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7 变礼易乐(1/2)
就后世而言。「变礼易乐」与「移风易俗」,其意略同。
然于时下,却判若鸿沟,不可同日而语。
变礼易乐,为不从之大罪。不遵祖宗礼乐制度之诸侯,天子罚其流放。
移风易俗,却是安邦之道。
《礼记·乐记》曰:「移风易俗;天下皆宁。」《荀子·乐论》亦有:「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
其中义理,一言蔽之:礼不下庶人。
《礼记·曲礼上》:「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人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儒宗注曰:「礼不下庶人,为其遽于事,且不能备物。刑不上大夫,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注①)』,不在刑书。」
于汉室而言。顺下而为,称「幸」。仰逆逢迎,称「侍」。
又谓「卑不谋尊」。蓟王以王后礼聘,二宫太皇,儒宗定罪:变礼易乐。有理有据,天下信服。
换言之。蓟王与二宫太皇之婚,违礼。
《礼记》:「昏(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周易·序卦传》:「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足见婚礼之重。
正因。两汉四百年,并无汉家帝后下嫁藩王之先例。更无行太后下嫁之礼法。故判蓟王变礼易乐。定不从之罪。不从,逆也。
于是,君流。
安乐舍中,张济窃问,王上何时君流。
崔相答曰,王上已定九九重阳,大婚之期。若不下《罪己诏》,悔婚二宫太皇。最迟十月末,当出行。流徙十万里。
张济,幡然醒悟。事有转圜。
然崔相却断然摇头。言,我主言出必信。信而无悔。
张济默然。
倒是太傅杨彪,出言宽慰。先前,蓟王率军征讨身毒,亦满载而归。此去纵远隔十万里,亦不过三载之期。蓟王春秋鼎盛,又修仙门长生之术。若以百岁计,足余六十载,光阴可期。
张济深以为然。
酒足饭饱,酣然入睡。
翌日,王宫车驾列队舍前。官婢服侍正副天使,洗漱更衣。列队出馆,由北宫御道入宫。登灵辉大殿,宣天子《上蓟王尊号诏》:
「高祖曰:『人之至亲,莫亲于父子,故父有天下传归于子,子有天下尊归于父,此人道之极也。』前,黄巾播乱,九州摇荡;兵革并起,万民苦殃。后,贼臣陵篡,扰动戎夷,续以京师之乱,二宫流血,王室大坏,方夏幅裂。幸有阿父,以辅汉大将军,被坚执锐,亲帅士卒:诛逆贼,平暴乱;攘四夷,定江山。汉室三兴,天下始安。今上尊号曰『太上皇帝』,加『无上将军』。」
「臣,奉诏。」
待蓟王奉诏。入后殿,更换太上皇帝冕服、印绶。携皇帝仪仗入殿。
群臣叩拜,三呼万岁。
太上皇帝,命中书令荀采诏曰。
尊范太后,「太皇太后」。尊公孙王后,「太上皇后」。尊秦后、甘后,称「太后」。贵妃称「太贵妃」。王妃称「太妃」。美人称「太夫人」。
太上皇帝,自称「朕」,尊称「皇上」。家臣尊「主上」,称「臣」如故;尊天子「少主」,自称「臣下」。
又诏,今已过半,不宜改元。明春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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