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富婆(1/2)
妮娜注意到安若纠结的神色,嘴角勾起开始坏笑:
「哎呀,小安若吃醋了。没事没事,姐姐也给你来个抱抱。」
说罢她放开夏斋走向安若,后者一脸嫌弃的侧过身,避开金发女孩的热情拥抱。
「免了,我可不是某个色狼。」
安若淡淡的撇了夏斋一眼,悠悠收回视线。
夏斋眨了眨眼,咳嗽了一声表示自己什么都没听见。
「小安若变了,以前见到我第一句话就是姐姐要抱抱,现在竟然这么冷漠...」
妮娜站在原地故作委屈,伸手擦了擦眼角并不存在的泪水。
「我不记得自己有说过,请不要造谣。」
安若给妮娜来了一记手刀示意她安分点。
这里不是安家而是机场,丢人也要看场合。
「说起来直达东京都已经下午了,你们有没有找好住处。」妮娜收起了演技,正经的问:
「我可是早早做好了攻略,第二天就要出发,东京的温泉,酒吧,都是必去的场所!」
「我想那里没有温泉。」安若说。
「我很期待一个叫大坂烧的东西。」小透明举手。
「我能理解你,吃着大坂烧再来一份拉面,最后喝上一两小酒...要是有闲钱还可以叫个艺伎来唱两首小曲。」妮娜冲他比了个赞。
「说起来那边有一种特色的酒叫做口嚼酒,听说是由年轻漂亮的巫女酿造的...而且字如其名,我觉得可以尝试一下。」小透明一本正经的科普。
「驳回。」安若轻轻说。
妮娜长长的叹了口气:「小安若不喜欢喝酒,我差点忘了。」
「也不算不喜欢喝酒,我平时会喝但有控制住量。我认为让酒精控制大脑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喝醉了以后人就跟未开化的猴子一样。」安若淡淡的解释。
她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不过你给夏同学灌酒我倒是不介意,到时候我会照顾你们两个的。」
小透明顿时觉得不对劲,病娇照顾人会用什么方式?
口球、皮鞭,蜡烛?
还是说富婆快乐球?
夏斋想了想觉得有点害怕,咳嗽了一声开口:「其实我也觉得喝酒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而且学姐要注意,这里可不是温宁市,这个地区有极道和色情业,被人灌醉了可不好玩。」
「安啦安啦,以我的酒量不会有事的。」妮娜无所谓的摆了摆手。
「不是的,这一点你需要十分小心。」
夏斋的脸色严肃了起来,开始科普:
「混合酒比高纯度酒更容易喝醉。
因为人体对高度酒的吸收速度比较快,而低度酒中的碳酸会令酒精更快进入小肠,两者结合起来非常恐怖。
一旦酒精被吸收,它就会通过血液到达全身并干扰大脑,让人产生醉态。
所以,很多酒吧的调制酒就是这么做的,这也是它们被称作『失身酒』的由来。」
「...」
妮娜点点头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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