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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绝望离开……攻强势追妻。
这……太狗血了!
不过也确实是盛明绎他爸能干出来的事。
一路狂奔到别墅门口,顾朝熙累得气喘吁吁。他正要开门,又突然慌了。
他不自觉地脑补了接下来的剧情,担心自己一开门就会看到凌乱的衣服,交缠的身影……
不管了。
他快速输入密码。
大门打开,坐在沙发上的女人回过头。
她穿着酒红色连衣裙,涂着暗红色口红,头发烫成大波浪,双耳戴着大圈圈耳环,纤纤玉手端着一杯水,坐姿端正,很有气质,颜值高得像大明星。
而盛明绎,醉得像条狗似的躺沙发上。
还好,衣服没被脱。
顾朝熙松了口气,马上先发制人。
「你是谁?怎么会在我家?」
女人从容应对:「你又是谁?怎么会来我家?」
「我是他男朋友。」顾朝熙走过去,晃了晃盛明绎,企图把人叫醒,但这家伙却睡得猪一样。
「我是他女朋友。」女人说,「他喝醉了,我刚把他从路边大排档捡回来。还好他有女朋友,不然就那样在外面喝醉,有可能醒来就被卖到非洲了吧?」
顾朝熙听出她是在嘲讽自己不管盛明绎。
他有点理亏,但他不能输。
「我本来打算送走同事后叫个车回来接他的,但没想到居然有人趁机捡走别人的男朋友。」他在盛明绎躺着的沙发上坐下,倾身抽了两张纸巾,给他擦额头上的汗。
女人翘着腿,高跟鞋轻轻晃动:「你怎么证明你是他男朋友呢?」
顾朝熙擡头四处看了看,喊了一声:「赫尔墨斯——」
那只金毛马上从楼上下来,兴奋地扑到他腿上,大尾巴摇个不停。
顾朝熙摸摸它的头,给了女人一个眼神。
他的意思很明显,看吧,这狗这么亲近我,说明我真的是这个家的主人。
对方却微微一笑,然后也喊了赫尔墨斯一声,这狗瞬间转头向她走去,热情地蹭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