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崔瀚两政献 蒲茂从若流(2/2)
「先复五等,分定族姓」,这是崔瀚一贯的政治主张。
之前,他就对孟朗说过他的这个主张,孟朗是赞成的,只不过还是「国人勋贵权势犹重,阻力必会很大」的此个原因,直到孟朗病死,崔瀚的这一主张也还没有正式提上落实的日程。
崔瀚语声清朗,吐字清晰,听他说话,类似享受。
蒲茂诚恳地说道:「崔公,公此先复五等,分定族姓之政议,孤是久闻的了,亦早就想在我大秦施行,可是孟师对此,也是认为现在还不到时候。」
「大王,分定族姓确乎是不到时候,然臣愚见,先定五等,却可行矣。」
蒲茂「哦」了声,说道:「此话怎讲?」
「一两年来,大王先后灭伪魏、羯奴,于此数战中,大王诸子、诸弟或留守京城、或征战疆场,分立显功;而又大秦今日之盛,皆因大王之神武也!遍观古今,德仁、武功如大王者,鲜矣!凭此盛隆之望,按功行封赏之事,定五等之爵,何人能有异议?」
五等,即是五等爵位。
「定五等爵」的关键,不在于效仿中原制度,确定五个爵位的等级。
事实上,魏也好、秦也好,都已是有公、侯之爵了的。
崔瀚此议的关键,重点是在效仿唐制,通过五等爵,来确立宗室在政治、军事上最高的地位和权力,从而削弱其它如苟、仇、齐等氐羌各部贵酋的权力。
换言之,简单说,就是把还保留有部落联盟残余痕迹的胡人政权,变成中原式的集权政权,保证天子的绝对权威。
在保证了天子的绝对权威之后,再以「分定族姓」的办法,来保证高品贵族的参政、议政权,最终形成天子为主,高品贵族辅政的政权形式。
如果联系到令狐乐、陈不才对「伦常」的那些讨论言语,这,就是伦常纲纪。
整个社会的所有人,自此告别混乱,尊卑有序、上下有别。
崔瀚的这番话,尤其是夸赞蒲茂的那两句,很有气势。
蒲茂自得抚须,说道:「大秦能有今日,非孤一人之功也。设无孟师,孤无今日!大秦无今日!」想起孟朗的教诲、功劳,自得之情略去,不觉感伤,说道,「却惜乎海内未定,孟师已逝!」旋即振奋,热烈地看着崔瀚,说道,「好在孤尚有公!孟师曾言,公之才略,不在孟师之下!有公助孤,天下不愁定也!
「……崔公,就按公言,孤明日降旨,令冀、豫等州为孤举荐贤德的高品华士,叫吏部授与清官,或任郡县;至于五等爵此议,下次朝会的时候,孤就提出来,令仇畏牵头,组织大臣聚商!」
崔瀚离榻起身,下拜殿中,诚心实意地说道:「大王圣明!」
「崔公请起!」
崔瀚起身,坐回榻上后,迟疑稍顷,望了下蒲茂刚才放到案上的奏折,问道:「敢问大王,方才送进来的那到奏折,报的可是蝗灾此事么?」
「是啊。天水郡的蝗灾日渐严重,邻郡亦被波及。」蒲茂问崔瀚,说道,「公可有治蝗之策?」
崔瀚说道:「臣闻之,圣王遇灾而惧,修德正事,故能变灾为祥。为不使蝗灾蔓延,于今之计,臣愚见,大王宜以悔过之诚,谢告高穹,又以责躬之言,敷告下士,然后君臣相戒,痛自省改,如此,上天感之,蝗灾自弭。」
蒲茂听出了崔瀚的话意,说道:「公是建议孤下罪己诏?」
「臣斗胆,恳乞大王以苍生为重!」
蒲茂痛快应许,说道:「孤明天就下罪己诏!」
崔瀚忍不住再次起身,下拜赞颂:「大王圣明!」
「孟师遗书,言唐犹未失天命。比之唐主,孤何如也?」
「唐主庸碌,与大王较之,蓬蒿之比于青松也!」
……
崔瀚辞拜出宫后,蒲茂连着又批阅了数道奏本,直到近暮,才还寝宫。
吃罢晚膳,蒲茂想起好多天没见他的王后苟氏了,就命驾去苟氏宫中。
到了苟氏宫外,夜色已至,苟氏衣着俭朴,领着一大群粗衣布服的宫女拜迎。
进到无甚装饰的宫内,蒲茂坐下,擡眼看向苟氏。
却见苟氏尽管仪态温顺,眉眼间却如含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