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万寿圣节(2/2)
……
黑龙江,北极城。
历经大半年的辛苦,北极城终于在一众部落的帮助下,成型了。
其城高三丈,周长二十里,足以容纳二十万众。
建成之日,就有源源不断的商人入住,同时带来了方圆近千里的部落牧民。
统称为野人女真,指的就是过着渔猎生活的赫哲人、鄂温克人、鄂伦春人、费雅克人等族落。
有身上挂着铜铃铛的,有的文面椎髻,有的身着鱼皮,有的更是以桦树皮为衣。
各式各样,可谓是让人大开眼界。
北极城的附庸部落,已经破百一次性可征五千余人,雄霸整个野人女真。
朱存渠登上三层高楼,目视着街道上错落的人群,各种吆喝声不绝于耳,满目皆是繁华。
但他心情不佳。
仰望着湛蓝的天空,他叹道:「今日又是万寿圣节了。」
毋庸置疑,作为太子,对于权势的渴望是发自内心,所以待在北极城,这样一个黑龙江入海口,所获的权力,几乎等若藩国。
这满足了他的内心,但同时又激发起了他更多的渴望。
北极城如今不过万来人,不如内地一县。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股名叫权力的虫子,此时已然不断壮大,日益见长。
此时,他心理是极为矛盾的。
想回到京城,参与那滔天权势,但又怕引起皇帝的忌惮,坐困东宫,成为木偶。
「父皇啊,父皇,你何时能记起我这个太子?」
朱存渠嘀咕着。
不一会儿,耳边传来了一阵喧闹。
投目而望,只见一艘船满载着渔获而归,这时鲑鱼。
肉虽肥美,但其鱼子酱更受人追捧。
许多商人们满载冰块,将鱼子酱装入船舱,千里入京城,让那些达官贵人们享受其美味。
这也是北极城的特产了,虽然不及黑龙江城的捕鲸业,但也潜力巨大。
噔噔噔——
一阵略显急促的脚步。
「爷,从美洲来的消息。」
一大汉气喘吁吁而来:「已经有船回来了……」
「哦?」
朱存渠面露惊诧。
「在码头吗?」
「正停在码头。」
「随我去。」
朱存渠脚步匆匆,奔走而行。
至码头,就见一艘船略显破烂地停在码头,旗帜都歪了半边。
「镇抚——」
这时候,从船上下来一位狼狈的中年男人,其脚步踉跄而来:「险些见不着您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朱存渠安抚道,然后亲自扶着他上了马车。
坐在车上,男人才说起来事情。
在去年,皇帝继续朱存渠更大的权限后,朱存渠就派遣船队,沿着去时的方向,寻找那片金沙河。
历经千辛万苦,船队终于归来。
「那金沙河上走了几十里,就有一座金矿,其地辽阔,水流湍急,我等不过两百来人,根本就无法开采。」
「于是就沿途标好记号,在海岸边扎营,留下了一队人马归来……」
「不过,在那美洲的地界,野兽颇多,也没有什么道路,只是偶尔碰到几个披兽皮的野人,脸上涂着颜料,凶猛异常……」
接着就说起了归来时的艰难,一把辛酸泪。
总而言之,他们人手损失了一些,船也有一些破漏了,但大体还是回来了。
「其地极大,船只沿着海岸线行了数日,不下三五百里都不见断,最少是一省那么大,不,亦或者比正好东北还要大……」
「镇抚,这船实在太小,若是有三千料的大船,何惧风浪?」
男人苦笑道。
朱存渠这时候也冷静下来:「其果真是金矿,大不大?」
「您请看。」男人见其不信,从背后掏出包裹来,就见一块大泥巴。
其拿手扒拉几下,露出了下面的一块狗头金。
其之灿烂,让朱存渠为之眩晕。
「好大一块金子。」
「镇抚,就凭着这块狗头金,你就能想像其规模有多大。」男人激动道:
「只要再多一些人过来,即使是淘沙金,也能有不少。」
朱存渠好一会儿才冷静下来。
即使作为太子,碰到这么一座大金矿,也是极为难得的。
财帛动人心,谁也不能缺钱。
前明之覆灭,朝野皆认为是缺钱是主因,所以无论是皇帝还是大臣们,都爱钱,盼望国库越来越多。
甚至据他所知,阁老们一旦觉察到国库屯银少于一亿,就觉得危在旦夕。
金矿,意味着可以铸金圆,这对于朝廷来说又多了一笔收入。
「放心,我会上奏朝廷,调拨更多的船和人过来的。」
「朝廷?」男人一惊,脸色大变。
「没错。」朱存渠随口道:「如果没有朝廷支持,怎能持续开金矿?」
「尔等捞的那些金子,某也不过问了,这是你们奔波而来的辛苦费。」
「但是记住,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言罢,他直接离去。
男人目睹其背影,满脸的不可置信:「乖乖,这世上竟然还有不贪的官?」
朱存渠若真的只是地方官,遮掩一个金矿,使得其成自己的,毕竟天高皇帝远,谁也管不了。
但架不住他是大明继承人,这金矿迟早是他的。
况且,就算把这个金矿昧下,他也做不到。
作为太子,他身边不知道多少的眼线,为人处事放浪些没错,但要是越界了,那就完犊子了。
回到自己的镇守抚,朱存渠来到了书房,铺开纸张就书写起来。
对于美洲事,他不敢有丝毫的隐瞒,如实汇报。
同时,针对皇帝喜欢开疆拓土的特性,他说道:「若是水陆娴熟之后,不过半月路程,朝廷可派遣人手驻扎,开荒种田,再兼具采矿,假以时日,也可安置亲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