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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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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 万一都是骂我的。」

秦昼轻揉了下他的后颈,「掩耳盗铃。」

裴允有点痒,缩了缩脖子, 「肯定是红运当头,管他怎么红。」

说归说,裴允还是抵挡不过好奇心,打开了评论区。

一开始, 是一些单纯被这个书名吸引过来的读者, 说看着像搞颜色, 其实挂羊头卖狗肉,居然是女主复仇文。

再就是吐槽他小学生文笔的。

有个评论回复说他文笔差的:你也不看看作者的笔名, 破天之神,有点心理准备好发?

裴允:「……」

最初评论区隔段时间才出现一个新评论。

直到有人发现了女主复仇的点。

——我草,我以为主角见死不救是作者瞎编的, 我特地去翻看了一下原文,居然是真的?

——真的假的,段老狗那么狠心?

——也不能这么说, 段老狗虽然写了那玩意相当于一条命,也没说对白富美有效。不过作者看得很仔细,心思也细腻,赞一个。

段老狗就是《神级赘婿》原文作者,叫段云。

但白富美死了以后,读者纷纷改口叫他老狗。

评论区的画风越来越歪,到后面干脆吵了起来。

裴允看了几个高楼,大概知道他们在吵主角自私还是不自私,白富美该不该救,会不会其实本来就是段老狗埋下的伏笔云云。

到后面和本文内容有一点相关的,就是好奇白富美借尸还魂后怎么勾引主角。

他们搓手等待。

然后。

裴允因为学习,没再更新过。

读者们:「……」

尼玛的,吊完胃口就走了吗?

前三天,读者还来骂几句。

到后面他们也放弃了。

最新一条评论停留在两天前,催他更新。

裴允摸着下巴说:「这就是蹭热度的感觉吗?」

但他总觉得数据不至于那么好。

秦昼想了想说:「这之前你排名未必是第一,有了曝光度之后爬上来的。」

裴允:「有道理。」

毕竟就冲书名来说,他赢了。

他看了下第二,是《永夜》。

《永夜》的作者比他靠谱,已经更到第十章 ,主角遇到了一个和白富美长得很像的姑娘。

《永夜》的数据跟他差不了多少,咬得很死,说不定哪天就会翻身超过。

裴允无所谓超不超过,看了看文,觉得行文流畅,像个老作者。

裴允打开后台,把新章放了上去。

这一章,就是交代了一下新的身份。

裴允在原作中选了一个人,一个很不起眼、可能大家都忘记的妹子。

那个妹子是在新手村地图遇到的主角。

曾经看不起他,百般羞辱,后来这样那样的一些事情,妹子爱上了他,但那时候男主早已走远,让她望尘莫及。

裴允选中这个姑娘的原因,是她的能力,能够潜入人的梦中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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