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 巨人之志(1/2)
事实上,将「神灭无鬼」引入蓟国。乃蓟王深思熟虑。举重若轻之举。然若仅是让王允弟子,入太学坛,传道授业。孤掌难鸣,久必为儒家所灭。故刘备新建「方技馆」,令其容身。如蓟国将作馆、国医馆,于实践中不断发扬光大。茁壮成长。
所谓学以致用。实践乃检验真理之唯一标准。又说存在即是真理。蓟国机关之利,深入人心。老农一人,日种一顷。如此便利,如何能轻易舍弃。若方技馆,能有将作馆之利国利民,即便再有闲而无事者,百般挑剔,亦当哑口无言。
趋利避害,人之常情。所谓「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无故夺人之利,智者不为。
若能令天下,皆晓以利害。方技馆,自当稳如泰山。
五日小朝,紧随十日大朝。
百官列席,蓟王就位。
此时。蓟王欲立「方技馆」之事,与会官员,多已悉知:主公为制妖言惑众,故将方技收归己用。
此亦是蓟王有意为之。且看群臣如何反应。蓟王才好适时应对。
见百官肃穆,正襟危坐。
蓟王环视群臣,娓娓道来:「少时,孤与母,居楼桑。一年雪大,有太平道徒数人乱入村中。施雕虫小技,欲妖言惑众。被孤当面揭破,掩面遁走(宁姐姐:哦?)。从此往后,楼桑妖人绝迹。后北地皆信太平。然十里楼桑,却无人信。何也?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方术一途,虚无缥缈。登仙之旅,无迹可寻。然,方技却不同。若不为升仙,利国可乎,利民可乎?」
见百官齐看。上庠令郑玄,心平气和,起身奏对:「主公明以照奸。若方技为国所用,当大有裨益。」
郑玄乃蓟国文坛泰斗。郑学被蓟王引为治国之术。足见一斑。
今,话出其口。百官皆暗松一口气。
刘备欣然点头:「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自武帝以来,大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统一思想,功在千秋。然,『工善其事,必利其器』。又曰:『得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方技馆网罗天下『经方』,为国所用。试想,若历代经方所录之『奇术』,蓟国上下,皆见惯不怪。便有心怀叵测,妖言惑众之徒,又岂能轻易得逞。」论科普的重要。
「主公明见。」百官下拜。
黄巾之乱,荼毒剧烈。蓟国百官、百姓,多深受其害。将心比心,如何能不切齿生恨。今黄巾覆灭,群盗蜂起。又有巴郡妖巫张修反,号为五斗米师,郡县不能敌。
眼见今汉屡遭妖贼所乱,蓟王岂能束手待毙。
如前所说。立一家国公敌,自当同仇敌忾。此次此刻,此情此景。还有比太平妖道,更合适的人选吗。
面对生死大敌,迫切的生存需求。让蓟王推出「方技馆」,变得合情合理。剥离「神鬼」,更是大势所趋。
「郑公?」刘备居高笑问:「若立方技馆,主令一职,当取何名?」
「主公立方技馆,网罗天下经方,乃为『解世俗之疑,辨是非之理』。此举,与王仲任不谋而合。」郑玄起身奏道:「王仲任有言:『孔子不王,素王之业在《春秋》;然则桓君山不相,素丞相之迹在于《新论》者也。』今方技虽属杂家,却有『大用』。何不各取一字,称『大素令』。」
「王仲任曾言,『万物之生,皆禀元气』。『元』者,始也。或可改『元素令』。」刘备一锤定音。
「主公明见。」郑玄拜服。
比起悬而未决的门下令,元素令人选,蓟王却颇为急迫:「何人可为方技馆元素令,诸位可有合适之选。」
「臣,举荐一人。」正是河内名士,新昌令司马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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