十岁也养狗不正常?
挂断电话,
就定下来了。
白露笑着抱着小狗一通亲,韩绍也感概,还以为自己又一次会养狗的命运,实际上也只是走个过场,最终成全了白露。
「既然以后给你养,我提醒你几句。」韩绍开口。
白露抱着小金毛好奇:「提醒什么?」
韩绍开口:「你不能再惯着,任何狗都需要好好训练驯养。尤其金毛小时候不听话的,很爱拆家。」
白露看着怀里乖巧的金毛,咧嘴看着韩绍:「不会吧?」
韩绍点头:「你不信算了,以后有你长记性的时候。」
「那……还有呢?」白露当然不会不信,韩绍以前养过的,再说这狗本来就是他送给自己的。
「还有就是长大后遛狗时候你要注意点。」
韩绍开口:「金毛还喜欢爆冲。」
白露眨眨眼:「啥叫爆冲?」
韩绍解释了一下,白露感觉韩绍就是在说另外一种狗,和怀里又懂事又听话又温顺又可爱又萌萌哒的金毛幼犬是两个物种。
「而且爱掉毛。」
韩绍开口:「可以说不是一般的爱掉毛。你到时候得清理干净,而且以后去外面小心在草丛打滚,一身蜱虫。」
白露疑惑:「蜱虫是什么?螨虫?」
韩绍摇头:「草爬子。盯上你不下来,你硬拽也不行。口器会留在身体里,到时候发言腐烂,严重会休克甚至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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