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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掰着手指头数:「你们俩才认识多久?才在一起多久啊?」
周末说:「唉,我没有说他不好的意思,只是担心你一时冲动。」
索炀笑:「可是结婚这事儿,本来就是冲动之下做出的决定。」
周末想了想,觉得这话倒也没错,当初他跟程森虽然恋爱了那么久,但决定结婚也是凭着一股子冲动才定下来。
「虽然是冲动,」索炀说,「但也是必然的结果,以前我不明白,觉得结婚对于我们同性恋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但是现在突然懂了。」
「你懂什么了?」周末好奇地问。
「当我们对彼此的爱已经浓烈到不知道应该再如何表达的时候,就只有结婚这一条路了。」索炀说,「只是恋人的关系已经满足不了我们,我们需要成为彼此的爱人。」
周末了然地笑了起来:「这事儿怎么被你说得这么浪漫呢?」
「可能因为爱情本来就是浪漫的,」索炀说,「可能有人觉得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对这种说法不能完全赞同。婚姻的意义因人而异,每个人给它的定义都不同,对于我们来说,婚姻是规则之下的求而不得,只能用迂回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想跟对方厮守到老的决心。」
周末托着下巴看他,眼里含着笑。
「你真的不一样了。」周末说,「以前你总是冷冰冰的,不是那种表面上的冰块儿脸,而是对生活和生活中的人永远都保持距离,我总觉得你好像除了工作之外对什么都不太有热情。」
索炀能明白周末的意思。
其实当年他听到别人背地里说他的那些话,冷静理智地去想想,并非没有道理。
他是长了个还算过得去的皮囊,可是,皮囊之下的世界空泛至极,他拒绝一切热闹的进入,对一切也都没什么兴趣。
美则美矣,毫无灵魂。
这句话是伤他的利剑,但之所以能伤到他,还不是因为戳中了要害?
索炀都明白。
所以说,他很确定自己跟沈徽明的婚姻是正确的选择,因为他不会再遇见比沈徽明更值得相伴一生的人了。
沈徽明是氧气,不遗余力地注入了他这潭死水,让水底长出了水草,出现了游鱼,也有了生机。
他身上所有的生活气息都来自于沈徽明,他爱着对方,也欣喜于自己的爱。
「话说回来,你们准备去哪儿办婚礼?」
「柏林。」索炀说,「不过有很多手续要办,昨天徽明查了一下,到国外结婚也没那么简单。」
周末点了点头:「行,如果你们打算就两个人独自享受新婚的喜悦,那我到时候就好好送上一份大礼,不过要是你们准备宴请四方的话,我必须要当伴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