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言情小说 > 异世养崽记 > 第106页

第106页(2/2)

目录

计谋得逞,比想像的还要简单,宋宁竟然没有怀疑,平日里都细细打扫的房间怎么会有蜱虫出没。一想到蜱虫,他就想到自己昨天偷偷摸摸溜出去后面山上,在牛群身上扒拉下蜱虫的样子,为了能跟宋宁睡一张床,他也算是豁出去了。

不过,千万不能被宋宁发现。

他竟如此卑劣。

第60章

后院, 宋宁跨着篮子, 迈进玉米地里。

玉米属于一年生高大植物,一般分为春播跟夏播,经过施肥裁剪等精心培植后, 大概是九月左右跟十月后收成。只不过,宋宁来到这里后, 就对种田颇有研究, 他试过在九月份秋播后, 发现玉米依旧长势旺盛,收成良好。

从那之后,宋宁便选择多季节分散播种,这样每年只要想吃新鲜的玉米, 便能随时能吃到。

宋宁这批玉米选的是糯玉米,糯玉米也叫做粘玉米,它的口感与甜玉米完全不同, 软濡有嚼劲, 吃起来贼香, 但不甜。宋宁作为一名辣味美食家。做辣玉米,自然首选糯玉米。

他拨开高大的剑型长叶,目光锁在淹没在绿油油叶子之下的玉米棒上。可爱的玉米包藏在浅绿色的鞘状包片里, 只有黑褐色的穗须耷拉在外面。宋宁抚摸着穗须, 穗须质感微凉,细嫩,比一般的普通毛发手感还不错。

抚摸着穗须的手从上到下, 指腹按捏着包藏在包片里的籽粒,他经验丰富,不用掰开包叶便知晓哪一根玉米棒成熟了,哪根玉米棒好吃。

接着,他掰下数十个丢入到篮子里。

从来采摘果实,都不止考虑他独自一份。今年的玉米收成很好,每一棒都颗粒饱满,切粒粒均匀,只有长着穗须的顶端有少许的空棒存在。

这一篮子大概有几十斤重,他重新从高大的玉米地里出来时,泊乐已经玉树临风地站在那里,不知已经站了多长时间。

宋宁说:「你怎么不进来找我?」

泊乐腼腆一笑,说:「新换上的衣服,若是再脏了,你岂不是要再多洗一套。」

宋宁赞同地摸了摸泊乐的脑袋,说:「你说的对,你也老大不小了,是时候该学会做家务了。像洗衣服、洗碗、拖地这些都很简单的,你一看就会。」

只不过洗碗这个得小心一些,泊乐别看还是个半大的少年,力气可不小,如今都能不使用权利就能成功地桎梏住自己地手掌。每次陪小家伙练武,他都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气才能勉强地避开挥到他面前的拳头。

至于为啥不用剑,那不是废话嘛,被剑削到了可不是小事。

现在,小狼崽长大了,不分担下家务,可说不过去。

泊乐:「……」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