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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三章 少年情义(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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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走途中,明崇俨大致知道了事情原由——叶非祖父于「贞观初年」遇事被贬,全家流放至岭南,后因李治登基大赦天下而获自由,数年后辗转移居「广州」。

可不巧的是,那一年疫病爆发,叶家正好赶上了,导致家里年纪大些、身子弱些的人纷纷染病,最后平安活下来的,只有叶非兄弟俩。

然而正所谓「福祸相依」!

叶非之长兄叶风为了带着年幼弟弟活下去,冒死加入一艘「出海商船」,短短两年之内,积下不菲家业,而后安家定居,成为一名商贾,以贩卖「海外奇物」为生。

约摸一年前,叶风给友人接风,设宴「芳香阁」,席间偶遇倾人姑娘,惊为天人,后数度前往,终知其亦是犯官后人,自小被卖入「青楼」。

如果仅仅是同病相怜倒也就罢了,偏巧二人祖籍相同,皆为蜀中「成都」人氏,于是乎,叶风动了「赎人」的心思。

只不过,「倾人」姑娘身价不低,赎金高达四千贯,已经差不多是叶风全部身家了,所以,叶风无奈之下只得和「芳香阁」掌柜约定半年后「赎人」,这才有了今日之事。

进得后院一座小楼,行至一楼与二楼之间的平面处,却见楼上有人下来。

「兄长!」走在前面的叶非呼唤一声,跟着问道:「可曾办妥?」

叶风自上而下,一眼即看到了明崇俨,他没有回答弟弟的问话,而是下行两步,同时道:「小郎君怎会在此?」

明崇俨回道:「听闻『花魁夜』甚是好玩,故来见识一番,巧遇叶兄弟,便同来了。」

「原来如此,正是相请不如偶遇,咱们先下楼,有话边走边说。」

「甚好,叶兄请。」明崇俨客套了一句,而后率先转身下楼。

待走出小楼,叶非忍不住道:「兄长,事情应当办好了吧,弟想与明哥去玩耍。」

叶风依然没有回答,却是看向明崇俨问:「敢问小郎君,冯县男可在前厅?」

「师父没来。」明崇俨随意回了一句。

「喔——」叶风若有所失地应了一声,而后默不作声地走着。

「兄……」

叶非刚刚才说出一个字,就感觉肩头被人拍了一下,随后听到明崇俨压低的声音道:「令兄遇到事了。」

还没等叶非反应过来,他就看到明崇俨和自家兄长打了一声招呼后,离开了。

本想追上去,可转念又停下脚步,或许叶非此时才意识到,还是先弄清楚兄长的事情更重要吧。

回到方九他们身边,明崇俨跟没事人一般坐下,全当没看见他们询问的目光。

此刻,大厅木台之上,一名颇为瘦弱的女子正在弹「筝」。

「筝」,又名「秦筝」,据汉代应邵《风俗通》载文:筝,「按《礼乐记》,五弦,筑身也。今并、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或许「筝」真实的起源已无从考究,然其音域宽广,音色优美,却是不争事实。尤其是那名女子所弹奏之曲乃「高山流水」,更是世人皆知之名曲。

《列子·汤问》云:「伯牙鼓琴,志在登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世人皆以此曲赠知音,唯如此方不负伯牙子期之遇。

相比较「芳香阁」里大多数人而言,明崇俨出身世家,对此典故自是耳熟能详,加上听过多次,当然能够分辨出优劣。不得不说,他也没有想到,在蛮荒之地(唐人眼里,南方皆是蛮夷),居然能够听到如此美妙的乐曲,甚至于超越此前所听过的。

或许是悦耳动听的曲声打动了众人,原本空无一物的木台上,陆续出现了一些各色绢花……红色绢花一贯钱、青色十贯钱、紫色为百贯钱。

明崇俨大致心里估算一下,木台上少说也出现了价值一千多贯的绢花。

「可不少了啊。」明崇俨心里暗自感慨一下,只是他不知道,在此之前的两位女子,那可是全都收获了近三千贯的绢花,远不是台上这位可比。

很快,至一曲临近终了,台上绢花之数并未明显增加,正当所有人以为此女子所获得绢花数不会再有太多变化之际,忽然,一个年青男子走到台边,擡首望向那女子,一动不动,直至曲终。

明崇俨认识那年青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叶风。虽然距离有些远,且在侧后方,无法看清叶风表情,可是,他却听出,就在短短数息之间,那女子所弹奏曲乐错了两个音阶,只不过,众人并未察觉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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