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独占鳌头(2/2)
这还能忍,说明问题应该不大。
「啊?」李云霄愣了愣神,「这是为何?」
「这是秋水送我的,我舍不得。」
翁大头的脸上露出一种痴迷的表情。
如果他长得帅一点,可以称之为痴情,但他脸上肥肉横生,李云霄只能将之称为痴汉。
「头爷、李小缉、苏小缉,你们都在啊。」
范达忙活了一天,上报完这案子,卷宗也递交藏书阁留存,终于长舒一口气,闲来无事,便想着来找李云霄坐坐,交流下感情。
看到李云霄在翁大头房里,便走了进来。
「这回多亏李小缉细心,要不我可让鬼物逃走了,事后朝廷再追究,还不知是什么后果。」范达对李云霄表示感谢。
翁大头一把揽住了李云霄的肩膀,赞道:「那是自然。我这手下精明能干,颇有我年轻时的做派。」
李云霄露出了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
「这样吧,云霄,从今以后,我便将自己的名号分一半给你,你日后在江湖上的名号便是『小头爷』了。」
李云霄呵呵一笑。
你才小!
要我给你做小的,不可能!
范达也道:「我说句公道话,『小头』听起来不够霸气,不如改叫『鳌头』,取独占鳌头之意。」
众所周知,鳌是一种大龟。
李云霄听了这话,想到什么,脑海一片凌乱。
「霄哥哥,你的脸色怎么突然变得这么黑……」苏千羽见了李云霄僵硬的表情,担忧地问。
李云霄定了定神,问道:「范总缉,你有没有觉得这案子还有些可疑的地方?」
「啊?」范达一下紧张起来,「什么可疑的地方?」
李云霄缓缓摇了摇头:「我暂时还没有想清楚。」
翁大头拍了拍他的肩膀:「可能是近日办案太辛苦了,要不你先回家休息几天吧,等上头派公差,我再找你。」
他话虽如此,但心中却有了盘算。
先把李云霄骗回家里,自己随便再找个理由到他家坐坐,嘿嘿,到时候便能见上李嫣儿了。
苏千羽抚掌道:「霄哥哥,要不要我帮你揉一揉,捶一捶,让你松一下筋骨。」
李云霄想到苏千羽那单手挥巨剑的臂力,真捶在自己身上,只怕不是松一下筋骨,而是卸一下筋骨。
于是他忙摆手道:「不用了,多谢。」
回想起周十娘的花容月貌,翁大头的春心又开始荡漾,感叹道:「好生羡慕朱尔旦。杀人的是鬼物,换头的是娘子,他挨几下板子便捡了一个美人儿,真是太赚啦。」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李云霄听到这话,全身猛地一震,厉声问道:「头爷,你说什么!」
「我……」翁大头被李云霄这没来由地一问,吓了一跳,「我说我羡慕朱尔旦啊,怎么,不行吗?」
李云霄摇头:「不对,最后一句。」
翁大头略想了一下,说道:「朱尔旦太赚啦。」
一种新的思路从李云霄的脑海萌生,之前的疑惑一瞬间被翁大头的话给解开了。
如果这一切是真的,那么所有的疑点也就可以解释。
李云霄站了起来:「没错,我终于知道这案子奇怪在什么地方了?」
「什么地方?」翁大头和范达一脸懵逼,异口同声地问。
李云霄捏紧了拳头:「范总缉,千羽,我们马上去淳阳!」
因为考虑到翁大头屁股的伤还未痊愈,李云霄便没有叫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