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 「文贼」留墨(2/2)
「怎么,笑话我不懂诗啊?我还告诉你说,本人还真懂诗,不信我给你现场念一首?」林创道。
「好好好,那我洗耳恭听林大诗人的大作。」田碧瑜笑道。
她可真没拿林创的话当回事。
这小子只会口花花,哪里懂诗?
「嗯。」林创清了清嗓子,装模作样的坐直身子,漫声吟道:「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田碧瑜闻言一怔:「嚯,还真看不出,这两句蛮有深意的哈。接着往下念。」
「没有了,就这一句。」林创道。
「就一句,这也叫诗?」田碧瑜道。
「你品,你细品。」林创示意道。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嗯,不错,挺有意思的。小宅,我怎么品着这诗给人以颓废的感觉?」田碧瑜细细品了品,说道。
「是在颓废中挣扎和勇于追求的感觉。」林创道。
「嗯,有点意思。看不出啊,你一头高梁花子还没扑腾干净,竟然能吟出这么有深度的一句诗,不错,不错,大出本小姐之意外啊。」田碧瑜道。
「哎,小瑜,我把这首诗写下来,给你留幅墨宝吧,等将来咱儿子出生,你也给他讲讲,当年你爹你娘还论过诗呢。」林创笑道。
「没成亲呢,哪来的儿子?叫你胡说八道,信不信我弹死你?!」田碧瑜伸出手指,弹了林创一个脑瓜崩,又娇又嗔地说道。
「好老婆,写下来吧,这也算咱俩爱情的见证吧。」林创嬉皮笑脸地说道。
「好吧,这话我爱听。」田碧瑜满意地点点头,站起来给林创找来笔墨。
林创伸胳膊挽袖子,凝神静气,一副书法大家的样子,提起笔,饱醮浓墨,歪歪斜斜斜地把偷窃的顾城的这首诗,写了下来。
最后落款是这样写的:「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三日与爱妻瑜论诗涂鸦而作林创手书」
「怎么样?有劲吧?」林创提起笔,自我感觉很良好。
看着满纸的丑字,田碧瑜一撇嘴,评论道:「嗯,比狗爬稍微好一点。若单论字,可能也就是有力这一条优点了。」
「你懂什么?字是宁丑勿媚。越丑越耐看。」林创振振有词地说道。
「嘁!你除了自吹自擂,我看也没有多大本事。」田碧瑜白了林创一眼。
「黑夜给了你黑色的眼睛,你却用它来翻白眼!」
林创适时抛出后世著名的段子,笑话田碧瑜。
说完这话,看田碧瑜脸色转阴,林创转身就跑。
「姓林的,你别跑!」
田碧瑜咆哮着,一只拖鞋飞向林创。
……