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7章 1.26 王立义法(1/2)
蓟王乃汉室宗亲。于汉家天下言,乃是主。
故不在六雄之列。
「有不世之君,必能用不世之臣;用不世之臣,必能立不世之功」。注曰:「不世者,言非代之所常有也。」言指,非一世所能有。是谓罕有,引申为非凡。
此语与稍后,「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异曲同工。庸主不能用良臣。「故虽有名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
于是《荀子·王霸》:「故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三者,明主之所谨择也,仁人之所务白也。」
《商君书·修权》:「凡人臣之事君也,多以主所好事君。君好法,则臣以法事君;君好言,则臣以言事君。君好法,则端直之士在前;君好言,则毁誉之臣在侧」。便是许攸所言,「投君之所好,毋投君之所恶」。
如何规范?
是故,「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日法,二日信,三日权」。
法,王法也。约法三章前,需先为人主。如何为王?义立而王。于是,『王法,立义也』。用后世话说。王法,必须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
足见,诸子百家,儒、法、道。义理皆是相通的。
董侯机敏。
与王太师,一问一答。看似童心未泯,却令殿中百官,各有心得。
如二袁,不过六雄之一。蓟王却是雄主。刘景升,甚至不在六雄之列。如何与雄主并列?若一意孤行,必激蓟王怒。若无蓟王,忠君之事。甄都顷刻间,飞灰湮灭。何必二袁来攻。
百官心思各异,朝堂一时落针可闻。
便是曹太保,亦不敢轻易触蓟王虎须。
董侯眼中,一闪得色:「荆州之事,当做何为?」
尚书令桓典,持芴跽奏:「回禀陛下。臣,窃以为,先除淮南袁术,可解荆州之危。」
桓典一语道破关键。袁术好比一颗獠牙,深嵌关东腹地。只需逐走袁术,江北防线,上下通连。足可防江东逆袭。更有甚者,淮南乃合肥侯封国所在。若能被甄都所据,可灭江东嚣张气焰。
「何人可除袁术?」董侯顺势发问。
「先前,卫将军曾掘环渠,火攻寿春,逐合肥侯过江。」不其侯伏完,持芴跽奏:「何不令卫将军,再除袁术,竭尽全功。」
卫将军曹操,兼领司隶校尉。亦是三独坐之一。闻此言,曹孟德眼中,戾芒一闪。
不等曹太保,朋党反驳。董侯居高下问:「卫将军,以为如何?」
「臣,愿往。」曹操不动声色,持芴而跽。必有人阻拦,何须自辩。
「曹太保,意下如何?」董侯又问。
果不其然。「老臣,窃以为。乱臣贼子,尚未诛尽。卫将军需护甄都周全,不宜轻动。」曹嵩答曰。
「敢问太保,何来乱臣贼子。」不其侯伏完,持芴发问。伏完位居九卿,当可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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