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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青玉案·元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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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眼前这一幕,冯宝打心眼儿里开始瞧不起这帮人,扫了一眼刘定远,暗自摇了摇头。

「怎样?要不哥哥我来付帐吧。」刘定远终于意识到,自己乱逞能带来了麻烦,好在他为人还是很仗义,这句话说出来以后,冯宝还是很满意的。

「哼!不就是写什么节日词章一类的吗?凭这也想难倒我不成?」冯宝嘴上说,心里却想:「我得仔细想想,记忆中有没有合适的?真要想不出来,也就是钱的事,不算大事!」

「好,我就说嘛,我兄弟堂堂江左名士,怎么可能会写不出来这么个玩意儿?」刘定远那是兴奋之极啊,大叫道:「来人,拿笔墨来。」

很快,有人送来笔墨纸砚,刘定远亲自将案几收拾干净,铺好纸,刚准备亲自磨墨,冯宝忽然道:「好好的笔墨,让你这粗手一弄,还能不能用啦?」

「那——」刘定远脑子转的也挺快,马上说道:「对啊,应该请『芊芊小娘子』来磨墨才是。」

「想来红袖添香,莫不过如此吧。」冯宝为了体现自己学问高深,尽可能地使用自己记忆里的「好」文词,反正他打算以后再也不参加这种活动了。

芊芊倒是瞪着一双秀目看向冯宝,或许在这一瞬间,冯宝在她眼里,才有点「江左风流名士」的影子。

其实,冯宝压根儿就不会写毛笔字,让芊芊磨墨,更是打算让她来写,当然前提是自己能够想出来。

「上元节,不就是后来的元宵节吗?」冯宝拼命地回忆自己脑子里残留的一点点历史名句名文,此时此刻,他来不及恨刘定远,只恨自己当年读书时怎么不多背一点?

转眼间,芊芊磨好墨,对冯宝道:「妾已准备妥当,请校尉执笔。」

众目睽睽之下,冯宝并未走到芊芊那里,而是回到自己原先的座位上,拿起葡萄酿看了一眼,又放下,跟着冲芊芊一笑道:「某家饮酒诗百篇,不喝酒哪成,还请姑娘替某家上一壶『烧酒』来,那才是男人喝的酒!」

柴六郎不傻,已经感觉出来,冯宝在拖延时间,所以赶紧催促道:「快快快,还不去拿『烧酒』过来?」他这会儿只顾让冯宝没有借口拖时间,已经顾不上「烧酒」十贯钱的价格了。

冯宝坐那,脑子里把自己能想起来的诗、词等想上一遍,别说,他还真想起一首词来,可那是谁写的?写的啥节日?他都不知道,能记得是因为里面有句话太出名,以至于让他老子逼着背的,还说:「干古董这行,不懂点诗词,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啊。」现在想起,好像还真是这样!

「兄弟,酒来了。」刘定远哪里知道冯宝心里那些事啊,他见冯宝盯着芊芊一动不动,以为动了心思,赶紧出言提醒,心说:「有心思,也得事后啊。」

冯宝接过酒,拍开泥封,先深深吸了口气,跟着装模作样的赞了句:「好酒!」接着道:「某家吟诵,还请芊芊小娘子帮忙执笔。」

冯宝拎起酒坛,起身仰首喝了一大口,高声道:「某家日前,于街市中偶遇芊芊小娘子,虽是惊鸿一瞥,却着实令人难忘,是以今日特来捧场,既然诸位想要某家献丑,那某家以一曲词相赠,望小娘子它日寻得高人谱曲,定可以此名扬天下!」

也不管别人怎么想,冯宝再饮一大口酒,道:「都听好了啊!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好——」刘定远大声喝彩,引来一群鄙视的目光,弄得他不好意思的低下头。

冯宝才没空管这些,继续道:「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冯宝似乎沉浸于其中,闭目昂首,左手负于后腰,右手拎着酒坛置于前胸,一副高人名士傲骨之态尽显无疑!他没说话,别人以为他在思考,可是又有谁知道,他此时心里想的却是:「装逼,耍酷,谁不会啊!」

片刻后,冯宝装若来了灵感,一气呵成道:「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最后,还不忘加了一句:「名曰『元夕』。」

包间里安静极了。

哪怕如刘定远那般武人,当听到:「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一句时,也知道,这是足以名传千古的佳句!

而且,此长短句内容确为描述节日,特别冯宝最后那一句「名曰『元夕』,更指明了就是『上元节』。」可以说,任谁也挑不出毛病来。

柴六郎面如死灰一般,刚想光棍一点,出言「认输!」却不料,他那朋友忽然道:「上元节,乃是我朝盛景,多少名人雅士自节前即预备佳句,冯校尉想来也是如此吧?」

这话一出,柴六郎顿时来了精神,心说:「是啊,他要是之前就找人写好了,那我岂不是输得冤枉。」于是立刻跟上说道:「不错,除非冯校尉另做一首,否则某家绝不认输。」

「好你个姓柴的,你要是出不起钱,老子来替你付。」刘定远气昏了头,粗话都「崩了」出来。

柴六郎权当没听见,他心里也知道,自己的话多少有些输不起,耍赖的意思,可事关两百贯钱和面子,能装糊涂就装吧。

冯宝此时已经半坛子酒下去了,酒劲也上来了,而且他生平最讨厌输不起的人,因此,他借着酒意上前一步,推开刘定远,对着柴六郎一字一句地道:「姓柴的,今天让你输个心服口服!」

说完,后退一步,对众人说:「众所周知,自五胡乱华、衣冠南渡以来,各世家望族皆居于今日之『江宁』,某家年少之时离开『江宁』,至今已十年有余,今日佳节,某家想起曾经居住之地乌衣巷,想起那路边的野花,想起那余晖之下的街巷……」

冯宝说着说着,似乎看到了后世——那千年之后的故乡!

「回不去啦!」冯宝心里想着,口中长叹一声,忽然举起酒坛,仰首灌了一口,大声吟道:「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不等别人从诗句中反应过来,冯宝一口气将坛中酒一饮而饮,豪气干云地将酒坛往地上一扔,「哈哈」两声狂笑道:「吾乃军人,理当为国征战,无暇陪尔等风花雪月,临走之前,吾再送汝一首,汝听好了——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我们走!」冯宝看也不看众人,昂首挺胸,阔步而行,可谓豪迈的一塌糊涂。

刘定远更是笑得嘴都合不拢,迈起大步,紧追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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