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木山府(2/2)
这里应该是木山府的平民窟吧,树上吊着干尸,街上满是污秽,八九岁的孩子都没有衣服穿,身上只扎着几条草绳。
普通人也是面黄肌肉,衣不裹体。
一些人在街上晃荡着,宛如行尸走肉一般,双眼中一片麻木,看不到一点光芒。
「这位大爷,看着有点面生啊!」
越是混乱的地方,越容易滋生蛆虫。
见张恒走来,几个提刀带剑的地头蛇,拿着刀剑围了上来。
「嗨,跟你说话呢,装什么哑巴?」
为首的恶霸见张恒对其视若无睹,一把抽出腰间铁剑,带血的剑尖指向张恒:「你可要试试我的宝剑是否锋利?」
铮!!
张恒瞬间拔剑。
一剑从此人脖颈出划过,血珠不沾剑身。
「好,好快的剑!」
恶霸捂着脖子,一脸的难以置信。
「杀人啦,人杀啦!」
其人一哄而散。
铮!
张恒收剑入鞘,低语道:「我剑利否?」
「利啊!」
恶霸摔倒在地,一命呜呼。
「谁杀人,谁在杀人?」
这边的呼喊声,很快引来了衙役。
张恒擡眼看去,发现正是给他指路的熟人,笑道:「捕头,又要麻烦你了。」
说完,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直接丢给衙役:「把地面洗洗,再把他拉到乱葬岗葬了,省得有人说我管杀不管埋。」
「哎呦!」
衙役伸手一接,入眼,银子上有五个清晰的指印。
这一看,衙役就知道眼前这人自己惹不起,再看看手里的十两雪花银锭,顿时变的眉开眼笑起来:「小人快刀刘,是这几条街的巡街捕快,敢问老爷贵姓?」
张恒回道:「我姓张,在这寡妇胡同内有一友人,名叫宁采臣,不出意外的话,会在木山府逗留几日。」
快刀刘一听,赶忙道:「小人在这一片也算有点名头,老爷要是有用得到的地方,可差人来通知我。」
随便一出手,就是十两雪花银。
这是金主啊,抱上大腿的话不敢说,多指使自己几次,再赚些银子也是好的。
「好,我记住了。」
张恒点头应下,随后又问道:「我杀此獠,不会有麻烦吧?」
「大老爷放心,一些刀口舔血的杂碎罢了,有今天没明天,回头哪条街有人火拼,将他算进去就是了,像这种人,哪天不死个十个八个。」
世道艰难,天天都在死人。
快刀刘虽然是捕快,可也见惯了生死,对此并不在意。
「张大哥!」
不等再客套下去。
迎面见一书生抱着一只母鸡走来。
张恒擡头一看,不是宁采臣是谁,乐道:「我正愁找不到你家在哪,没想到就看到你了。」
看到张恒来了,宁采臣大喜:「我母亲让我带着这只不下蛋的母鸡去街上卖,没想到一天下来也没卖出去,我还觉得这是坏事,没想到冥冥中自有天意,这是要我留着母鸡,晚上给张大哥炖汤喝啊!」
见张恒遇到了朋友,快刀刘拱拱手,拖着尸体走了。
张恒对此也不在意,翻身下马,与宁采臣说道:「兰若寺内,你吃我半只野鸡,看来今天是你还我的时候了。」
一听还字。
宁采臣一拍大腿:「我离开时跟大哥借了一两银子,正好这段时日我给人抄书,小赚了一笔,回头便把银子给大哥补上。」
张恒对钱财没什么观念。
听到宁采臣要还钱,不以为意的说道:「钱就不用了,你拿着这钱买点酒菜,晚上请我吃一顿就行,顺便也能与家人打打牙祭。」
宁采臣穿的干净,衣服上的补丁却也不少。
由此可见,他的家庭条件一般,算不上优越,想来平日里也吃不到多少荤腥。
钱他是不会要的,直接拒绝又难免伤了宁采臣的自尊心。
不如直接买来吃食,大快朵颐,顺带着照顾下一家老小。
「行,我听大哥的。」
宁采臣一口应下来,带着张恒往家里赶。
到了宁家一看。
宁家以前可能也富裕过,宅子虽然是老宅,看得见的破败,可宅院并不小,有前院,中院,后院三套。
不过也不奇怪。
宁采臣出身寒门,是读过书的,而且有秀才功名。
寒门也是门,换成普通的庄户人家,根本不可能供子孙读书,甚至都没有读书这个概念。
「采臣,谁来了?」
听到外面的动静,有花甲妇人从院内出来。
宁采臣擡头一看,向张恒开口道:「张大哥,这是我母亲,我还有个给人当上门女婿的大哥,平日里不怎么回来。」
张恒礼赞:「福生无量天尊。」
赞完,又从乾坤袋中拿出一本经书,开口道:「初次见面,没什么好送,这本太上清静经由我亲手抄写,老人家您就收下吧。」
宁采臣之母听闻只是一本道经,还是张恒自己抄写的,心想也不算什么贵重之物,当即便收了下来:「多谢道长。」
张恒含笑点头。
并没有告诉宁采臣之母,这本道经是他练剑之余写成,笔画中带着剑意。
虽然不像达摩手书那般,能有佛陀虚影自经文中冲出,却也有震慑群妖,诛杀恶鬼之能。
将这本书供奉在家里,等闲鬼怪绝不敢踏入一步。
放在大户人家手中,千金不易,足以奉为传家之宝,保子孙数代不受邪魅所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