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玫瑰花之夜》,鱼汤和木桶(1/2)
马粪就马粪,还馊掉的。
罗兰承认自己嘴巴笨,一直读不标准,但是人都有自尊心,被人这么当面羞辱,他就觉脸烫地厉害。
他将手里的木炭笔往地上一扔,羞怒道:「要不你来读?!我看你标不标准!」
「我读就我读。」
棉絮袋后面,一个年轻女子声音轻轻响起:「达蒙特尔斯从光中诞生,高大、强壮、智能,他是女神的宠儿......」
读音意想不到的的标准,嗓音清亮、悦耳,还有一种浑然天成的流畅美感。
这比法师米勒好听太多啦。
几句诗读完,女子问道:「怎么样?」
罗兰羞恼全无,心悦诚服:「你厉害,我远远不如你。」
「废话。」女子嗤笑一声:「好了,你写字轻点,也不要再读了,我不想在休息的时候闻一鼻子马粪味。」
罗兰苦笑,这女人真会挖苦人呀。
他心中有点不爽,对着棉絮袋做了个鬼脸,捡起木炭继续练字,动作比之前轻了不少,也没再默念出声。
好一会儿,棉絮袋后面都没有声息,那女子应该是睡着了。罗兰心中一动,决定再等一会儿,等那女子睡熟了,就进入思维实验室。
又过几分钟,袋子后面竟然又传出声音:「喂,你不会生气了吧?」
罗兰心中失望,只能继续埋头在船板上写字:「我有名字,不叫『喂』。」
「那你叫什么名字?」声音又问。
「先说你的。」
「艾瑞丝。」
罗兰手里木炭笔顿了下,他好像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但仔细想,却又不知道哪里听过,想不出,就懒得想了:「我叫罗兰。」
「罗兰?没想到你这么个乡下少年,名字倒挺好听的。」
「我还要练字呢。你有话快说吧,没话就休息吧。」当然,他现在最想的不是练字,是寻找法力暴涨的原因。
「啧~还挺记仇。我倒要看看,你字写的怎么样。」
话音刚落,罗兰就见棉絮袋子动了动,多出一条缝隙,缝隙后隐隐能看到一只明亮的眼睛。
见对方想看,想着之前对方标准的口音,字肯定也差不了,罗兰便特意将字写在舱壁上,好方便对方观察。
「嗯~~相比你的口音,字倒是写的不错,就是太匠气了点,看着和印刷出来的差不多。」
「呃~我就是对照书本练的。」罗兰觉得这女人眼光挺厉害,受过的教育应当不低。
「唔~~那教你练字的人,要么敷衍了事,要么就是个蠢材!」女子声音里又显出了讥讽,停了几秒,她又问:「你现在认得多少字了。」
「光灵战记通篇背下来了,上面的字我都认识。」
「其他没了吗?」
「没了。」
「啧~还是个初学者啊。」
棉絮袋后面又安静了会儿,就在罗兰以为没啥动静的时候,里面忽然传起窸窸窣窣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一本小册子从棉絮袋底下缝隙塞了出来。
「《玫瑰花之夜》,灵树大师的手抄本。他的字很好,诗也写得很好。你拿去临摹吧,但要注意,千万别被别人发现这东西。有不认识的字,先记下来,找机会问我就是了。」
罗兰心中一喜,从地上拿起手抄本,手抄本装帧十分精良,翻开书页,一股沁人幽香扑鼻而来。
罗兰一页一页地翻阅,同时心中暗道:「思维实验室,拷贝。」
等拷贝完成后,他准备开始精读。
没想,棉絮袋后又传来女子声音:「还有,《光灵战记》上说的故事,你当童话听就行,可千万别真信了。」
罗兰一怔:「为什么这么说?」
女子冷冷一笑:「我承认,达蒙特尔斯是个非常强大的光灵战士,但要打败夜魔大军,光靠他一个人可不行。其他不说,碧蓝大峡谷狙击战中,要不是大法师霍米拉施法挡住邪眼巨魔,要不是无数格伦麦勇士拼尽全力挡住了死灵狂潮,达蒙特尔斯率领的炎阳骑士团根本就没机会发动冲锋!」
罗兰眨了眨眼,有些发蒙。
他仔细回忆着《光灵战记》的记载,想要找出对应的段落,结果就只找到一句:『英雄挥舞着炎阳之刃,劈开了浓浓的黑夜。』
这句话中,也就炎阳两个字和女子说的有点关系。哦,对了,这女子还提到了大法师霍米拉,这个名字,罗兰熟。
女子不等罗兰回应,就道:「算了,说了你也听不懂。我休息了,别来打扰我!」
「......」
罗兰无语,他觉得这个神秘女子脾气阴一阵,晴一阵的,让人捉摸不透。
既然她说了不让罗兰打扰,罗兰自然就不打扰。
他开始读《玫瑰花之夜》。
粗粗读了一遍,罗兰发现,手抄本上大概每10个字,大概认识七八个,余下的就得靠联系上下文来猜。一遍通读下来,他大致了解了这本《玫瑰花之夜》的内容,上面说的是一对恋人在玫瑰树下甜蜜恋爱的故事。
「果然无论异界还是地球,年轻姑娘都喜欢读爱情故事。」
当然,他只是浅浅看懂,但很多细节,他只能靠猜。还有一些细节,他连猜都没法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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