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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9章 一定得好好干下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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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下事报纸着重介绍了这件事,说有外地人贩子进京抢男孩,路人阻拦后,被其捅伤数人,好在伤势都不是很重。

就在这时,大干皇家学校女老师陈千花经过,用随身携带的短剑剌死对方,逼降了另一个。

报纸还说,人贩子捅人都是轻伤,不敢下狠手,只是想逼迫百姓,但是陈千花,直接一剑就把他给杀了。

按大干律,杀人是要偿命的。

这下民间彻底沸腾了,很多人上书为陈千花求情,申冤。

没几天,有人道,他翻看了大干法典,上面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篇,按大干法典,对方如果持有凶器,并有伤人的行为,无论伤重如何,其他人仗义相助,那怕杀了他,也没有罪。

或者伤者原本是空手,如果受伤后拿到兵器,或用其他手段反杀,亦为无罪。

当初这条法例出来时,有人上奏,会不会产生故意诱导犯罪。

我用言语激怒你,等你动手,再反杀?

朝廷回复,如果你受不了激怒,那就是你自己的事。

民间当时分成两派,一派反问,你不会反过来骂对方?为何一定要动手?

另一派则问,要是用行动加语言呢,比如睡了你婆娘?你动不动手?

但大干法典里有规定,睡别人婆娘被打,活该,无罪,若被打死,为小罪,鞭刑。

这条法例又引起争论,有人说我若故意让婆娘引诱别人,再打死他呢?

朝廷回复,你可以这么干。

你为了打死别人,都愿意把婆娘给别人睡,朝廷也没办法呀。

总之这几年大干法典引起的争论不少,有部分朝廷接受了,修改了法典,有的并不接受,也不更改。

但这件事闹的比较大,京城以外的各省都在关注这事的最终结果。

二月时,司法部和刑事部一起做出通告。

按大干法典来,陈千花无罪,且不需要出一分钱的赔偿。

消息传出,举国狂赞。

此时关于陈千花的数据也慢慢传遍全国。

二十多岁,比较漂亮,十年前留学欧洲,在欧洲呆了五年,现在在皇家学校当老师。

她是旅顺学校出来的,从小骑马,射箭,打铳,样样精通。

民间皆称其为巾帼英雌。

二月七日,内阁首辅吕大器,提名陈千花为新组建的税务部左侍郎。

这是大干第一个正式的女官员,之前学校职务和现在完全不同。

而且一下子是三品高官。

关键这时税务部没有尚书,这意思就很明显了,将来她可能是大干内阁第一位成员。

这要换在前明,简直是不可能的事。

但大干先是在学校推广男女生同校,又在学校、医院等有女老师,女医生,再由陈千花救男孩子事件,创建起很好的声誉。

朝中固然还有些反对意见,但同意的人,最终占了多数。

最强烈反对的就是马士英。

结果马士英当天回家,在路上突然有老百姓冲过去,一个鸡蛋扔在他头上:「奸贼家中没有小孩子吗?」

「你没有女儿吗?」又一个鸡蛋扔在他身上。

接着四周的百姓都激动起来。

马士英大惊,狼狈而逃,第二天上朝,再也不敢提反对意见。

仁德五年陈千花为大干开了女官员的先河。

当年大干各地县府都陆续有女子为官。

之前整个大干学校,女生数量不到男生十分之一。

但因为女子可以当官,从仁德六年开始,大量的百姓愿意让女儿也去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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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德五年的皇宫更加的冷清。

丁毅正在逐步消减宫女和太监。

这几年陆续有些年纪较大的宫女和太监被放出宫。

很多宫女太监离开时都哭哭啼啼的,很舍不得,因为皇帝太好了。

但舍不得也没用,丁毅大力削减皇室开支和人员,以身作则的给官员们看。

为现在天下官员都看着他呢,他当然要做表率。

皇宫每年报表的开支越来越少,人员也越来越少。

官员们看在眼里,自然都不再有什么意见。

二月底,丁毅召集内阁在武英殿议事。

现在丁毅小规模的议会都是在东暖阁,全体内阁的就在武英殿,或是更大的会议,就在文华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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