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乐队(2/2)
「你得了啊!你给我发的视频我看了,就你这大舌头囔唧的,主唱什么主唱?我看这位……十七是吧?我看这位十七兄弟形象很好,嗓音条件也不错,倒是比你合适。好了,下一个。」看到胡亮还要说话,挥了挥手,示意下一个人来说。
十七身边的小年轻笑着搓了搓裤腿,「炸药,鼓手。」
「高宏杰,拖拉机手,我是来修车的……」一边的大叔话还没说完,胡亮摆了摆手,「出去出去!今天不修车!」
看到几人都好笑的看过来,程宫连忙说到,「咱们别受场外因素的影响,先面试……丁小姐,请问你为什么想要加入我们的乐队?」
「失恋了,解闷儿……」丁建国又喝了口酒,倒是挺有范儿的。
「这理由也算是……挺充分的,那你这腿?」程宫和胡亮对视两眼,无奈的说到,看到她身边的拐杖,好奇的问道,「那你这腿是……」
「又白又长又细,怎么样,摸摸么?」丁建国挑衅的说到。
程宫尴尬的笑了笑,「改日吧!」
「改……日?」十七忽然笑了出来,看到两人不善的目光,急忙停下,故作中二的说到,「我想让摇滚之声响彻华夏!」
十七一直注意着程宫的神色,果然,听到十七说这话的时候,他的手不由自主的抽搐了一下,认真的看了十七一眼,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对着炸药点了点头。
「没有啦,台湾来的,想说凭自己的手艺混口饭吃。」炸药倒是很实诚。
「好!」程宫也不装模作样的写笔记了,扫了胡亮一眼,直接说道,「那经过组委会的层层筛选慎重考虑,以目前三位的条件可以说是完全符合我们乐队的招募标准了,恭喜三位成为乐队的一员,一会儿大家随便吃点,明天晚上七点钟,正式在这里开始排练!」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丁建国并没有来和大家吃东西,迳自走了,倒是炸药放开了吃了不少,「来!为了我们的缘分,哥几个,咱走一个!」胡亮明显有些喝高了,嘟囔着举起啤酒说到。
十七笑了笑,拿起瓶子和他碰了一下,灌了一大口,还别说,和在酒吧喝鸡尾酒比起来,还是在街边和几个朋友一起撸串儿喝啤酒痛快!
程宫碰了碰十七,低声问道,「兄弟,冒昧的问一句,你有没有受过专业训练?」
十七摇了摇头,「兴趣而已,之前上学的时候学了两年,虽然一直没放下,但是说多好肯定也谈不上,保证不给大家拉后腿。」
「有没有自己的作品?」程宫试探的问道。
十七琢磨了一下,打了个哈哈,「今晚回去整理一下吧,明天大家看看怎么样?」
「好!」
「别聊了,来!干了!」……
喝完酒,掏了掏衣兜才发现居然钱包还在,十七想了想才记起来本来自己准备今天出去买木料的,现在派上大用场了!之前居然一直没发现。
招呼了一声,十七拉着醉酒的炸药直接找了个宾馆住下了,打开电脑,十七准备整理一下自己当初的「涂鸦之作」呢,想想还是先听听吧,居然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