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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好景不长,一年多以后,双方父母发现了他们的恋情。
那时候顾朝熙的父亲生了重病,唯恐自己死后孩子没人照顾,自然同意他俩在一起。盛家却是难以接受,死活要拆散他们,而且手段非常强硬,直接下狠手揍自家儿子,还差点把他送到杨永信那里。
当年盛明绎是个浪漫主义者,又非常尊崇反叛精神,彼时他非常刚强,想与爱人牵手反抗到底。顾朝熙却完全看不得他挨打,心疼得不得了,生怕他被打死,于是提议假意妥协,保全性命。两个人意见不统一,吵了很多次,谁也说服不了对方。
后来顾朝熙终于决定听盛明绎的,对方却早已被磨灭了耐心,给了他一笔钱,让他滚。
顾朝熙滚了。
滚到了潼市。
再没有谈过。
每当他想谈恋爱的时候就会想起,自己曾被初恋用钱侮辱过,他便再也不想爱了。
现在,老情人重逢。
顾朝熙脑子里一团浆糊,又听盛明绎说:「五年前我出了场车祸,失忆了。虽然记不清初恋的长相,但感觉你和他气质很像。」
顾朝熙:「……」
哦,那真是太好了。
车祸的事情他是知道的,但没听说对方失忆。不过那时候他们已经分开了,也没人朝他说详情。
他没有去花时间分辨盛明绎是真的失忆还是在演戏。
他在转瞬间就想好了,既然你不认识我,那我也不认识你。
大家就当无事发生过。
兴许是他许久没接下那束花,盛明绎皱起了眉头。「不高兴为我服务?」
「怎么会呢?」顾朝熙马上弯起嘴角,微微欠身,「很高兴为您服务。」
啊呸。
他接过那束花,笑着说:「谢谢,我很喜欢。」
两人入座。
顾朝熙很快进入角色,他现在是顾总的男朋友。
顾总的男朋友,也即曾经的他,温柔,爱笑,干净,清爽,像偶像剧里的校草。
他给对方倒了杯水,像他们相恋时那样,用满含笑意的目光看着他,语气温柔地问:「工作忙吗?」
盛明绎神色如常:「还行。」
顾朝熙扯下一片玫瑰花瓣,丢进对方杯子里。以前约会时盛明绎总给他买花,他就经常这么干。盛明绎也很喜欢他的小花样。
他肆无忌惮地打量桌对面的人,盛明绎应该是直接从公司过来的,穿着一身黑色商务装,头发三七分,抹了发胶,看起来很有型。他的五官很立体,眉眼深邃,十分英俊。
在他身上早已看不到那股子叛逆,取而代之的是成熟稳重的气息,非常迷人,像小说中的霸道总裁。
服务员进来上菜。
「都是我初恋爱吃的。」盛明绎为他倒了一杯热饮,「你勉强吃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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